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前塵之41篇獄政趣談》慈賢居士撰2022-12-14
  •             回首前塵之41篇獄政趣談

     

    【按:政府早年由大陸來台,百廢待興,1962年左右,獄政管理工作,甫從

     日據時代接手未久,各種典章制度,極待重整;下揭有關實務報導,係獄政

     學系之32.34.36等前期學長口耳相傳之早期獄政趣談,江湖傳說,博君一

     笑也!】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 2016.01.23本會林政宏理事長」頒發予吳正坤前典獄長當選「監事」聘書。

     

        (1).獄政趣談:三輪車夫的屁股。

        話說政府早年由大陸來台,百廢待興,獄政管理工作,甫從日據時代接手,各種典章制度,極待重整。而民國五十年左右,監所機關首長座車,尚為以三輪車代步,然三輪車伕均是道地的本省籍,不識字之「村夫」。

        在中部某一監所首長的三輪車伕,亦不例外,他也聽不懂國語,而這位機關首長,偏偏也聽不懂台語,乃他的大陸省籍、鄉地口音又濃又重,以致「機關首長」與「車伕」之間溝通、表達意思,總是「比手劃腳」。

        於是,這位「首長」每次乘坐三輪車外出,總是喜歡以「腳」踢車伕「屁股」供作操作方向之依據--即每到十字路口或需轉彎處,需向右轉時,即踢車伕右半部屁股,向左轉踢左半部屁股,若需停車,即兩腳同時踢其兩片屁股,好像踩煞車一樣,蠻靈光的。

        雖然如此像「馬」一樣被駕駁,久而久之,三輪車伕倒也習以為然。不過,該「首長」若常乘此「座騎」外出的話,不僅三輪車「屁股」不保,連帶其老婆也忙累了。

        原來,三輪車伕的屁股因常被穿皮鞋的首長,踢得「通紅」,車伕的老婆,每每看到先生返家門口,走路一拐一拐的,踉踉蹌蹌,即忙端上一盆溫水供泡屁股,以解紅腫。

        當然,也相對影響晚上做愛做的事,老婆自然怨聲載道。

        有一天,這位首長到鄉下訪客,因一路上左轉右轉的路口太多,這位三輪車伕可憐的屁股,被踢得紅腫,幾乎漲一倍的腫肉,實在難挨下去了,偏偏又碰到三十度的下坡路面,這位首長,怕車速控制不了,猛踩煞車--即雙腳猛踢其雙片屁股;這一下子,忍氣吞聲許久的這位老兄,火大了,即忙跳下車,摔丟斗竺,大熱天,一臉通紅,氣呼呼的。跺腳嚷道:「您不把我看作人,我不幹了,...」,於是丟下三輪車,欲箭步離去時,這位首長也被其突然的反應,愣住了。

        因為正值下坡道,座車叫停,實在危險,他也不得不低聲下氣:「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以後不踢你屁股就是了。」

        這位首長,終然「良心發現」,改變初衷。

        然而,此後以什麼方式取代「踢屁股」操作「三輪車」方向,筆者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2).獄政趣談:女子監獄與收容人。

        全國第二座女子監獄---即台灣台中女子監獄於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上午十時正式啟用,有法定女收容人一○四○名以上的台中女子監獄,新監圍牆內有二公頃,圍牆外有十七公頃,總計十九公頃的面積,位於台中市南屯區鄰「嶺東商專學校」附近,在「人文」與「交通」環境上,堪稱為理想之監獄設置地點。

        新監之誕生,除女犯(女受刑人)外,最主要的結構乃是女性管理人員之養成教育(按:該監編制員額有109人),因此新單位之成立,此項軟體之運作,可謂煞費心神。

        雖然首任典獄長比照高雄女子監獄,因「任用資格」問題暫以男性充任,但現有首任女性首長,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成立之「桃園女子監獄」(收容1027名),典獄長即為「女典獄長」呢!當然「女子監獄」一些必要員工,如「總務科長」、「司機」、「外圍崗哨勤務」暨其它較吃力的工作崗位,也少不了男性工作同仁,倒是男性同仁在新鮮事的女子監獄上班,誠如前法務部「城部長」在啟用典禮上,幽默的說:「女子監獄的男性典獄長,有宗教信仰的情操,在品德上堪予勝任,本部最放心了...」。

        以我國當代有計劃的培植優秀獄政工作人才(例如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法務部矯治人員訓練所等),從事男、女監獄之犯罪矯治工作,在工作同仁表現方面,絕無「性別」適應之問題存在。

        惟筆者在此願提供一些外國女子監獄或女性管理人員在工作上碰到之趣聞暨難題,以供借鏡,乃「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壹、女犯鐵鍊繫足

        經統計及調查資料中顯示,我國女性受刑人所觸犯之罪名,與男性受刑人相較,都為非暴力犯罪,再從監獄實務中顯示女性受刑人很少有騷動、鬧房或其他嚴重違規情形(例如民國八十五年中部某大監獄發生連續二天大規模鬧房騷動情形,該附設女監五○○名女受刑人卻鴉雀無聲)。可見我國在東方文化傳統婦女涵養,較趨柔性。然而在美國女子監獄,可就不一樣了。

        例如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九日,美國亞利桑那州.馬利柯帕郡監獄,係一所女子監獄,該監典獄長常常為了女犯違規率不斷攀升,而大傷腦筋,在「每況愈下」時,女犯竟不怕一般的違規處分,於是監獄當局動上「法寶」,引用一般對男犯的上腳鍊到戶外做苦工之最嚴厲處分。這一天(即九月十九日),在獄中行為不檢的女犯在記者的鎂光燈下,一個個上腳鍊,一貫的走出監獄大門,上了囚車到戶外曬太陽,做苦工去也。這是美國獄政史上,首次有女犯用鐵鍊繫足集體從事戶外勞役;而做苦工的戶外勞役連續高達三十天(按:在我國依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受刑人違背紀律時,強制勞動一日至五日,每日以三小時為限)。這一招「出招」之後,果然「囚情」馬上穩定下來。

        貳、「女犯」變「胖女」

        幾年前,法務部前馬部長巡視南部某女監時,看到一些原本入監前係「苗條淑女」的女受刑人,由於在監伙食好加上不必操勞家務,入監半年後卻個個變成「胖婦」,當下即要求該女監成立「韻律教室」做減肥工作。

        可是,在美國,這可惹禍了。

        記得在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二日,美國「賓州」「諾瑞斯頓」之女子監獄,有一位芳齡二十七歲名叫「茱妮塔.溫斯頓」的女受刑人,由於她沒有盡責任撫養子女與違反假釋規定,三個月前入獄,在獄中體重竟然胖了十七公斤,她的男友------三十七歲的「納爾」,在幾次至監獄接見面會後,從此因而「移情別戀」,原因是「納爾」男朋友比「她」輕了十八公斤;「體重」雖不是「壓力」,但也卻成了「問題」。

        當七十七公斤的溫斯頓小姐出獄後,發現了男友「不忠」,就在男友「納爾」經營的酒店中,用一條圍巾綁住他的頸子,強迫他坐在一張椅子上,然後「溫斯頓」小姐以七十七公斤的體重,坐在僅五十九公斤重的男友之雙腿上,連續坐 了二個小時,男友受不了她的體重,連呼吃不消,實在受不了,被她以坐功「逼刑」之下,答應與之復合和好,不再「拈花惹草」。而其男友事後一直抱怨美國獄政當局,沒有把「女犯」教導好之前,卻把她「養胖」了。當然美國獄政當局不理他,「納爾」投訴無門,就告了女友「溫」小姐一狀,理由是她的體重壓得令他「消魂難受」;這也奇怪,以「粗魯罪」對男友傷害,竟然在美國法庭,「溫」小姐終於被起訴了。而「她」再度受這種「牢獄」之災,美國監獄當局或許該負一點「道義責任」吧!

        參、女管理員能看男囚洗澡

        在美國,因戒護人力不足,男監往往僱用女性管理員補缺。一九九七年三月廿五日,美國聯邦上訴法庭裁決,加州監獄女性戒護人員以目視方式檢查男性囚犯肛門、口腔等部位、觀看男囚洗澡,並未構成侵權行為。

        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庭這項裁決,推翻了下級法庭前審的判決,即女管理員上述行為侵犯男囚受憲法修正案保障的權益。

    本案原告「凱斯.索莫斯」刻因二級謀殺罪在洛杉磯的加州監獄服刑。「索莫斯」聲稱,在服刑期間,女性戒護員經常以目視檢查他的身體,也會在監視「索莫斯」洗澡時說笑。「索莫斯」因此據此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一百萬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

        但上訴法庭裁決,男囚是否受憲法第四條修正案保障,得免受女性獄政人員例行的裸體檢查,確具有高度爭議性,但這並不適用「索莫斯」的案例。

        美國監獄法規明令禁止獄方人員在非緊急時檢查裸身的異性囚犯。

        當然,在我國,這種現象絕對不會發生,因為我國監獄行刑法第十二條規定:「受刑人入監時,應檢查其身體...。受刑人為婦女者,前項檢查由女管理員為之」。

        肆、男囚「獻寶」,女管理員「好煩」

        據報導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八日美國阿拉巴馬州當局,甫恢復犯人戴腳鐐做苦工的措施後,現在又決定採取另一項創舉:讓經常向女管理員「獻寶」的犯人穿粉紅色囚服,促使囚犯為避免遭人嘲笑而停止不雅行為。

        收容量八百人的「候曼監獄」四年前起用女性管理員,從此有些犯人經常當著她們的面前,進行自慰性騷擾,當局絞盡腦汁仍束手無策。監獄發言人「巴第福德」表示,獄方採取懲戒措施,把騷擾女管理員的犯人關禁閉,但他們一放出來就重施故技。「巴第福德」表示,獄方拍下犯人自瀆的照片,揚言把照片寄給他們的母親,但犯人根本不怕這招。

