《104 年監所管理員「犯罪學概要」試題暨解答》
命題意旨 |
「就業與犯罪之關係,向屬犯罪學領域之重要議題,本題更屬講座於考試題庫班諄諄教誨、循循善誘強調的考題。此考題乃在考驗考生是否對就業在各種犯罪學理論之意義有所掌握,雖然是屬於四等犯罪學概要的考題,但有一定之水準與難度,但相信靈活而求甚解之學生要取得高分並不困難。 |
答題關鍵 |
本題之作答訣竅,應先就各理論要點加以說明,進而聚焦介紹就業在各理論的重要性,並依題旨列舉就業與再犯的相關性,並請留意分項作答之答題架構以獲取高分。 |
高分命中 |
陳逸飛犯罪學(概要)第六、七章。 |
【擬答】:有關題揭各理論對就業與再犯間的機制之不同解釋,茲分項說明如下:
1.理論要旨:Agnew 主張引發犯罪行為的核心概念為「負面影響狀態」;個人負面或有破壞性的社會人際關係,可能導致憤怒、挫折、負面情緒等,進而影響其反社會行為。
2.就業意涵:未達正面評價目標為影響負面影響狀態來源之一,個人可能因失業或失學,無法達到社會期盼的名或利時,即會產生緊張。
3.就業與再犯間機制:失業為負面影響狀態壓力來源之一, 可能獨立或與其他因素互相影響,累積成更大的壓力, 對更生人的犯罪或偏差行為影響就愈強。
1.理論要旨:Hirschi 強調「社會鍵可形成社會控制」,認為人天生有犯罪傾向,故不犯罪才需探討。主張個人不犯罪是因為其與社會之間有依附、致力、參與及信念等社會鍵牽制。
2.就業意涵:社會鍵中,「致力」與「參與」與就業息息相關。致力指個人遵循規範,是因忙於正常活動而沒時間機會犯罪;參與則指出當個人投注相當時間、精力於傳統活動,則其從事犯罪將付出慘痛代價,故個人將不敢輕易違法。
3.就業與再犯間機制:更生人若長期失業,致力與參與社會鍵可能斷裂,其犯罪或再犯可能性就升高。
1.理論要旨:Sutherland 主張犯罪學習主要發生在個人親密團體中,若其中有犯罪者,將導致吾人脫離社會控制而信奉犯罪價值觀。而犯罪動機或技巧,決定於個人對學習到法律或犯罪有利或不利定義之多寡而定。
2.就業意涵:就業乃個人一重要之社會化過程,適當而正向之職業,能學習有用技能,提供生活溫飽,養成否定犯罪為有利之價值觀定義。
3.就業與再犯間機制:若更生人長期失業,即無法獲得良好社會化與生活溫飽之機會,易陷於犯罪之失業團體中, 習得犯罪價值觀或技巧,導致對犯罪為有利價值觀之認同。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答題字數:685 字)
※相關試題:
◎試比較緊張理論(Strain Theory)、控制理論(Control Theory)及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在犯罪原因與防治犯罪對策上之差異。(93 檢事官)
◎請說明美國學者蘇哲蘭(Edwin Sutherland)的差別接觸理論內涵,及影響其理論形成的種種社會科學原理。(93 監獄官)
◎請說明學者安格紐(Agnew,1992)所提「一般化緊張理論」(General Strain Theory)之主要內涵,並說明其與古典緊張理論之差異。(94 警察三等)
◎ 試 從 不 同 接 觸 理 論 ( Different Theory )、 中 立 化 理 論(Techniques of Neutralization),說明犯罪行為學習之過程。(94 觀護人)
◎試分析墨頓(Robert Merton)「緊張理論」(Strain Theory)的主要缺點,以及安格紐(Robert Agnew)「一般化緊張理論」(General Strain Theory)如何解釋緊張的來源和犯罪產生的原因。(95 監所員)
