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三【台南分會受理服務年資滿30年且曾於雲.嘉.南矯正機關服務滿七年又六個月且未曾領過獎勵金之在職人員予頒發獎牌紀念暨伴手禮申請表】2020-02-26
  • 附件三【台南分會受理服務年資滿30年且曾於雲.嘉.南矯正機關服務滿七年又六個月且未曾領過獎勵金之在職人員予頒發獎牌紀念暨伴手禮申請表】

    編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

    資料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申請基本條件

    在職人員服務年資滿30年以上且曾於雲.嘉.南地區之矯正機關,總計服務年資超過四分之一者(即七年又六個月)之現職人員,而依規定受限五年內未曾記一小功之條件,致而未領受過分會」予頒獎勵金者。

    服務單位名稱:

     

    在職之職稱:

     

    服務年資超過四分之一比例:

     合計    年    月

    聯絡電話

     

    手機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公開表揚

    在職人員,得獎請盡量出席,未便出席者,分會另擇期至服務單位頒發。

    附件

    勾選

    項     目

     

    1.超過30年之四分之一者(即七年又六個月)之在職證明影本。

    人事室主任

     

    機關首長:

     

    備註

    1.矯正人員係指該矯正機關之業務單位或幕僚單位之工作人員。

    2.凡曾於雲.嘉.南矯正機關服務,年資滿30年以上,依比例服務滿七年又六個月,且未曾領過獎勵金者之在職人員申請。獎勵內容:擬予頒發獎牌紀念暨伴手禮。.

    3.申請文件請寄《台南巿永康區永科三路99號「永康科園區管理中心」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台南分會陳昱彤小姐收》,請註明「申請服務年資滿30年以上依比例服務滿七年又六個月之獎勵」。

    4.申請期間: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前,超過時間或資料不齊全者不受理。

    5.本分會預計於每年5月份召開委員會頒發獎勵金。並於會前個別通知審核結果,並接受電話詢問得獎否。

    6.聯絡人及電話:陳昱彤小姐聯絡電話:06-2029888#6701或石建安主任聯絡電話:06-2029888#6760 或手機:0970036637

    審核

    會長

     

    幹事

     

    審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