        「巴第福德」估計,經常當眾在女管理員面前自慰的犯人有二十到三十人。據美國「蒙哥馬利諮詢報」報導,至少已有一名女管理員不堪其擾而請辭。

        但曾擔任監獄心理醫師的專家表示,如果犯人想騷擾女性監所管理員,讓他們穿粉紅色囚衣只會適得其反。

        在我國,監獄行刑法第四條:「受刑人為婦女者,應監禁於女監。女監附設於監獄時,應嚴為分界」。因此,上揭情形,我國監獄絕對「絕跡」。因為根本無「機會」讓它發生也。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3).獄政趣談:天壤之別。

        台灣的刑事矯正機構有:監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技能訓練所、少年矯正學校、少年輔育院、戒治所等多元化機關。而全部收容人,以民國95年1月底計,共有59606人,若以每一位收容人睡覺活動空間0.7坪,較核定容額52232人,超額收容7374人,超收比率14.1%,可以說25個監獄中有15個超收,13個看守所除連江外皆超額收容,而全國矯正工作人員僅7062名(含外科室),職員與人犯比例為1比8.4,若單獨計算以與之直接相處之戒護工作人員(管理員、主任管理員計約4仟6佰人左右),則比例為1比13,較之臨近國家,日本1比3.8,韓國1比5.7,英國1比3,美國1比4,加拿大1比3,可見台灣之矯正工作人員不論在工作量或工作壓力方面,都遠比世界各國來得「重」與「大」。

        雖然如此,但最令人遺憾的是,監獄等矯正機構之工作人員,既是維護社會治安、默默耕耘的一群,他們「享受犧牲、犧牲享受」,但每遇監所發生一點點小小的戒護事故,例如個案之脫逃、自殺、暴行,媒體社會即倍加責難,把他們平常辛勤耕耘的勞績,打入十八層地獄,說什麼「黑牢」啦!凌虐人犯啦!!儘管現代監獄之矯正處遇已是行刑社會化、學校化、透明化、科學化,然而在一些媒體之操弄下,大部份描述不是標新立異,就是故意聳人聽聞,對於獄政的努力,全是傳統負面的報導,似乎不如此的「材料加工」,難以引起讀者的廣泛注意,致使監、所工作同仁的社會地位與待遇,一直是處在弱勢團體中之邊緣;長期被忽視,猶如被打入「冷宮」。回溯政府播遷來台,迄今已五十餘載,媒體從來沒有正面報導肯定過;每逢過年過節,為治安奉獻心力之司法最後一道防線的獄政工作人員備極辛勞,長年在五米高牆內上班「與狼共舞」,箇中苦楚,有誰能知?試問其辛勞程度與社會價值觀,難道會輸給外界的一般治安人員嗎?

        現在讓我們來看外國,近幾年來國外獄政管理「擺烏龍」情形層出不窮,事故頻傳,相反地我國監獄「囚情安定」,甚至締造零事故獄政奇蹟,兩者相較,確實有「天壤之別」!

        公元2006年2月25日,阿富汗「喀布爾」一座監獄的神學士和凱達組織激進分子佔據監獄一側的廂房發動暴動,約有一千五百名受刑人參與暴行,鎮暴過程中至少有三十名受刑人受傷。據悉在當天晚上,監獄正準備執行受刑人必須穿囚衣的新規定,受刑人竟然在神學士和凱達組織激進分子的鼓動率領下,劫持兩名女警衛,暴動於焉發生。

        當地一位安全官員說:「據我們所知,約有一千五百名受刑人參與暴動,情勢失控後,受刑人和警方爆發衝突,其中有許多是神學士成員,並有三十受刑人在衝突中受傷。」

        該監獄坐落在喀布爾東郊,本案於當月二十五日晚上和二十六日早晨,槍聲依稀可聞。負責鎮暴的阿富汗副司法部長「哈希姆塞」告訴媒體:「神學士和凱達組織分子是這場暴動的幕後主使者,他們佔據廂房,暴動由此而起。」

        又於2006年2月4日美國南加州洛杉磯地區一所監獄,當日發生種族暴動,近兩千名西班牙語裔囚犯和黑人囚犯大打出手,造成一名囚犯死亡,一百多人受傷,其中廿人傷重住院。暴動持續近一小時,囚犯扔床墊,抓住對手的頭撞床板,大暴動結束後,零星打鬥卻又持續了四個多小時。美國洛杉磯郡警察局長「卡巴」說:四日傍晚,位於洛杉磯北部三十二公里的比奇監獄,警察團團圍住,監獄並施放催淚瓦斯,幾百名警衛已控制住監獄。警方發表聲明說,囚犯把床鋪從二樓往下扔,攻擊在樓下打群架的人,導致多人受傷。據悉,稍早位於洛杉磯市中心的中央監獄內有一名黑人囚犯刺死一名西語裔囚犯,可能是這場暴動的導火線。

        警方說:「今天的戒護事故,基本上是西語裔和黑人火併,從外面街頭蔓延到監獄內。警方之前曾接到一名受刑人手寫的匿名信警告說;西語裔囚犯和黑人囚犯會互相開打,要求『為了大家的安全,請把我們這兩個種族隔離』」。

        然而,依照美國法律規定依種族隔離囚犯是違法的,但相關法律顧問說,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執行。於是該監獄將西語裔囚犯和黑人囚犯隔開。另外一方面,洛杉磯郡警局亦下令限制全郡六座監獄內一萬八千五百名囚犯的行動,以免事態擴大。而死亡的囚犯是四十五歲犯性侵害的黑人,所以其他囚犯為報復他的「性侵行為」可能是暴動的原因之一。惟這所監獄自一九九○年以來已發生一百五十多次種族暴動,多半是西語裔和黑人之間的衝突。且在二○○○年的暴動中有八十一名囚犯受傷。洛杉磯市區的男性中央監獄收容了六千三百多名囚犯,是全美最大的監獄之一。監獄內暴力犯和其他比較無威脅性的罪犯關在一起,而且容易被囚犯佔領,因此有獄政專家建議關閉這座監獄。

        此外於2005年5月10日阿根廷「科多巴」一座監獄的數百名受刑人暴動,除造成至少八人死亡之外,並挾持六十二名人質,甚至揚言要將部分人質推落屋頂。

        據阿根廷警方指出,八名死者中包括五名受刑人、兩名獄警及一名警官,而當地電視新聞報導指稱;暴亂造成至少九人死亡,卅人受傷。而這座警衛森嚴的監獄位於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西北方大約七百公里處。據悉帶頭暴動的受刑人提出減刑及改善獄中生活條件的要求,在與官員交涉時,逾一千名軍警與受刑人家屬將該監團團圍住。同時在電視畫面中,可看到數十名受刑人帶著簡易武器佔據屋頂,並揚言將充當人質的獄警推落地面,其中一名光著上半身的獄警手臂,腿部被刀刃劃過,監獄內不斷冒出濃煙。據「科多巴省」懲教署署長「戴富尼」表示;暴動的受刑人揚言割斷這名獄警喉管,除這名獄警外,暴動的受刑人還挾持廿五名獄警與另外探監的婦孺五十人,不過其中五名獄警與八名婦孺共計十三名人質稍後獲釋,其餘仍有六十二名人質仍在挾持中,而監獄收容人數有一千八百名受刑人。監獄發生暴動事故後,阿根廷總統「基希納」在當日深夜緊急召見重要閣員商討對策。

        另外在2005年4月19日,巴西聖保羅州地區,爆發囚犯家屬最大規模的示威活動,由於不滿「獄政廳」數月前更改探監規定及監獄的生活條件太差,八千多名來自巴西各地的囚犯家屬,十九日聚集在聖保羅州「獄政廳」前,舉行巴西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囚犯家屬集體示威抗議活動,巴西軍警部隊乃緊急出動數百名士兵,荷槍實彈嚴密守衛,所幸在雙方克制下沒有發生流血衝突。

        據悉,聖保羅州是巴西收容犯人最多的州,每年監獄都會發生暴亂。聖保羅「獄政廳」實行新探監規定是為了加強防範,減少暴亂。

        無獨有偶,於2004年5月30日巴西又發生一件瘋狂的監獄大暴動;事故之肇因,緣於巴西「里約熱內盧」之「班菲卡監獄」,當日有十四名受刑人,配合守候在獄外接應之廿名武裝同夥的協助下,企圖越獄;守衛之獄警發現而加以攔截時,越獄不成的受刑人便攻擊獄警,奪下警槍,把廿六名獄警及行政人員劫為人質。暴動中死亡的受刑人;分屬於「里約市」的敵對幫派份子;因為屍體被損毀得很厲害,包括斷手斷腳梟首,所以法醫要辨識死者身份,相當困難。據里約市官員表示,這場暴動另有近廿名犯人受傷送醫。暴動持續三天後,巴西警方答應人犯要求,同意把分屬不同幫派的受刑人,分開監禁,同時以飛機載來一名牧師參與談判,三十一日晚間暴行結束。而巴西監獄暴動及受刑人逃獄現象,已是司空見慣的事,國際人權團體經常批評巴西監獄監禁人犯太多,凌虐案件頻傳。另外,巴西監獄內很多幫派分子,他們躲在監獄內,利用手機遙控從事販毒工作。據巴西聯邦政府司法部長「巴斯托斯」表示,聯邦政府正在挹注資金給予各州,希望能改善獄政,只是一夕之間無法奏效。同時為「班菲卡監獄」之悲劇事件向罹難者家屬致歉,但他強調,要改革多年來獄政上所累積的弊端,沒有立竿見影的處方。