◎試以赫胥(Hirschi)的社會控制理論、墨頓(Merton)的緊張犯罪、蘇哲蘭(Sutherland)的差別接觸理論等三個理論,比較其對人性、犯罪形成原因、犯罪預防的觀點為何?(99 警察三等)
◎請說明安格紐(Robert Agnew)的一般化緊張理論(a general strain theory)如何說明青少年犯罪行為。(100 監所員)
◎在解釋犯罪行為的理論中,有許多強調「社會控制」概念的理論,試論述以社會控制概念解釋犯罪行為的主要理論及觀點, 並比較社會控制理論及自我控制理論之主要差異為何?(104 監獄官)
◎試以 Merton(1967)之緊張理論(Strain theory)及 Agnew(1992)之一般化緊張理 論(General strain theory)解釋少年中途輟學及偏差行為之成因為何?(105 監所員)
※重要程度:★★★★★★
命題意旨 |
「犯罪黑數」是犯罪學名詞解釋「題王」。而「刑事司法體系漏斗效應」更是犯罪學、監獄學與刑事政策的重點。本題命題特殊,先詢問名詞解釋,再要求考生用以解釋刑事司法體系之現象,進而結合犯罪學理論。命題具開創性與思考空間,目地在測驗考生對此 2 名詞理解程度,並期待考生能提出批判觀點,說明犯罪黑數與漏斗效應的負面影響。 |
答題 關鍵 |
本題之作答訣竅,應先針對題示名詞加以詮釋,答題時應掌握其現象形成原因以及對刑事司法體系之負面影響;並建議以標籤理論說明此現象,以獲取高分。 |
高分 命中 |
陳逸飛犯罪學(概要)第三章;陳逸飛監獄學(概要)第二章。 |
1.犯罪黑數:指犯罪已發生但未被發現或雖發現而未報案, 或已報案但未被登錄的犯罪案件數量。
2.漏斗效應:指刑事司法體系並未以相同之方式處理案件, 實務上只有少數案件會到達法院接受判決或經量刑定罪入監執行。犯罪案件在各刑事司法部門執法人員自由裁量下,案件逐層經過篩檢,只部分案件留在系統內處理, 而其他案件排除於刑事司法體系之外。
1.犯罪黑數:
(1)當事人不知法律或違法發生,顯示刑事司法系統之執法效能不足。
(2)當事人為庇護加害人或因自保心理而不願報案,影響司法威嚴與執法成效。
(3)被害人擔心遭報復或羞恥而未提告訴,可能造成更多被害與社會潛伏問題。
(4)高犯罪黑數顯示被害人對司法機關欠缺信心,導致刑事司法體系不受信賴。
2.漏斗效應:
(1)警察機關對第三者或被害人報案吃案未登錄,將使社會治安更加惡化。
(2)警察機關未破案使案件成懸案,造成刑事司法體系缺效性與無能。
(3)警察、檢察官之犯罪偵查、逮捕、起訴、免訴、緩起訴,法官之羈押、免刑或科刑,常因權貴介入或罪證不足而無法正常運作,戕害司法公信力,使民眾對司法不信賴。
1.標籤理論由 Lemert 與 Becker 於 1970 年提出,指出自陳報告與官方統計之差距,質疑刑事司法體系對高社經地位與低社經地位成員之差別執法與裁量權之濫用。
2.由於白領犯罪或權貴犯罪常只受輕微處罰,藍領犯罪則受較嚴厲懲罰,此種差別執法進而形成「犯罪黑數」與「漏斗效應」之現象,導致司法體系有利於社會強勢團體,使弱勢團體較易被標籤為犯罪或偏差行為者。故應去除歧視低階層成員的偏見,並注意防治中、上階層成員的犯罪。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答題字數:676 字)
※相關試題:
◎請解釋下列名詞:
(一)犯罪黑數(The Dark Figure of Crime)。
(二)犯罪飽和原則(The Law of Criminal Saturation)。
