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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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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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參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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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蹟內涵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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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矯正專業有興革創新或具體成效:
◎其工作內容之重要性及難易程度。
◎發揮其專業的具體表現。
◎服務過程中展現的毅力與克服困難的能力。
◎其優良事蹟近2年內未曾獲其他單位表揚。
◎提供之資料正確。
◎佐證資料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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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程度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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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優良事蹟對於矯正專業領域之影響性及受惠人數。
◎其優良事蹟對矯正體系之影響。
◎其優良事蹟在社會上產生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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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價值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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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優良事蹟對矯正專業之未來之影響力持續存在。
◎其優良事蹟具有獎助價值及推廣之必要性。
◎受推薦者其專業態度、能力與表現足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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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蹟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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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較為特殊之貢獻事蹟。
◎其他值得推薦部分。
◎服務年資與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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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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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語
□極力推薦(85分以上)
□樂意推薦(80~84分)
□勉予推薦(75~79分)
□不推薦(74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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