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矯正協會訊息;法務部羅瑩雪前部長往生佛國淨土!2021-04-04
  •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訊息 :

        法務部羅瑩雪前部長為人親切,任內極為關懷矯正系統,讓矯正同仁感念

    心,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非常感謝羅部長為矯正工作所做的一切。


        羅部長是佛教徒,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作如是觀。」從佛法的觀點,死亡並非結束,而是另一個開始;生死並非

    是由始至終的一個簡單直線,而是相續相生,無始無終。這些相信羅部長都

    已了然於心。

        聞訊感傷之時,本會也要祝福羅部長萬緣放下,無有罣礙,往生佛國淨土,

    來日能乘願再來人間,與矯正工作再續前緣。

        感謝羅瑩雪部長 !

        阿彌陀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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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辭世 享壽6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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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瑩雪。(圖/ETtoday資料照)

    ▲羅瑩雪。(圖/ETtoday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前部長、兒福聯盟基金會董事長羅瑩雪3日晚間因乳癌辭世,享壽

    69歲。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4日接受《ETtoday新聞雲》記者訪問證實此

    事,她表示,羅瑩雪因病於昨晚深夜辭世,家屬目前希望能低調處理,稍晚

    會再發布聲明向外界說明。

        羅瑩雪1951出生花蓮,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是前總統馬英九小

    一屆的學妹,大學畢業取得律師資格後,至美國留學,就讀紐約州立大學奧

    爾巴尼分校,1976年取得刑事司法學碩士回到台灣。2013年羅瑩雪接任法

    務部長,2016年5月20日卸任。

        羅瑩雪剛就任法務部長時,曾表示自己是一位佛教徒,希望台灣未來能

    除死刑,以及死刑不是最好手段,但當時立委吳育昇質疑若不願執行死

    刑就應該下台,羅瑩雪表示確定死刑犯沒任何救濟程序,才可以執行,並

    非不執行。

        2014年4月29日,羅瑩雪首度核准槍決戴文慶、杜明雄、杜明郎、劉炎

    國、鄧國樑等5名死刑犯,同日執行;2015年6月4日核准槍決王俊欽、王

    秀昉、鄭金文、黃主旺、王裕隆、曹添壽等6名死刑犯,隔日執行;2016年

    5月10日核准槍決死刑犯鄭捷,總計其在任內下令槍決12名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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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宜樺悼念羅瑩雪; 「她常說緣起緣滅,但無法不難過」!

     

     

     

    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昨天病逝。圖/取自江宜樺臉書

      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昨天病逝。圖/取自江宜樺臉書

    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昨天病逝,當初邀請她出任法務部長的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在臉書表示,下午正在整理行政院時期資料時突然接到噩耗,心頭一陣悲痛,久久無法平復,「瑩雪篤信佛法,性情開朗,生前常告訴我們諸行無常,緣起緣滅」。她自己對病痛死生毫無罣礙,也要朋友們千萬別爲她擔心,但自己根器拙鈍,實在無法不難過。

     

    江宜樺回憶,他和羅瑩雪是在行政院任職時認識,很喜歡她剛正直爽、勇於任事的個性。2013年司法關說案爆發之後,他請她臨危受命,接任法務部長一職。當時國內政局動盪,在野黨對檢察體系極力抨擊,而羅瑩雪以公正不阿的態度面對朝野立委,同時又要挺身捍衛司法專業的立場,終於化解了社會各界的疑慮,也贏得了檢察官同仁的敬重與支持。

     

    江宜樺表示,羅瑩雪在部長任內,對伸張司法正義、改革獄政制度、落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等,都有顯著的政績。比較不爲外人所知的是,她也非常重視廉政工作,尤其是預防高官貪汙瀆職。當時有幾個相當重要的個案,都是她及時提出具體的貪瀆預警,行政院才得以果斷處理,以免危害民衆權益及政府威信。

     