(三)刑事司法系統(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95 原住民)
※重要程度:★★☆☆☆☆
命題意旨 |
本題考出一般性犯罪理論並不特別,但後段則要考生基於此理論思索監所教化之成效,命題靈活而可以刺激考生獨立思考,實為一犯罪學題目之佳作。 |
答題關鍵 |
本題之作答訣竅,應先針對「一般性犯罪理論」對犯罪之解釋加以詮釋,答題時應掌握犯罪性為形成犯罪之主要原因,雖犯罪性很難透過監所矯正加以改變,惟仍建議以正面態度說明矯治教化之積極作用,以獲取高分。 |
高分命中 |
陳逸飛犯罪學(概要)第九章。 |
【擬答】:有關本題之問題,茲分項說明如下:
1.理論主旨:Gottfredson 與 Hirschi 於 1990 提出「一般性犯罪理論」,將犯罪行為與犯罪性區隔,強調個人早期教養失敗所造成之犯罪性不會因年齡,使引發犯罪之主因。
2.犯罪現象:犯罪性不會因年齡增長而變化,終其一生將難以改變,只會因年齡增長、體型器官變化及生活型態改變,使個體犯罪機會減少,犯罪現象才隨之減少。
3.犯罪主因-犯罪性:又稱低度自我控制或衝動性,指追尋短暫立即享樂,無視於後果的傾向,它並非犯罪的充分條件,不依附於犯罪而存在,僅係犯罪事實的一個要素。
4.理論模型:所謂犯罪即指:「低度自我控制者,在遇到犯罪機會時,以力量或詐欺去獲得個人利益之立即滿足的過程。」
1.否定說:一般性犯罪理論,認為犯罪傾向不因年齡而改變,只會隨年齡成長在欠缺機會下而減少。據此,則除少年矯正機構尚有有改變少年犯罪傾向之機會外,監所各類矯治教化措施,將無法有效改變受刑人早期形成之犯罪性,即無法預防再犯。
2.肯定說:基於生活週期與非正式社會控制的觀點,社會參與或重要生命事件,仍足以增加犯罪人之社會資本, 尤其減少犯罪人犯罪機會將可有效降低犯罪,教化矯治、以就業博覽會協助受刑人就業,均能對預防再犯產生影響。
3.結論:受刑人若屬少年,在其少年中期以前,社會控制對犯罪及偏差的影響較大,故矯正機構之教化矯治措施應加緊落實,以發揮成效;少年中期以後,自我控制影響力逐漸取代社會控制,故進入成年時期以後,非正式社會控制更在其人生各個階段對犯罪及偏差行為發揮影響力,故落實矯正機構之教化矯治仍有其成效,不宜放棄。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答題字數:658 字)
※相關試題:
◎蓋佛森和赫胥的「一般化犯罪理論」中所描述犯罪的「特徵」和「發生要件」為何?(92 監所員)
◎請詳加說明赫胥及高佛森「犯罪共通性理論」中,「犯罪」及「犯罪性」(或犯罪傾向)之特徵。(92 薦任升等)
◎許多犯罪學家相當關注年齡與犯罪的關係,例如:赫胥和高佛森進而提出犯罪的一般性理論。請先說明以上學者對犯罪及犯罪性的區分,再描述其如何解釋年齡、犯罪及犯罪性的關係?(96 監所員)
◎試分別敘述 Gottfredson 和 Hirschi 的一般化犯罪理論(自我控制理論)與 Laub 和 Sampson 的逐級年齡非正式社會控制理論(生命史理論)的主要論點,並比較兩理論之相同和相異之處。(99 警察三等)
◎Gottfredson 與 Hirschi(1990)提出的理論認為一個人會犯罪的原因為何?以此理論來看,在監禁時所進行的教化、矯治課 程是否可以達到矯正的目的,避免收容人出獄後再次觸犯法律?(104 監所員)
※重要程度:★★★★★★
命題意旨 |
本題如同其他考科之趨勢,考出犯罪案件實例題,要考生基於此案例,思索如何以標籤理論解釋此案例之奇妙轉 折,命題活潑而可鼓勵考生獨立思考,而此實例題未來可能成為監所考試類類之命題趨勢也說不定。 |