        同樣的,在2003年4月5日,宏都拉斯北部一座監獄,當日發生大暴動;有八十六名囚犯喪生,數十人受傷,事後警力和軍隊大舉搜捕趁機越獄的逃犯。據悉,發生暴動的是宏都拉斯首都「特古西加帕」以北約兩百二十公里的「塞伯港監獄」。監獄共有囚犯一千六百人。事情引起於分屬兩個不同幫派的囚犯打架,後來囚犯在室內點燃床墊和其他家俱,使整棟用鐵皮和木材搭建的監獄大樓陷於火海。在八十六名死囚中,許多都是被燒死的,也有遭濃煙嗆死,其他則是被人用武器攻擊致死。受傷的囚犯被送到當地一家醫院接受治療,警察並在醫院外守衛保護,以防再發生事端,所有前往醫院探視的人都不得其門而入。據該醫院院長「康乃懷迪」說,「院方共清點八十六具屍體。很多年輕人受到刀傷,槍傷和燒傷。手術室擠滿了傷者,醫院無法容納傷者,只好在走道和其他地方照顧他們」。

        據說發生暴動的監獄是一所監獄農場,其中不少囚犯是候審的毒品犯,強暴犯和刑事攻擊案疑犯,他們平日栽種豆類和各種殼物,監獄設防並不十分嚴格,監獄內常有武器和毒品,幫派分子往往控制監內各舍房大樓。

        暴動發生前,兩個幫派在監獄的天井,因地盤問題發生打鬥,最後還動用刀槍,現場一名囚犯說:「當時殺聲震天」。而在該監獄起火後,消防人員、警方和獄警共花了三個鐘頭將火勢撲滅並恢復秩序,獄警點名,看看有多少人越獄?宏都拉斯當局派出警察和軍隊在附近街道和田野搜索越獄的犯人。當局也指派一個特別委員會調查此事,典獄長因此下台。且據宏都拉斯總統「馬杜洛」說;中央官員也將調查其他監獄的狀況,以便提出獄政改革措施,同時呼籲該國司法同仁加速處理候審被告,以減少監獄人犯。

        由上揭六件國外監獄大暴動事件加以比較,可知我國獄政改革績效顯著,囚情不但安定,矯正人員士氣高昂,兩者之間真有「天壤之別」。不過,為了達到戒護「零事故」之理想,台灣矯正機關,尚有許多亟待改進之處,而且在「戒護第一,教化為先」之前提下,全體獄政工作人員,必須兢兢業業克盡職責,全力以赴,期待「明天更美好、更進步」,俾完成歷史性劃時代之矯正任務。

                                       作者: 慈賢居士 2006年

     

        (4).獄政趣談:巴西監獄。

        根據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中國時報第十一版報導,一項對全球四十萬餘人所做的網路調查顯示,哥倫比亞人自視為世界最快樂的人民。

        電腦網路設備製造商3com公司依據不同國家相信自己比別人快樂的人民百分比多寡,得到這項結論。

        哥倫比亞人得分最高,應答者73%給予肯定回答,全球平均百分比為35%。

        此一調查得到一些令人驚訝的結果。例如,儘管俄羅斯經濟困難,政治動盪,但仍得到全球第五快樂國家的分數。巴西人是自認最悲慘的民族之一。

        緣此,筆者也藉此回憶一些「巴西」這個國家的獄政管理,是如何的「悲慘」----- 。

        一九九二年十月二日,巴西聖保羅地區最大的,同時也是拉丁美洲最大的加朗狄魯監獄是日下午發生監獄暴動,有二百名囚犯在喋血中喪生,另有六十人受傷,其中二十五人為鎮暴警察,此為巴西有史以來最慘重的監獄暴力事件。

        暴動起於監獄的第九棟大樓,先有兩名囚犯因古柯鹼問題發生口角,後來其中一人以鉛管揮擊另一人頭部,群架因此而起。且當囚犯開始焚燒床墊、床和毛毯後,暴動迅速蔓延開來,警方最後出動六百名鎮暴警察,才將混亂場面控制住。

        巴西加朗狄魯監獄有過於擁擠的問題,此座監獄原只可容納四干人,但一九九二年該獄中有七千五百人之多,而且犯人從無前科之人至重罪的累犯皆有。人權團體對巴西的獄政素來不滿,其中尤以人滿為患問題最為嚴重,獄吏施暴的事件也時有所聞。

        最大的加朗狄魯監獄以前也曾發生數起暴力事件。一九八二年三月,有十四名犯人在一場暴動中喪生。一九八三年,有三千二百名犯人佔領監獄,最後造成九人死亡。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巴西另一座戒備嚴密的監獄裡的囚犯二十八日挾持人質,以抗議監獄人滿為患,並要求當局提供重型槍械和大馬力車輛,以交換人質,談判當天繼續進行。

        距里約熱內盧西北九三五公里的阿里西德喬尼亞鎮的警官表示,艾格洛監獄的囚犯要求快速車輛,以兔逃亡時被警車追上。

        二十至三十名囚犯於二十八日持木棍和金屬棒挾持四十名前來檢查的官員和電視台人員,以抗議監獄過度擁擠。

        囚犯後來釋放十七名人質,換取水和口糧,二十九日晚以瓦斯罐包圍其餘人員,威脅警方,若衝進來,將引爆瓦斯。

        巴西政府於三十日傍晚同意提供0.38口徑槍枝和彈藥、二萬美元和五部車輛,以換回十八名人質。其餘五名人質將分乘五部車,由囚犯押同逃亡。

        但在午夜約定交換人質前,囚犯改口要比警車馬力強的車,政府答應後,又要求火力更強的槍。最後結局,還是讓囚犯如願以償。

    一九九六年五月九日,巴西聖保羅地區,另一座監獄有五十三名巴西犯人利用挖掘的地下隧道,成功逃出科蘭迪魯監獄,這個聲名狼籍的地方,是拉丁美洲最大、也是巴西防範最為嚴密的監獄。據報導只有四人被逮捕歸案。

        這些犯人在九日破曉時分,從監獄的第七棟房舍開始進行逃亡,這個房舍大都關著毒品走私者及銀行搶犯。逃犯在房舍內挖了一個零點六公尺寬的大洞,並往下鑽四公尺進一個長達一百公尺的地下隧道,開始逃亡。

        報導說,監獄的守衛發現有人逃亡後,立即鎮壓第七房舍,留置了正在等待逃亡的十七名犯人,隨後搜尋人員捕回了四名逃出者。

    搜索人員發現,這個用來逃亡的隧道內設備齊全,包括電線、電燈及通風設備等,因此判斷挖掘這個隧道起碼有一個月的時間。

    科蘭迪魯監獄在一九九三年曾發生暴動,巴西政府派軍隊加以鎮壓,造成一百一十一名囚犯死亡。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巴西東南另一座「索羅卡巴監獄」一批挾持六百多名人質的囚犯,三十日正準備列出一張要他們釋放人質的要求。

        聖保羅以西九十公里索羅卡巴監獄的這些囚犯自二十八日逃獄失敗,造成兩人死亡後,即挾持著這些人質。獄吏「吉隆」在電話中說,這些囚犯預料將於三十日上午十時(台北時間三十日晚上八時)向談判代表提出他們的要求。

        囚犯與監獄方面二十八日下午展開對峙,據報導,當時有十五名囚犯以私運進監獄的婦女衣衫喬裝改扮,試圖越獄,結果遭獄卒識破,雙方爆發短暫槍戰,造成一名獄卒和一名探視服刑丈夫的婦女喪生。

    聖保羅省獄政局女官員「唐萊洛」說,在聖保羅以西九十公里的索羅卡巴監獄,前述十五名囚犯起初挾持了七百一十六名人質,包括六百九十九名囚犯的親友與十七名獄卒。

        她說,人質中至少有兩百名兒童,「從嬰兒到十來歲小孩」。這些囚犯稍後釋放了七十八名犯人的親屬,其中大部分是婦孺。

    試圖越獄的囚犯要求獄方提供一輛裝甲車、武器和彈藥供他們逃亡。唐萊諾說:「我們絕不可能答應他們的要求。」

        遭殺害的婦女死前為囚犯偷運女人衣衫進入監獄。據當地電台報導,她顯然還走私了五把槍和數目不詳的手榴彈,而前述囚犯則將這些手榴彈綁在人質的腳上。

        不過,該事件在與警方僵持七小時後,透過「移監」與「轉舍房」方式,終告平息,惟該年(一九九七年)巴西在聖保羅東部地區,約有七十個監獄曾發生暴動。總部在紐約的非政府人權觀察組織曾表示,一九九七年巴西各地監獄內的情況依舊未符合國際標準,尤其是監獄中衛生不良,人滿為患。

        綜觀上述報導,從一九九二年迄一九九七年,短短五年內,巴西之監獄即發生一連串的重大戒護事故。比起我國,在人力、物力短缺下,全國獄政工作人員「同心協力」,迄今長期囚情安定,功不可沒。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5).獄政趣談:加菜秘訣。

        現代監、所收容人膳食,隨著國民經濟生活的提昇,加以我獄政當局善謀擘劃,各監所每月均有由收容人代表參與之「膳食改進小組會議」反映意見,緣此收容人伙食之改善,「每況愈佳」,足令外界參訪人士頻頻讚許。

        惟回顧一九六一年左右,甫自日據時代接手,當時日本人管理下的囚餐,號稱「七層塔」車輪販,即把糙米飯鐵盒子便當,分成七層等級;甫入獄,僅薄薄一層,以後逐次(逐級)再酌增,直至第七層始能吃到把米飯裝滿之便當盒。而配菜僅是在糙米飯上舖蓋上少許的空心菜或其他野菜(即豬仔菜)。

        當時的大鍋飯,煮菜方法很簡單,即在大鍋上先火熱加溫,然後在鍋上方以橡皮圈吊掛一大塊白豬油肉,菜湯下鍋中,廚師(受刑人伙夫)即往上捏提那塊豬油肉,往下朝熱鍋上迴旋擦鍋面繞一圈,手一鬆開,豬油肉又彈回上方,供下次再用,然後鍋上下水,即當時的「副食菜」。

        政府播遷,接收獄政,雖當時國家經濟尚拮据,惟收容人伙食比起日據時代稍好,可是比起現代之純白米飯且三菜一湯,尚無法與之「相提並論」。

        惟社會保守習尚使然,外界尤其是民意代表,對監獄好奇,常常指名參觀監獄,於是受刑人「伙食」亦列入參觀重點。而昔日某某單位卻偏偏碰到一位「好面子」的典獄長,喜歡「打腫臉皮充胖子」,頻傳出「趣談」。