    江宜樺說,羅瑩雪的是非觀念清楚,而個性又很耿直,做事既不妥協也不拐彎抹角,在當前的民粹政治時代,是經常要得罪人,也要吃大虧的。但是,就像她的同事所言,「她是一個有肩膀的長官」,用老百姓的話來講,她做一個政務官該做的事,沒有退縮,也沒有推諉,「是一個真正的好官」。

     

    江宜樺感嘆,走了一位「真正的好官」,人民會永遠懷念的。走了一位「耿直的好友」,他也需要好一段時間來整理自己的心情,「瑩雪部長,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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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懷念的俠女—羅瑩雪部長

                前法務部資訊處長 陳泉錫 2021.4.5

        聽聞羅瑩雪部長遽逝,心中感到非常難過與不捨。羅部長在民國102至105年間擔任法務部長,是我在法務部擔任資訊處長18年經歷八位部長中,感到最具有”俠骨”的部長之一。羅部長擔任公益律師謀求兒少權益多年,任職法務部期間處事明快、果敢有當,火速批准在捷運亂刀殺人的鄭捷死刑執行令等,令大眾記憶深刻。除這些媒體廣為報導的事情外,我要在這裡補述一些外界不知但也深具意義的故事,作為對羅部長的緬懷。

        民國103年在中部一個地方檢察署,發生一件非常特殊的刑事案件,是該檢察署的一位檢察官起訴了自己署內資訊室的資訊管理師,理由是(懷疑)該管理師未經允許偷看該檢察官的電子文件,違反刑法。但事實是該管理師只是因該檢察官請假,依代理人請求,以系統管理者權限將該文件檔轉給代理人處理。係履行資訊管理職務的合理作為,並無竊看文件的動機與事實。這樣的日常職務作為如因檢察官的懷疑就加以起訴,必將對所有法務部資訊同仁造成莫大的壓力。  但問題是檢察官辦案獨立性在地檢署受到相當的尊重,且通常案件一經起訴進入司法程序,行政部門多不願再表示意見而靜待調查或審判。要機關首長在這時候做甚麼或講甚麼都難。

        經歷過司法案件過程的人多知道,案件最後結果或許會是無罪,但偵辦或審訊過程會讓你備受折磨、意志消沉。當時擔任法務部資訊處長的我,怎能讓所屬機關資訊同仁受此冤屈而全無行動? 雖知已起訴,很難處理但試著找羅部長報告,期能找到一線機會。

        律師出身的部長在了解案情後,就覺得這案件讓資訊同仁受此不當對待甚不合理,經研究後主動要我們資訊處以法務部部函,函示各檢察署明確告知此類資訊室的管理作為乃是業務上的必要,請大家配合。  此函讓該案件的被告同仁能有上級機關的明確行政指導文書做為未來法院抗辯依據,也使所有資訊同仁能放心工作,俠客的性格展露無遺。記憶中羅部長還親自為此事到事發的地檢署去了解事件發生的始末。這件事讓法務部所有資訊同仁均由衷地感謝羅部長對於資訊同仁的呵護,她做了一般行政機關主管不願或不敢做的事!

        此外,羅部長對於資訊工作的推動也非常支持,並對於資訊處運用科技改善業務困境的開創性研究,例如研究以電子監控降低毒品犯再犯率並改善監獄超收問題及電子監控用於審前監控減少羈押等頗具挑戰性的研究均給予支持,雖未能進入實際推動,同仁已能深刻感受部長對於資訊工作及同仁專業的尊重與重視。

        羅部長雖已離開人世,但她給社會及在法務部留下的做事典範,資訊處所有同仁將永遠放在心上。

    (註:上述事件由筆者依經歷事實陳述,但由於時間久遠,且因離開公職手邊已無案可稽,事件細節可能會因記憶而有部分差誤。)

     羅部長全程參加全國法規資料庫頒獎典禮留念

    羅部長卸任辭行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