答題關鍵 |
本題之作答訣竅,應先針對「標籤理論」對犯罪之解釋加以詮釋,答題時應掌握標籤烙印為形成進一步犯罪之主要原因,雖本題透露訊息並不夠豐富,但考生應可以身分貶低儀式、標籤烙印、次級偏差以及引刑之偏差行為人等概念,循序對此案例加以解釋,但答題架構與描述技巧可說是獲取高分之關鍵。 |
高分 命中 |
陳逸飛犯罪學(概要)第七章。 |
【擬答】:茲以標籤理論說明本新聞事件,並分項說明如下:
1. Lemert & Becker 於 1970 年代提出標籤理論,源自於社會學「形象互動理論」與「巨觀犯罪學」之觀點,強調犯罪是在他人負面毀壞性互動下產生的。
2.個人被重要他人貼上標籤,描述為偏差或犯罪者時,他就逐漸會成為偏差行為或犯罪者。偏差或犯罪之定義, 取決於他人負面反應,與行為本質無關。
3.公開譴責如司法審判的「身分貶低儀式」,使受處置者接受犯罪人自我形象,形成身分象徵。
4.Becker 將個體分成四類:
(1)守法卻被誤為偏差的無辜少年;
(2)偏差並被認為偏差者的真正偏差少年,即標籤理論主要描述之類型;
(3)守法亦未被認為偏差的守法少年;
(4)有偏差但未被認為是偏差者的隱形偏差者。
1.刑事司法體系之逮捕、審判與監禁過程,正是形成標籤烙印主要原因,可能引發人格減等之負面影響,甚至造成個體從初級偏差行為惡化成次級偏差行為之可能。
2.李男原因殺人未遂罪判刑 8 年,惟尚未入監執行即開始逃亡,故未遭致入監後可能產生的監獄化人格或犯罪前科標籤烙印之負面影響,因此其標籤烙印可能尚未形成。其狀況符合「隱形偏差者」。因此,其初級偏差未發展成次級偏差,而得以在逃亡期間以其資質完成碩士學位並考上博士班。
3.理論啟示:
(1)標籤理論認為初級偏差行為,不一定會走上犯罪道路。但若此行為被施以社會控制,尤其是正式社會控制, 行為人將受社會減等標籤壓力,對他過去「追溯既往 的閱讀」,使其自我概念轉變,產生「自我預言的實 現」,使自己行為更符合標籤描述,最後成為更嚴重 犯罪者,即「次級偏差行為」。
(2)李男因一時衝動不幸誤蹈法網,但也因逃亡避開標籤烙印之不良影響,故得以繼續其學業,準此,標籤理論模型或可對此戲劇化之案例加以解釋。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答題字數:687 字)
※相關試題:
◎蓋佛森和赫胥的「一般化犯罪理論」中所描述犯罪的「特徵」和「發生要件」為何?(92 監所員)
◎請詳加說明赫胥及高佛森「犯罪共通性理論」中,「犯罪」及「犯罪性」(或犯罪傾向)之特徵。(92 薦任升等)
◎許多犯罪學家相當關注年齡與犯罪的關係,例如:赫胥和高佛森進而提出犯罪的一般性理論。請先說明以上學者對犯罪及犯罪性的區分,再描述其如何解釋年齡、犯罪及犯罪性的關係?(96 監所員)
◎試分別敘述 Gottfredson 和 Hirschi 的一般化犯罪理論(自我控制理論)與 Laub 和 Sampson 的逐級年齡非正式社會控制理論(生命史理論)的主要論點,並比較兩理論之相同和相異之處。(99 警察三等)
◎Gottfredson 與 Hirschi(1990)提出的理論認為一個人會犯罪的原因為何?以此理論來看,在監禁時所進行的教化、矯治課 程是否可以達到矯正的目的,避免收容人出獄後再次觸犯法律?(104 監所員)
※重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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