        有一次,外界又要蒞該監參觀,他又想到囚犯伙食不好,每遇參觀覺得沒面子。於是想出一套「妙招」,即每次參觀前,外賓一踏入監獄大門,即命令養豬雜役以「扁擔」擊打豬隻,那「豬」被打後,一連嚎叫聲,傳至參觀人耳中,即詢問道:「貴監為何豬叫聲,連綿不斷?」,陪伴在旁的這位典獄長即應聲回答:「各位來賓!您們不知道,因為我們在為受刑人加菜,正在殺豬!」,參觀人士於是叫好:「嗯!xx典獄長領導獄政,功德無量,能想到時時為犯人加菜,實在有心!」

    有時候,讓監外界參觀次數頻繁,養豬雜役受命毆打所飼之「豬」次數一多,卻未見真正的殺豬加菜,吃不到豬肉,恨得牙癢癢的,下手打豬難免重一些,而這些可憐的豬,卻也要「應付」參觀,難免被毆打次數一多,也有夭折「內傷」而死的時候。

        有一天,該監「養豬主管」不得不跑到典獄長室---- 「報告典獄長:可以擋一擋外界參觀次數嗎?因為我們所養的豬,常常應付參觀,被打得長不大,有一些豬甚至不堪長期挨揍,一命嗚呼了!」

    這位首長聽到「災情慘重」,無奈嘆一聲:「也罷!我們改變策略,下一次外界參觀時,我們就真正殺一頭豬加菜,聊勝於無。」

        如此過一段時間,相安無事。

        有一次,該監因為內部聯繫不好,又弄出一件笑話來。即當年度立法院司法委員考察司法單位(按:當時監獄尚歸最高法院管轄)該監一聲令下,配合準備參觀,殺豬加菜,自不在話下。

        那一天,不巧的是總務科長臨時家有要事,請假未上班,忽略把此「殺豬加菜」訊息轉達。

        XX典獄長以為當天受刑人伙食,「打菜鋼桶」裡面一定是裝滿了加菜之豬肉或豬內臟。

        當參觀之立委諸公,魚貫進入「大炊場」觀看該監引以自豪之受刑人伙食時。

        這位首長引導在前,箭步趨向菜桶,親自以杓子往桶底一撈----刻意向立委們介紹。

        「各位看看!這是我們天天給...」,話閘子一開,正要說出是「給受刑人吃的伙食時」,說時遲,那時快,舀起的湯料,竟然祇有「白菜頭」,外加幾粒的「白魚丸」而已。

        然而,這位首長不愧是大陸撤退來台之「國寶級典獄長」,處變不驚,機智反應特別快。雖然當時受窘,臉色一綠,卻也轉變笑容----

    「各位看看,這是我們天天給豬吃的伙食!」。啊!絕妙一詞,令人拍案叫絕。

        於是立委們聞言拍手叫好,聯袂道哉:「嗯!貴監給豬吃的伙食能夠這麼好!那給人吃的,一定更好!XX典獄長,我們相信您的努力,功在黨國!」。

        唉!好險。這位首長「危機處理,功夫一級棒」,他能夠「化險為夷」,把「危機」化為「轉機」,實在為當時獄政留下一個典範,捧腹一笑之餘,值得諸君加以「品味」。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6).獄政趣談:伊拉克囚犯可花錢買自由。

        世界真是無奇不有,在獄政史上,國外某些怪異現象的確也太「八卦」了。

        例如一九九九年二月十四日,由「美聯社」駐伊拉克「巴格達」電訊消息,伊拉克監獄受刑人在至少服刑一半之後,可以花錢買自由,即剩下的刑期以每年一千美元抵換,易言之,家屬祇要湊足一千美元就可買一年份的「牢獄之災」,若刑期剩下二年,即需備二千美元,且不能打折,也不可討價還價。

        大家都知道,伊拉克政府在「海珊」的領導下,聯合國復加以經濟制裁,民不聊生。雖然「刑罰」可以用買賣交替,惟究竟多少伊拉克人,得以用金錢換取自由,倘不得而知。現在的伊拉克政府員工,每個月的薪水,祇有二點五O美元。聰明的伊拉克內閣「生財有道」,為了現金短缺的政府和伊拉克監獄找財源,窮則變,變則通,於是想出此「賣刑期」的點子。

        伊拉克國營媒體經常報導他們的國家,監獄人犯已超出正常容量的五倍,前伊拉克勞工社會部長「阿薩葉」就在一九九八年六月,因為透露了伊拉克現階段監獄環境的惡劣而下台。但是迫於現買壓力,伊拉克革命指導委員會,卻也在今一九九九年二月上旬,通過以金錢買刑期的措施,令人嘖噴稱奇。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7).獄政趣談:全體肅立。

        在電影院看電影前,有段唱國歌:「全體肅立」。另在政府機關,召開正式會議或大型慶典活動,程序表啟首,亦有「全體肅立」之動作,…… 此均不足為奇。

        這裡要介紹趣談之真實故事,是發生在一九七五年,南台灣某一大型監獄之典故。

        話說早在三十五年前,南台灣有一赫赫有名的典獄長,外號叫「典霸子」,在監獄高高圍牆內,自封為王。乃現在公務人員土、下班除打卡鐘外,還有電腦刷卡,暨最傳統的上、下班簽到,簽退簿。但這位「典霸子」卻規定:除簽名外,以「全體肅立」代之,即每天在他上班前,總務科長必親自到大門恭迎,然後各科室辦公室均連接一條電鈴線(按:各科室均裝上一只通報鈴),典獄長座車一到,總務科長必先在大門口按一鈴聲,隨即躬身彎腰替座車開門,大聲喊---「典獄長早!」, 其他各科室一聞「通報鈴」響聲,馬上就原座位,「全體肅立!」,萬一被派往巡迴查看之秘書瞧見那一位同仁,聞鈴還呆坐在椅子上或根本還沒到公,那準「慘」了;不是當年考績乙、丙等,即是調到最冷門的職務崗位,且此後休假、請假,「礙難照准」。

    當下午五時卅分,下班時間一到,該監總務科長復疾奔典獄長辦公室門口,恭送典獄長下班,在他一邊高喊「典獄長再見!」,一邊復按其辦公室門口之「通報鈴」時,各科室同仁均再一次的就地站起來---「全體肅立」,表示恭敬。嘿!真比國父還偉大!

        而最令彼等同仁切齒憤飯的是:每天上、下午那一節「全體肅立」的戲碼,最難挨。因為由該監大門口到「典霸子」辦公室的距離,尚有五分鐘的「路程」,也就是上午上班,典霸子一進監獄大門,「全體肅立」即開始,俟他這位老兄進入其辦公室坐下後,再一次「解除警報」的通報鈴聲,其他全體員工始能「就座」,下午亦然。每天往往復復,上、下午各罰站五分鐘,若有那一位仁兄在此五分鐘內,斗膽敢「逕行坐下」,即犯下對典霸子不敬的罪名,那準有「好戲」可看。奇怪的是,數年如一日,讓監全體同仁均「俯首稱臣」,不敢逾越雷池一步。果真是道地的「典霸子」!妙哉。

        無獨有偶,當年臨近的一所大監獄,典獄長地想過過「畫地為王」的癮。即有一位甫從「官校」畢業的學生,甫到該監報到,正要填領「食物配給」之申請卡片時,該監某科室主管即趨前暗示他,云以:「典獄長是從大陸過來的,大陸那邊早期流行『請賞一口飯吃!』,待一會兒您將此『食物配給申請卡』,親自夾上卷宗『呈』核時,除向地敬禮之外,順口也嚷嚷「請典獄長賞一口飯吃!」,這樣您才會受他疼愛,在此服務期間,始能一帆風順……」。

        這一位甫從官校畢業的學生,聞言色變,甚不甘心即詢道:「若典獄長批可,當場我還要不要再喊一聲:『叩謝皇恩!』?該科室主管答道:「這倒不必,您祇要說聲:『謝謝典獄長賞賜!』即可。常言道「好事多磨」,乃偏偏碰上這一位學生外號稱為「老夫子」的鐵漢,有一骨豪氣,那肯「為三斗米折腰」,這事即作罷。乃正因為他不願意叩聲「請求」賞賜,自然「食物配給」無法領取,惟同屆之其他同學均有領取。公務人員,「食物配給」是公家發的,還要叩聲「請求賞賜」,怪哉!半年之後,他越想越嚥不下這口氣,遂陳情到當年的「司法行政部」,最後這一位也想「自封為王」的典霸子,受上級責怪,祇好「認」了,旋囑「人事室」即予補發。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8).獄政趣談:回顧2003年世界各國的獄政趣事。

        壹、引言

        我國刑事司法程序,可分為偵查、審判、執行及更生保護四個階段,監獄為執行刑罰的場所,其對於防制犯罪、預防再犯等具決定性的作用;乃近年來法務部「矯正司」為加強犯罪矯正工作,發揮行刑效果,頃積極採取各項科學的矯正措施,例如不斷的研修監所法規,提昇現代化行刑機關的硬體措施,培養優秀之矯治人員,改進犯罪矯正之軟體措施(如不斷予量化、質化之考管制度,以資料考核,制度管理,建立考用合一,質量併重之評鑑制度…:等),誠所謂「一分耕耘,一分收穫」,致我國「教育刑」的獄政管理,正所以展現出「囚情穩定」的局面,緣此,乃試撰去年(二00三年)國外一些獄政趣事,藉以襯托出我國監獄矯正管理的進步。

        貳、二00三年世界各國監獄趣事:

        一、不像監獄的監獄:

