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前塵;「凡走過路必留痕跡」,作之君, 作之師, 作之親。一位有守有為的矯訓所前所長.矯正司前司長.臺南監獄 前典獄長.本會前理事長黃大學長徵男之好長官!】 *. 吳正坤
《 黃大學長 徵男 「徵士有為兼有守, 男爵先實不先名。」
2022年歲末,寒欲放梅,風清宇宙。 光陰似箭,幾度寒暑,轉瞬經年。回首前塵;「凡走過路必留痕跡」警大 32期;第一屆大學部獄政系(亦為第一屆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班),學驗俱優 之黃大所長徵男,爰於2010年7月16日榮退。這位「矯正界」先鋒、32期大 學長於矯正界服務之最後一位「沙場健將」。偕其同期同學「矯正人員訓練 所林前所長茂榮、矯正司林前司長茂榮」,過去他倆,亦曾雙雙帶領我們這 些「後期學弟」,於監所工作;面對「機構化處遇」的反社會行為之收容人 (亦為社會邊緣人),在犯罪矯治工作生活上,日夜與之「長相左右」,所謂 「大將之下,必有勇兵」,讓當時咱們從事各項矯治處遇工作者,愈戰愈勇, 是為往日監所囚情之所以能夠長期穩定的精神支柱,有以致之。 易言之,無獨有偶;他倆先後榮任過矯正司司長、矯正訓練所所長,曾致 力於整個刑事司法「矯正體系」之建樹,無論是硬、軟體措施,文治典章, 資料考核,制度管理,居功厥偉。所謂「前人種樹,後人乘涼」。特別是 「有守有為」的黃大學長徵男,其簡歷如下揭: (一)、學歷:中央警官學校正科32期獄政學系「法學士」畢業。 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法學碩士」畢業(按:偕林茂榮大學長同屆碩士 畢業)。 (二)、年齡:1945出生。 (三)、經歷:歷任新竹、台北地方法院「觀護人」、副典獄長、所長、 典獄長、法務部矯正司長、法務部矯人員訓練所所長等 職務。警察大學.中正大學.嶺東科技大學.銘傳大學等校 之兼任「助理教授」,「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理事長。 2010年於矯訓所「所長」榮退後,現為名譽理事長。 黃大學長徵男之建樹,如數家珍,聊舉數項,即知梗概; (1).主政「矯正人員訓練所」所長時,於矯治工作人員,推展「多元化」的 入職、在職訓練,加強獄政人員專業教育訓練,灌施知能,俾使犯罪矯 治工作「專業化」。 (2).主政矯正司「司長」時,為迎合世界潮流,建立調查分類制度, 並創立 兩座調查分類監獄之「專業監獄」。 (3).建構3座開放式矯治處遇處之「外役監獄」機構。 (4).改建台中監獄、彰化監獄、台南監獄、雲二監、屏東監所、花蓮監獄等 硬體措施,增置新店戒治所、苗栗、南投看守所等暨擴建改善其他監所 硬體設施,有目共睹,不遑枚舉。 (5).以「電子」設施,強化監所安全管理機制暨開創「遠距接見」方式。 (6).落實分區「駐區視察」制度,資料考核,制度管理。 (7).成立專責之首座「公辦戒毒村」(即臺南戒治分監)。 (8).成立「靖安小組」,建構矯正機關之安全機制。 (9).為客觀瞭解事務,推動各矯正機關之「年度業務評鑑」制度。 (10).為強化毒品犯「戒治」處遇工作,成立獨立專責之北、中、 南、東,四座「戒治所」。
↑.歷史上的今天;(中)前矯正司黃司長徵男.(右)黃明鎮牧師。
(11).為矯正工作之「專業化」,特成立專責之3座「女子監獄」。 (12).為完善「少年犯罪矯治處遇」,成立專責之兩座「少年矯正學校」。 (13).為提昇專業領域,全力協助推動成立「矯正署」。 (14).為收容人之健康,成立專責臺中「培德監獄醫院」。 (15).將監獄傳統「承攪作業」轉型為「自營作業」;「一監所數特色」, 定期舉辦全國收容人技藝、藝品展示。 (16).開放收容人「煙禁」、「掌上型電視」---等,使更「人性化」。 (17).引進外界社會人士參與假釋審查等各項委員會,俾更趨向「行刑社 會化」處遇。 (18).促進「監所組織通則」修法,提昇矯正機關「科長級」以上同仁之 官等。 (19).建立各級「監獄官」「升遷」、「調動」公平、公正之「常軌」 制度,杜絕「關說文化」,有跡可尋,於矯正界,有目共睹, 傳為茶餘飯後之美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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