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分會
(於民國101年5月5日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
第 一 條 |
組織名稱本會定名為「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台南分會」(以下簡稱本會),隸屬於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本會會址(通訊處)由會長擇定設置。 |
第 二 條 |
服務項目: 1.促進本會委員及各矯正機關間之友誼。 2.協助台南及雲林、嘉義地區矯正機關收容人教化及更生保護工作。 3.辦理委員聯誼活動,增進本會委員間之相互關懷與情感交流。 4.贊助相關犯罪矯正學術研究及其他交流活動。 5.慰問貧困收容人及受刑人。 6.其他經委員會通過之事項。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宗旨如左:本會以發展犯罪矯正理論,協進犯罪矯正制度與實務,提昇犯罪矯正品質,增進社會對犯罪矯正專業瞭解與支持,謀求犯罪矯正專業人員福利為主旨。 |
第二章 組 織 |
第 三 條 |
組織成員:本會委員以雲林、嘉義、台南地區熱心矯正工作之社會賢達要參加對象。 本會設委員、顧問各若干名。 委員一年一聘,以在社會上負有聲望及熱心人士中,由會長或資深委員推薦,儘量避免有重大犯罪前科紀錄者(如販毒、盜匪等),以期社會正直清流或有助於收容人改過遷善人士入會,並由本會之委員會通過,由會長署名敦聘之。 顧問二年一聘,以曾在矯正機關任職之退休人員、犯罪矯正學術研究人員為主要對象,由會長提交委員會通過後署名敦聘之。 |
第 四 條 |
組織幹部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三人。會長由委員公推出任,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副會長由會長聘請擔任,隨會長之任期進退。 本會設總幹事一名,由會長聘任,處理日常業務及會議交辦事項,並得設執行祕書一名及幹事一至五名,均隨會長之任期進退。 |
第 五 條 |
會長職掌會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委員會議主席。 會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會長代理之。 會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會長代理之。 |
第三章 會 議 |
第 六 條 |
委員會議 本會每3個月召開委員、顧問會議一次,由會長召集,決定會務推動事宜,並報告本會活動辦理及經費使用情形,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
第四章 經 費 |
第 七 條 |
經費來源: 1.本會年費會長新台幣(以下同)10萬元、副會長5萬元、委員3萬元,繳交總會統籌運用。自102年起,年度會費繳交期限為每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逾期未繳者視為退會。 2.本會推動業務之經費來源由委員會議決定之。 3.本會得自行募款,所募款項作為執行年度工作計畫及推展各項會務之用。 |
第 八 條 |
經費使用: 1.本會委員婚喪喜慶之補助如下: (1)委員或子女結婚者發給3600元賀禮。 (2)委員之父母、配偶、子女喪亡者發給3000元奠儀。 (3)委員因病住院者,發給2000元慰問金及水果一盒,每人每年以一次為限。 2.辦理委員之參觀與觀摩活動,每年辦理參訪監、所(委員自強活動)一次。 3.辦理本會委員之各項活動。 4.辦理犯罪矯正相關之學術研究及交流活動。 5.辦理有關受刑人、收容人教化、更生保護、貧困慰問及急難救助等事項。 (1)農曆三節(春節、端午、中秋)配合各監所辦理關懷活動。 (2)農曆春節針對貧困之受刑人、收容人辦理慰問事宜,對象由各監、所提供。 6.各監、所主官、管及管理員婚喪喜慶酌情予以補助;因公傷亡者,視傷亡情形酌情辦理補助。 7.其他有關本會臨時決定事項。 |
第 九 條 |
工作計畫:年度工作計畫及各項活動之辦理,須經委員會議同意,並接受總會之督導。 |
第 十 條 |
經費募集:年度經費使用情形,以該年度經費來源之收入為限,如必須籌募,須經委員會議決定之。 |
第十 一條 |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提委員會議修正之。 |
【台南分會會長介紹】
健康、成長、快樂、服務--
介紹矯正協會分會長「曾國展先生」軼事
國治安民閤家樂;展翅高飛四鄰親。*本會祕書室
(曾國展副會長英姿)
曾國展先生(本會副理事長兼臺南分會會長) 現為皆豪集團董事長,旗下:皆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欣營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永青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體在其精確的運籌帷幄下是為同業中之翹楚,同時亦擔任保五總隊警友會 主任委員、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南分會 委員、臺南生命線協會 常務理事、臺南榮譽觀護人協進會 顧問等社會服務機構之義務職工作。
五年級的他,孩提時期由於家境清寒,國中畢業就跟隨大哥穿梭市場裡成為魚販,靠著自己半工半讀完成高中學業,23歲服完兵役後,在因緣巧合之下,他從事營造工程零工,由於其本著一貫凡事與人為善之初衷,不斷累積人脈,廣結善緣,逐漸成為承攬工程的工頭(包商),26歲時,在他用心與投入之敬業精神下,他開始展露長才,逐步發跡。或因其在軍中憲兵本質,養成他一絲不苟的吃苦耐勞習慣不到20年的光景,已成為目前國內十大鋼構營造公司經營者。他的旗下有十多家子公司,員工數百餘人,
俗語說羅馬非一日造成 副會長今日之成就,更非一蹴可及,民國80年至81年間,他的鋼構事業遇上不可抗力的大環境所影響,其公司營運之工程款被倒債2億元,而原200名員工,或因個人家計,而另謀出路,又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分飛,只剩他與經理及會計小姐三人堅守本業,惟他並不灰心氣餒,從那裡跌倒,即從那裡爬起,民國84年開始,他的事業終於春暖花開,努力付出的代價獲得豐碩成果,迄民國93年,這一段期間,他的鋼構營造業績,竟然成長100倍,而當年辛苦與共,情義相挺,相互扶持的公司會計小姐,已是現在的董事長夫人。如今他的旗下公司,年營業額均在100億元以上。然值得一提的是;他展望未來的臺灣營建工程,以綜合休閒之大型庭院式透天厝住宅為主,遂於屏東縣高樹鄉,購有40甲建地,以每戶正四方之獨立透天厝,庭院750坪土地為庭籬,屋內每戶建坪為150坪,計建100戶,另公共設施有私人停機場暨30米寬600公尺長的跑道,歷年颱風來襲,許多救援飛機,均就近借用他的跑道、停機坪。據云,他投資這項大筆大型住宅區的建設。也因為他擁有這項私人機場、跑道的設備,目前他被推選,擔任臺灣「大玩家輕航機協會」之理事長。
曾副會長做人以誠信為本,經營事業則在商言商,參與公益組織,一切無我, 從來無求,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順應自然,願大眾皆(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