    德國的「綠島監獄」位於「斯圖加特」附近之「史坦翰」(Stammheim)監獄,它是世界各國的恐怖份子,寧花費鉅資聘請大律師,併老命也要引渡過去的「三星級豪華監獄」,據今年(二00四)一月四日德國「幕尼黑」傳來之報導,該監獄的管理制度與硬體設施,簡直是一座「現代化觀光大飯店」,其管理的鬆散,爰舉證一例以證之;有一次,受刑人恐怖分子領導人巴德(Andreas Baader)聘請一位「年輕女律師」蒞監接見,為他辯護蒐集資料,然而居然能夠在短短的接見探視期間,經常與之發生「性關係」,一九七七年十月,「巴德」自殺身亡,幾個月後,年輕的女律師卻為他生下遺腹子,不是很荒唐嗎?(註一)

        二、獄中當皇帝:

        據二00三年十一月七日大陸「江南都市報」報導,「大連監獄」的一位四十歲名叫「鄒顯衛」的死刑犯,居然可以在獄中與女獄警發生「性關係」,且在買通典獄長「謝紅軍」後,可將「死刑」改為「無期徒刑」,同時還在高牆內住高級套房,專人伺候、召技、乘豪華轎車隨意出入監獄,併在獄方的策劃下,以裝瘋賣傻方式,獲得「保外就醫」機會,又在外率眾滋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真是荒謬極了。(註二)

        三、站著睡覺的監獄:

        據二00三年十一月六日,大陸「南方都市報」報導,廣東省內一百四十四個看守所,有43個看守所,收容人因超收,無論白天或晚上,必需「站著睡覺」。真是「少林武功」。(註三)

        四、女囚魔鬼營:

        據二00三年十月三十日「路透社」報導,美國亞利桑納州「馬里科帕郡監獄」,是人權團體公認的美國最「魔鬼」的監獄;該監有八仟個收容人,犯人想看醫生,事先要收費10美元,每天每人伙食費比餵狗還不如,一天祇准吃兩餐,一週工作七天,黎明六點上工,頂著「亞利桑納州」夏天高達攝氏48度的酷熱,從事墳場埋死屍的工作,直至日落,五人一組,腳踝上鐵鍊,犯人以「人間地獄」形容之…(註四)

        五、排隊等監獄空位:

        據二00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外電報導,挪威的監獄是世界上有名的「排隊監獄」,當法庭上,法官判刑確定後,庭下的犯人,每每詢問法官:「我要等到什麼時候,可以入監服刑?」,法官皆會很無奈表示:「不知道,再排隊吧!」。挪威一九九九年通過「監獄等候名單新法」,以避免受刑人被迫與他人共用牢房(按:挪威的獄政管理,一直是人犯的天堂),迄二00三年六月,挪威有二千七百六十二位「受刑人」,排隊等候入監服刑。有趣的個案是;有一對恩愛年輕夫妻,名叫「艾妲」與「山德利」,兩人在挪威一家「迪斯可舞廳」相識後,即結婚生子,奈何男方「山德利」四年前被判刑三年,排隊等候四年,直至小孩誕生已三歲了,入獄前一天,其妻才知道此「荒誕往事」。(註五)

        六、監獄大火:

        二00三年九月十五日,沙烏地阿拉伯「利雅德」的沙國最大監獄-「海爾監獄」,是日發生監獄大火,計有67名囚犯葬身火海喪生,20名囚犯重傷,3名獄警受傷,火燒了三個小時始撲滅,奇妙的是,迄今尚查不出火災原因。(註六)

        七、奇特的監獄:

        據二00三年六月十日,外電報導;芬蘭的監獄,囚犯被稱為「客人」或「學生」,獄警被稱為「經理」或「主管」,監獄的設施,比照「四星級旅館」,因此,監獄不設圍欄鐵閘,獄警一律穿便服,不帶槍械,芬蘭監獄犯人數目已是「歐洲聯盟」成員國當中最少的,芬蘭警力也是全歐最少,不過因為不貪污,且重大刑案九成都能偵破而樹立名聲,參觀芬蘭監獄可以長驅直入,因為根本沒有大門與圍牆。奇哉!而印度有一座專關「惡婆婆」的監獄,原來是印度女孩出嫁,風俗必有豐盛的嫁妝,有些清苦貧民沒有嫁妝;惡婆婆在彼入門,即開始虐待新娘,近年來,印度政府為了遏止此不良風俗,終於立法禁止強索嫁妝,可是為了嫁妝,印度「惡婆婆」們,前仆後繼的寧願入監,如今已讓印度監獄「人滿為患」了。(註七)

        八、坐牢付費:

        美國「維吉尼亞洲」的「費非斯郡監獄」,自二00三年一月二十日日起,凡入監受刑人,一天要繳象徵性一美元的膳宿費。(因該監核算,一位受刑人一天的膳宿成本要一百三十美元)。唯「坐牢付錢」,其實在美國已不是新聞,根據「美國矯正機構協會」二00二年的統計,美國已經有二十七個州,對囚犯收取膳宿費,收費範圍從每天五美元至二十五美元不等(註八)。而上揭「費非斯郡監獄」,雖然區區一天一美元的坐牢費,每年還是可為該「郡」帶來二十萬至三十萬美元的收入呢。

        九、銅牆鐵壁的牢中牢:

        據外電報導英國當局,為看管一些惡性重大犯人,已於二00二年起建,併於二00三年啟用,地點選在英國「威克菲爾」當地監獄內,再興建一座安全性特高的「牢中牢」,每座八間牢房,建材以壓縮紙板製成(防範人犯挖取作武器),每棟造價五十萬英鎊,這類「重刑犯」,名單極機密,據稱戒護人員為一般監獄的數倍;一般監獄人犯一年一人要花兩萬八千英鎊,而關這一類人犯,一年要花五萬五千英鎊,舍房均為「單人房」,幾乎都是收容重大刑案之暴力犯(註九)。相較我國之重刑犯,也難不倒獄政工作人員。

        參、結語

        我國之獄政管理,其任務不僅是對收容人施以消極的隔離監禁,以防衛社會,保障大眾免於恐懼,更重要的是積極對收容人,施以矯正處遇,使他(她)們「潛移默化」,回歸社會,不再犯罪。此與上揭國外獄政趣談,不可「同日而語」也。

        附註:因篇幅所限,讀者欲瞭解「註處」,可逕洽「作者」。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9).獄政趣談:回顧2006年國外獄政軼聞。

         春深南國,人佇東風,光陰似箭,轉瞬間2006年已過。回憶過去,策勵未來,值此2007年新春之際,緬懷曩昔並回顧2006年世界各國獄政軼聞,感觸良多,爰引述其一二,以分享我矯正同仁。

        民國95年底我國矯正機關收容人突破6萬3226人,較核定容額5萬3311人,超收9915人(18.6%),我矯正同仁壓力之大可見一斑。然若以入監人口統計,以美國最多,根據美國司法部於2006年公布的最新數字,公元2006年美國監獄人口比2005年多出218萬人,創下歷史新高。依照美國人口普查局資料,美國當前人口約為2億9879萬2000人。據此數字,則現在每136人就有1人坐牢。法國是每1000人有1人在監獄裡。從2004年7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美國監獄人口增加5萬6428人,即2.6%,平均每週增加1085人,是1997年以來最大增幅。至於性別方面,男性比女性多10至11倍,但女性的增加速率卻比男生快,2005年佔監獄人口12.7%。1995年是10.2%。若以監獄人口的族群結構,則近年無大改變。美國黑人全體男性有將近4.7%入獄,冠於各族群。若以25至29歲這個年齡而論,則黑人男性有11.9%入獄,拉丁裔男性是3.9%,白人男性是1.7%。

        此外,巴西之聖保羅監獄亦人滿為患,該州是巴西全國27州中拘捕和監禁最多犯人的1州。監獄人犯高達14萬3300名,相當於全國囚犯總數的35%。僅今年上半年就有4800人被關進州內144所監押單位,相當於每小時有1名新囚犯產生。由於監獄人滿為患,採取另類監禁辦法,以協助解決問題。

        在國外這種監獄人口暴增之情況下,2006年到底發生了那些獄政軼聞?今彙整分述如下:

        首先是在2006年2月4日美國南加州洛杉磯地區北部32里的比奇斯監獄,該監收容了6300多名囚犯,是全美最大的監獄之一(按:洛杉磯郡內所有監獄人口計有1萬8500名囚犯),事情發生前日,該監獄一名黑人囚犯刺死一名西語裔囚犯,演變為西語裔和黑人受刑人之間的大火拼,監獄暴動持續一個小時,造成一名囚犯死亡,100多人受傷,這所監獄自1990年以來已經發生150多次種族暴動,多半是西語裔和黑人之間的衝突。在2000年的暴動中有81名囚犯受傷。2005年11月,這所監獄內有2名幫派份子虐殺另1名囚犯,他們一直踩他,並用金屬托盤打他,另外20名囚犯在一旁觀看。這2名殺人犯據說是被判死刑。該監獄把暴力犯和較無威脅性的罪犯關在一起,顯然是錯誤的決策,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監獄容易被其他囚犯佔領,因此有專家建議關閉這所監獄。

        無獨有偶,2006年2月25日,阿富汗首都喀布爾東郊的一座監獄,當日有1500受刑人鬧房暴行,並佔領監獄一側的廂房,挾持2名女獄警,結果有30名受刑人受傷,在當日晚上和26日零晨,監獄內外槍聲,依稀可聞,據阿富汗負責鎮暴的副司法部長哈希姆塞告訴媒體:監獄暴動發生的原因,是新規定受刑人必須穿他們不喜歡的囚衣。

        相反的,另一則較正面的獄政軼聞是於2006年內,由於日本監獄的改革,受刑人進監獄如上天堂,於是,日本老人犯大增;根據2006年4月17日日本媒體報導:銀髮族日增的日本國,目前碰到老年人犯罪暴增的難題,長久以來,日本治安良好,被譽為夜不閉戶,文化敬重長者,所以有許多老年人犯罪被送進監牢的現象,使日本執法及獄政官員傷透腦筋,遂設計因應對策。目前日本各年齡層罪犯中,超過60歲的族群數目增加最快;70歲甚至更老而被起訴的人,4年間便增加一倍,例如單單在2004年,即有2萬1324人。而同一時間,據日本警視廳表示,青少年犯罪被捕只上升2.2%。日本老年人犯罪數激增,部分跟人口學有關;日本人平均壽命可活到82歲,為全球最長壽;老年人比率也是全球之冠,65歲以上者幾乎達五分之一,刑事犯罪學家認為,近幾年來傳統大家庭制度已崩潰,也是原因之一。老年人原本跟自己成年子女住在一起,但漸漸地他們必須靠自己過日子,於是憂鬱症等心理疾病比率愈來愈高。研究日本犯罪專家表示,在某些案例中,這些心理問題就演變成犯罪問題。

        除日本監獄人口老化外,我國亦然。但世界各國的監獄,均是依法設置,可是為了國家利益,美國中央情報局在東歐8個國家內,私設秘密監獄,此事在2006年4月22日被一名女性已接近退休情報員瑪麗‧麥卡錫,無意中透露給華盛頓郵報記者達娜‧普瑞思特,據美國中情局發言人吉米葛力阿諾證實說,該局確有一位官員因為擅自洩密給媒體而遭開除,而獲得消息的普瑞思特在去年11月的報導中指稱,911事件之後,中情局為了羈押恐怖嫌犯,陸續在東歐8個國家的某些地方私設監獄,這篇報導引發國際輿論譁然,也讓普瑞思特在本週獲得美國新聞界的最高榮譽普立茲獎。這也是一樁獄政奇聞。

        除了大國家有私設秘密監獄之軼聞外,小國家之獄政管理,亦頻頻出現狀況,例如;於2006年5月14日,海地國家之監獄,竟然也發生大規模的暴動,據媒體報導,海地國家監獄14日發生暴動,經過數小時的對峙,在包括中國駐海地維和防暴隊在內的聯合國駐海地維和部隊的支援下,海地警方平息了此次之監獄大暴動。據分析,由於海地新總統普雷瓦爾宣誓就職,監獄暴動可能是在向新政府示威。

    一向獄政管理形象最差的巴西監獄於2006年5月15日又發生駭人聽聞的大暴動;據悉,巴西黑幫在第一大城聖保羅,策動監獄受刑人串連暴動及在戶外襲警事件,當日向鄰近的巴拉那、馬托葛羅索等省蔓延,連續三夜在聖保羅的攻擊已造成至少99人死亡,其中39人是員警。

        聖保羅最大黑幫首都第一突擊隊(PCC),5月12日深夜發動連串攻擊,迄至15日已經進行大約180次,在聖保羅造成39名員警、38名幫派分子及4名無辜民眾死亡,同時至少48名員警及路人輕重傷。警方已經逮捕91名幫派分子之收容人。在聖保羅,暴徒15日首次以平民為攻擊目標,縱火攻擊數10輛巴士及11家銀行,造成至少23人死亡。警方切斷部分手機發射台,全力阻止暴徒協同攻擊巴士,擊斃至少14人。當地許多學校被迫緊急停課,巴士大多停駛,酒吧、餐館關門大吉警方認為這是PCC為報復當局將數百名受刑人移監而串聯的宣戰。

        另一方面,巴西監獄此次大暴動,15日深夜終獲控制,當局派員出面談判後,受刑人在45座監獄挾持的200名人質平安獲釋。

        過去在1992年,巴西的卡蘭迪魯監獄暴動,當局強力鎮壓,導致100多名受刑人死亡,巴西獄政管理系統從此開始出現問題。而那次暴動,獄政當局未妥善處理,導致1990年代受刑人在獄中成立的首都第一突擊隊坐大,成為最大的聖保羅黑幫,也是監獄大暴動的禍源。

        同年6月20日巴西東南部維亞那監獄犯人又發生受刑人暴動,持續了3天之後,和平落幕,有250名人質全部獲釋。當地官員表示,人犯因為不滿監獄生活環境太差,從17日開始暴動,劫持了200多名探監親友。

        監獄除暴動外,若受刑人絕食,亦是件棘手的問題,然而美國在古巴關達那摩灣的海軍基地監獄;2006年5月18日至6月5日,先後有89位受刑人絕食,起因在5月18日獄警與囚犯發生衝突,6名囚犯受傷,其中3名囚犯感到忿忿不平,開始絕食,10天後引爆為大規模的絕食活動,雖然獄方採取強迫受刑人進食手段;把他們的頭綁住動彈不得,如果不吃,獄警就把鼻胃管插入,被灌食的囚犯因而大小便失禁,嘔吐與出血。

        關達那摩灣美軍基地囚禁的人犯約460名,他們被關押的理由都是疑似與基地恐怖組織或阿富汗塔里班(神學士)政權有牽連,而其中有人已被羈押長達四年半,但迄今只有10名囚犯遭起訴,將接受軍事法庭審判,外界批評這種做法明顯侵犯人權。

        人權律師認為,絕食行為反映這些囚犯日漸增加的挫折感。紐約人權組織憲法權利中心的法務主管古德曼說,關達那摩灣的囚犯日趨絕望,顯然基地裡的情況已到達一個危機爆發點。英國人權律師卡那森說:這些囚犯要求的只是一個受審的機會,如果他們有罪,就懲罰他們,如果他們無辜,就讓他們回家。

        不過,這些絕食囚犯,其中有3名在6月10日自殺上吊身亡,之後,美國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史派克及美國國會議員再度抨擊這個引人爭議的監獄,與長期監禁這些嫌犯而不進行審判的政策。重量級共和黨參議員史派克特說:這些人必須接受審判,參議院資深民主黨議員利德呼籲美國政府永久關閉在關達那摩的拘留中心。

        據悉,此3名囚犯(2名沙烏地阿拉伯人和1名葉門人)分別在囚室內用床單和衣服做成環套上吊自殺。美國總統布希聞訊後極為關切,已下令調查並妥善處理遺體,並表示會以遣返囚犯以及讓最危險分子在美國受審兩種方式,清空關達那摩監獄。該監獄在2002年初設置以來,僅起訴約460名囚犯中的10人,且無一人進入審判程序。據瞭解,該監獄迄至2006年6月計有23人試圖自殺,總計發生41人次戒護事故,29次是上吊。死亡的3人不包括在內。為預防再有人利用床單自殺,獄方新政策為睡覺前發床單,醒來後收回。

        歐洲國家的監獄同樣頻傳戒護事故,例如2006年6月4日,希臘首都雅典戒備森嚴的科里達洛斯監獄,當日發生2名重刑犯搭乘直升機越獄的事件,整個過程宛如好萊塢電影情節,獄方原本以為是政府官員突然來視察,所以並未採取任何行動,結果眼睜睜地看著人犯搭乘直升機揚長而去。

        這起越獄事件發生在當地時間傍晚6時20分,當時直升機降落在監獄的院子,接走人犯,然後降落在監獄附近的一處墓園,不久直升機駕駛被逮捕,但2犯人卻逃逸無蹤。根據駕駛供稱,2名武裝男子持手榴彈及手槍脅迫他駕機到監獄救人,當直升機在監獄的院子降落時,那2名男子還投擲煙幕彈製造混亂。

        脫逃的2名重刑犯分別是40歲的希臘男子瓦希利.帕萊科斯塔與32歲的阿爾巴尼亞男子艾克特.芮札伊。帕萊科斯塔因為犯下綁架一名希臘商人及銀行搶案,於1999年被判25年徒刑,而芮札伊則因為殺人罪被判終身監禁,從2003年起入獄服刑。警方認為,可能是瓦希利.帕萊科斯塔的46歲哥哥尼科斯夥同另一名黨羽協助兩人越獄。尼科斯是希臘頭號通緝要犯,犯下多起搶案,1990年他自己逃獄成功。

        此外,鄰近台灣的菲律賓監獄也頻傳監獄戒護事故,例如2006年6月13日,菲律賓中部北薩瑪爾省監獄,11名囚犯在當日下午集體越獄成功,獄警2死2重傷。事發地點位於馬尼拉以南約500公里處,據了解,整座監獄囚禁逾200名囚犯。帶頭逃獄者具有共產黨游擊隊背景,曾兩次逃獄。其他趁亂脫逃的囚犯多為殺人犯及搶劫犯。警方已下令追捕這11名逃犯。另外,2006年6月20日菲律賓監獄再發生戒護事故,菲律賓中部城市「宿霧」,一座監獄中的5名人犯當日試圖在牢房中架設吊床時,不慎觸電死亡。據宿霧監獄發言人說,這5名人犯光著腳,半裸著上身在牢房中架吊床,可能是供應電燈及電扇的電線觸及持金屬棒的人犯,導致他們被電死。

        令人好奇的是,一向保守的沙烏地阿拉伯監獄亦發生戒護事故,2006年7月8日首都利雅德8日發生越獄事件,7名囚犯逃走,他們全都是因為恐怖襲擊罪名而入獄,越獄的7個人和和蓋達組織有聯繫,獄方呼籲逃脫的囚犯自首,否則將發出通緝令。當局警告,即使國王阿卡杜拉上月曾經宣布特赦,但逃獄的人被捕後仍將接受到審判。

        2006年8月21日,在歐洲比利時監獄發生規模最大的人犯越獄事件,共有28名人犯越獄逃亡。事件是從2名人犯設法打開牢門開始,他們制伏警衛,拿走鑰匙,打開其他26名人犯的牢房後集體越獄。惟此事故並未造成任何人傷亡。不久警方已經追捕回6人,同時,也出動更多人力追捕在逃人犯。

        而越南這個共產國家也會發生監獄人犯脫逃事件,為了一勞永逸,在2006年9月2日國慶日,大舉特赦人犯,越南國家主席辦公廳副主任阮文碧在當月28日宣布,越南國家主席阮明哲已簽署特赦令,在越南國慶日當天,特赦5352名囚犯。其中有兩名人犯有危害國家安全罪,105人利用職權從事經濟犯罪。特赦囚犯中還包括1名加拿大人、1名荷蘭人和1名美國人在內的6名外國人。

        上揭各國監獄囚犯為了自由,俟機脫逃乃是天經地義,然而2006年10月間,德國1名被稱為吉羅德59歲男子,在1972年的東德時代被判謀殺罪名定讞,必須終身監禁,至今已坐了34年牢,他卻在釋放前,再度拒絕離開監獄。根據德國司法廳一名發言人表示,如果某人被判無期徒刑,又拒絕離開,我們也束手無策。此乃德國人犯並沒有義務在服刑期滿前必須同意出獄。

        在墨西哥不但沒有發生過上揭之受刑人拒絕出監的怪現象,反而在2006年11月17日,墨西哥4名囚犯因綁架罪名分別判刑40年,當日在密橋康州一所監獄挾持14名律師當人質,其中7人於次日獲釋。警方為搭救人質,隨後發動攻堅行動,在槍戰中擊斃了1名囚犯,另有3名人質身亡,6人受傷。其中1名人質已精神崩潰。

        鑑於監獄不斷發生暴動與脫逃等戒護事故,美國部分監獄,試圖從「教育刑」來改變他們的負面行為,例如美國加州舊金山灣區聖昆丁監獄舉辦囚犯學位計畫,每年每期有長達13週的3學期課程,許多囚犯利用時間接受教育,除了大大減少再入獄的機率外,也降低脫逃事故,成效卓著。這項計畫由個人及小型基金會捐助,那一次共有7名囚犯獲得副學士學位,30名囚犯拿到高中學位、職業技術證書和服務證書,頗值得學習。

        監獄學校化是讓受刑人有再教育的機會,但有些囚犯寧願捨受教育正途,卻反以自殘身體做抗爭,例如2006年10月18日,南美洲玻利維亞的監獄,當日又有囚犯發動聯合抗爭,他們採用身體自殘的手段,控訴司法不公,並要求縮短刑期,手法相當殘忍。玻利維亞各地監獄囚犯為了要求當局改革司法,聯手發動激烈抗爭行動,有人當著攝影機前,用刀片在自己身上劃出一道道傷口,血流滿面。在拉巴斯的監獄,囚犯們除了舉牌呼口號,更有人用針線將自己的嘴巴縫起來、封口表達不滿,另外還有人把自己釘在柱子和樹上,模仿耶穌在十字架上受難情形。據統計玻利維亞目前有8000人犯因為毒品相關罪名入獄,但高達7成8的人犯尚未受審,導致監獄人犯大爆滿,囚犯除控訴司法不公外、也呼籲當局縮減運輸毒犯的刑期。

        玻國囚犯以自殘身體作抗爭,心理學家曾對監獄建築提出建議儘量避免在高圍牆內,漆上紅色牆壁或其他任何紅色物體,以免因與血同色之心理刺激,而發生傷害他人及自殘之暴力事故。可是美國德州有座桃紅色監獄卻反其道而行,以紅色標記為管理手段。原來,2006年10月16日美國德州Mason County監獄建於1894年,是德州最古老的監獄,為了阻止犯人一再鬧事,惹事生非,監獄被繪成桃紅色,受刑人也被迫穿桃紅色連身褲和桃紅色拖鞋。據警長克林特表示,自監獄引用桃紅顏色之後,犯人騷動減少七成。警長更希望他的桃紅色戒護管理計畫能讓犯人改過自新,永遠不想再回來,畢竟監獄不是旅館。

        印度這個古老國家也相信紅色威力,2006年10月間,將城內所有建物漆成粉紅色以改運,例如,位在印度東部畢哈省的奧藍嘎巴市,由於生活水準低,盜匪橫行,殺人、綁架案頻傳,各種姓氏之間還常發生爭端,向有印度犯罪之都的惡名。近年來,很多人從附近的拉加省搬到奧藍嘎巴,因為拉加的省城有粉紅之都的稱號,奧藍嘎巴居民希望把整個城市漆成粉紅色,讓令人耳目一新,改變大家以往的印象,以擺脫惡名。

        監獄管理以紅色為警嚇標誌是否妥適?尚待進一步實證研究其功效,但監獄之硬體建築大都建於地上,由於英國監獄收容人爆滿,於是動腦筋將它建於水上,據2006年10月21日英國獨立電視台報導;英國內政部宣布,為了因應監獄人滿為患,希望將多達800名囚犯轉送到船上監禁。據內政大臣瑞德表示,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的監獄已達到囚犯收容量的臨界點,因此許多人犯被囚禁在19處警局多達兩百四十間拘留室,當監獄容納量幾乎達到飽和時,英國監獄當局認為監獄船的設置是必要且務實的做法。

        不過英國內政部最近在歐盟公報刊登廣告向企業徵求船隻,希望每艘監獄船闢建200到800間囚室。英國內政部大臣瑞德要求屬下研究有創意的方法,以解決監獄容量不足的問題,並希望讓民間業者參與,遂孕育監獄船的誕生,「海上監獄船」聽來也令人嘖嘖稱奇。

        在台灣監獄人口亦爆滿,2006年底,矯正機關收容6萬3,226人,較核定容額5萬3,311人超額收容9,915人,超收比率18.6%;全台灣24個監獄中有19個超收;13個看守所除連江外皆超額收容;其餘13個機關中除3個技訓所外,餘6個少年收容機關及3個獨立戒治所皆未超額收容,台灣是一個海島型國家,是否仿照英國建立監獄船以紓解人犯則有待評估。

        總之,2006年國外監獄戒護事故頻傳,相對地,台灣矯正工作人員的默默耕耘、犧牲奉獻使各監獄,囚情安定,不也是另類的獄政軼聞!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10).獄政趣談: 好膽嘜走。

        二○○一年十一月間,台北市政府馬英九市長,為欲將「色情」趕出台北市之問題,在市議會議員「咄咄逼人」之質詢下,馬市長於是公開向「色情」挑戰,並「厲聲疾言」地向色情份子,高喊「『好膽曖走!』,總有一天逮到妳....。」令人不禁要問:今日之台灣社會,是否已走向「色情王國」?「色情」真的可以「趕盡殺絕」嗎?惟古今中外之定律,對男女之間的「形形色色」娼妓問題,有一句俚語,給下了註腳,那就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難怪一九九七年四月七日,阿根廷政府,在該國有一萬多名娼妓組成合法「娼妓協會」組織之要求下,終於正式由政府承認:以賣淫為生的男、女將依法列為一個新的職業分類,並且涵蓋範圍包括妓女、人妖和妓男等。

        兩年後,即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荷蘭為全國三萬名妓女擁有「較安全的工作條件」,荷蘭國會參議院通過將陰暗的妓院轉變為蓬勃發展的「性產業」合法組織。(按:荷蘭眾議院在同年二月間,以壓倒性大多數,通過該項法案)。荷蘭參、眾兩院對該項法案之支持者,一致認為:妓女合法化,可減少買賣女性人口,降低雛妓賣淫率。

        在台灣,無論是公娼、私娼,甚至男妓 (牛郎),可沒那麼幸運了。儘管政府不斷雷厲風行掃蕩色情,祇不過是「玩捉迷藏」的遊戲,從地上轉地下,以時間換取空間而已。吾人從最近「性犯罪」數字,不斷攀升,可見端倪。

        二○○○年九月十日,美國賓州大學公布一份根據二百八十八個聯邦機構的研究報告,指出美國每年有四十萬兒童,淪為性交易受害人,他們涉及少年色情業,街頭雛妓和學校色情交易。而「性剝削」的加害者,來自社會各階層,有四十七%兒童性侵害事件是親戚所為,四十九%是認識人所為,例如教師、教練或鄰居,只有四%是陌生人所為:該研究報告他發現九十五%男童涉入的性交易係男性所為。報告中也指出,熱衷與青少年有性行為者,幾乎全是男性,而且其中四分之一是已婚而且有小孩的「爸爸級」人物。這就彷彿是台灣男性,早期喜歡嫖雛妓的翻版。二○○○年全美國最流行暢銷排行榜的書,是由美國最頂尖的性犯罪調查專家洛伊.海茲伍德(Roy Hazelwood)和新聞週刊編輯史蒂芬.米蕭合著的書,書名為「男人所犯的邪惡」(The Evil that Men Do)該書有關描述智慧型男人,連續「性犯罪」之故事案例,相信「馬市長」若翻閱之,就會知道「性氾濫」,抓不勝抓,不是靠警察取締可以一氣呵成解決的。

        例如,早在一九九二年根據美國教育及衛生當局統計,美國青少年喪失童貞的年齡愈來愈低,初次有性行為的,年齡有的甚至已經降到十三、十四歲,到十五歲時已有20%的女生反33%的男生不是處女、處男;到了十六、十七歲時,已有50%的女生及66%的男生進入性行為活躍期;到了十九歲時,則不論是男是女,有性經驗者逼近百分之百。在「性氾濫」的反社會行為下,美國青少年學子,真是遭遇到嚴重的價值混亂,影響所及,緊接著就是美國性犯罪案子,層出不窮。

    在台灣,一九九九年十月,一項涵蓋全球十四個國家青少年性調查顯示,台灣新新人類初嘗禁果的平均年齡為十七歲,三十三%對「第一次」的經驗感覺不好、每年平均做愛八十四次。僅比義大利、墨西哥、波蘭、新加坡及西班牙的年輕人高。受調查青少年平均性伴侶人數為四.九人;台灣地區則是四人。而在英國,早於一九九七年,即有五萬九千名未成年英國少女到診所求助避孕,佔十三歲至十五歲少女的十分之一。有五分之一的十六歲到廿四歲青少年聲稱在十六歲之前即已偷嘗過禁果。

        上揭引證,可見「性事」一籮筐,實在是禁不了。就連禮教紀律最嚴明,性犯罪率較低的日本,也會「突槌」。一九九五年初,日本阪神地區發生大地震後,外國媒體對日本災區民眾的隱忍自持、沒有趁火打劫都讚譽有加,事實上當時災區的治安並不如外傳的那麼好,因為雖是在「災區」,但人類「性慾」之本能,藉機發揮,在日本亦不例外。仍有許多日本年輕婦女在避難所內遭到強暴,夜裡有男性在廁所觸摸女性胸部、欲阻止強暴事件的教師遭到暴力攻擊、不論白天或夜晚都有幼兒遭到猥褻;擔任義工的女學生問路時被拖進半毀的建築物裡強暴等。雖然當年日本「兵庫縣」警方證實,光光一個小鎮,地震災區發生的強暴未遂案,高達三十七件,但當年的日本婦女,還有「國譽重於個人受害的愛國觀念」,據媒體報導,隱藏「犯罪黑數」,令人驚愕與痛心,誰說日本男人較不「好色」?而時下婦女,每論及歐洲法國、義大利等國家男士,是多麼的 「紳士」,然而近年來歐美刑事法庭暨各法學院師生專案研究,社會輿論引為話題,鬧得最大的是一件「牛仔褲風波」個案:

        話說「義大利」羅馬汽車教練場,有一位四十五歲蠻有紳士味道的英俊教練,有一次一位年僅十八歲的學生向他學習開車,這位女學生穿的是件「牛仔褲」,但事件發生了,她竟被這位教練強暴,案子鬧到法院,初審判二年十個月,但到義大利最高上訴法庭,卻改判「無罪」,其判決理由是:「人盡皆知的是,除非穿牛仔褲的人主動幫忙,否則牛仔褲不可能半褪,受害人若曾全力抵抗,這是不可能發生。」這件案件有一點類似台灣妓女奉召在旅館陪宿,警方臨檢被查獲時,辯稱是「蓋棉被,純聊天」一樣的荒唐。

        「性」的氾濫是「無遠弗至」,就連最古老的印度,也難免遭此「浩劫」。印度法律雖然禁止賣淫,但現今在印度北部「拉加斯坦省」有個小村落,名叫「阿爾威鎮」,該村落有一妓寨,凡女子年過十三歲,若尚未嫁人,父母親便鼓勵她入此「妓寨」,做維護傳統的特殊「社會服務」。故凡是觀光客「到此一遊」,可以暫停享用一項獨步世界的「路邊服務」,它的建築比台灣路邊的「檳榔西施」更為「引人入勝」。很奇怪的是,印度警察不但不抓此「公然的娼妓」,反而與村民一樣的稱讚這批「女娘子軍」,維護印度優良的歷史傳統,據當地的警察首長「辛哈」向法新杜媒體稱:「我們放她們一馬,因為這是古老的傳統」。這些娼妓每次服務收費約一百盧比 (三十二美元),有些客戶遠自印度首都新德里慕名而來,通常會先行預約,出手也較為闊綽。不過,與世界大部分地方的娼妓不同的是,這些女子賣淫的動機不全是為了錢,還帶有奉獻社會的意味,因為她們自認為是從事提供路上旅人「性慰藉」的「光榮服務工作」。例如身材相貌不遜於模特兒的二十三歲妓女查蜜莉說:「沒有人強迫我們作此營生,我們幹這行是因為覺得這麼做能讓人生有些意義。」對於台灣日前大力掃蕩色情行業來說,上揭個案,比較之,可說是「荒腔走板」。

        但,更荒謬的是,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一位本名郭盈恩藝名為鍾安貝,芳齡二十八歲的美國南加大華裔女學生,首開美國色情業風氣之先,在見證人與攝影機監錄之下,在十小時內連續和二百五十一個男人性交,在世界色情史寫下驚駭的一頁,當時號稱為有史以來單人與最多人數的集體做愛。郭盈恩小姐原先的目標是三百人,最後只達成兩百五十一人的紀錄。郭盈恩小姐說:「沒辦法,他們(指受邀參與性交的男士)都是業餘的,不少人看到這麼多人在圍觀,同時還有攝影機實況錄影,嚇得那話兒都沒辦法舉起來了!」因為男人不爭氣,使得郭盈恩小姐對最後的性交紀錄多少有點遺憾。

        依據法務部統計處二○○一年十月份統計,二○○一年一至九月,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遭受警方移送而起訴者有七○一人,比二○○○年一至九月五三三人,增加三十一.五%,因而受定罪,前者三八○人,後者二一六人,增加七十五.九%,在「性侵害案件」部分,九十年一至九月有一一一六人,八十九年一至九月,才九九六人,增加十二%,因而受定罪,前者六九○人,後者四○二人,增加七十一.六%。在監獄服刑方面,新入監之「強制性交罪」,二○○一年一至九月份有七十三人,但二○○○年一至九月份,才三十七人,增加九十七.三%。上揭係檯面上的資訊,若包括未經舉發的色情與媒介行為,其數字恐怕是數倍於此,緣此,本文僅提出色情文化之形形色色,至於如何「對症下藥」,尚待專家學者,專案研究探討,否則,「好膽曖走!」,若「走」的僅是女人,市場上的「供」「需」定律,「她」還是回首依偎闌珊處,笑迎癡男人!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11).獄政趣談: 江湖傳說!

    其一:喜從天降

        江湖上的事,由江湖人物所主宰……。

        獄政界的江湖,總有一些江湖上的獄政傳說。

        話說甫在早年大陸江河變色,政府行將撤退來台時,在大陸南部臨海之某省縣,某一監獄,有此一狀況。

        當炮聲隆隆,「中共軍」兵臨城下,該監獄工作人員「人心惶惶」,即依據「監獄行刑法」26條規定:「天災、事變在監內無法防避時,得將受刑人護送於相當處所;不及護送時,得暫行釋放。」處理。大開監獄之門,釋囚也。

        於是,該監之典獄長除遽以行事外,併通令所有員工各自疏散,分道揚鑣,各奔前程。該典獄長亦眼看局勢不對,亦欲掛冠棄職而去,臨走前,在監獄行政辦公室走廊盡頭,碰上一熟識同仁,遂箭步趨前打招呼;某某同仁!您有興趣幹本監的「典獄長」嗎?

        「報告典獄長!想歸想,共軍馬上到,現在大家忙著撤退逃命,那有機會?若然,那準是天掉下來的福份,咱們能沾到此喜氣嗎?」這位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伙子,爽快的回答。

        「這您且別管那麼多,今天您碰上我,就算您有幹此典獄長的命吧!我現依「權宜」措施,且將此機關「印信」託付給您,並代國民政府臨時任命您為本監典獄長,即日即刻生效。」

        這位年輕人,少不更事,喜從天降,趕忙揖手叩謝,接下印信與臨時派令,昂首闊步,直奔該監總務科。剛好庶務股承辦人員忙著打包行李,尚未撤離。

        「喂!您看看此派令與印信!俺現在已幹典獄長了,您且把本監囚糧款項與剩餘保管金交出來再走,否則必有苦頭可嚐!」。真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大夥兒忙著逃命,這位老兄第一把火卻忙著找錢。

        「報告新任典獄長!為了逃難,本監值錢的東西,總務科長早一步在清理辦公室時,已攜走,我這邊已沒有什麼囚糧與保管金了!」

        「什麼?您現在還裝迷糊?俺不吃您這一套」。這位新任典獄長火冒三丈,吆喝著二位管理員,將之捆綁雙手,把他吊在辦公室橫樑,拿著皮鞭,為了追問,抽打數下。儘管這位可憐庶務老兄,一再求饒,直呼「典獄長大人,您且莫打,就是打死我也沒有您所要的款項……」。當他還是怒氣難消時,那邊烽火連天,兵臨城下,他最後不得不急抱著印信與派令,匆忙跟著國軍取道廣州,撤退來台,且由於他擁有印信與臨時派令為憑,獲有幹過此「大陸之監獄典獄長」的資歷,乃能在台「平步青雲」,未久即「平調」獲任在台灣的監獄典獄長職務,自不在話下。

        正是:「三更烽火五更天,共軍直搗南彊邊;監獄釋囚非本願,拾得官位趣味添。」

        其二:地下典獄長

        「地下典獄長」一詞,是監獄「次級文化」的衍生物,乃在形容某某監獄同仁之權勢凌駕或平行於機關首長,甚至於可「呼風喚雨」,位「低」權重,指揮若定,儼然為首長之「分身」。

        本欄之「江湖傳說」,這裡且不談同一機關員工之地下典獄長扮演角色,倒是要從「路透社」消息;回溯二十年前的「特殊文化」:

        話說早年某一機關首長夫人,啊!就直說是「地下典獄長」吧。因為她常常干涉「監務」,且常代其夫入獄查勤與巡視,久之遂被取一外號叫「阿乂」。

        「阿乂」典獄長夫人,不甘寂寞,不僅每天規定「老公」要將當日在監處理公務,重要事項,回家逐一要向她口頭簡報,甚且「垂簾聽政」之後,協助老公典獄長「調動人事」,干預「朝政」,那個人不聽話,第二天日子準「沒好受」。

    據說她的一句名言:「您要我心裏難過,我就要您日子不好過」。

        有一次,一位剛從「官校」畢業的「陳科員」,不知天高地厚,晨間上班時,漫不經心沿某監獄圍牆外,迂緩而行,剛好迎面而來的正是「阿乂」,她亦準備代其夫到監內查看職員上班勤惰情形,兩人正面相遇,這位陳科員抬頭眼睛眄睨她一下,忘記向她舉手敬禮,第二天,果然被下「逐客令」,不准他到「戒護區」,禁足一個月期間,僅能在外科室辦公室「反省」。

        另一位「謝」姓教區科員,有一次在巡視教區工場時,在走廊發現一位其他教區受刑人私自闖入他的教區,嚴重違規,那位受刑人有恃無恐,跟「謝」姓科員頂嘴,他一怒之下,用教鞭打他手心一下,這一下子不得了,原來他是「阿乂」的朋友,受委託關照的。

        該監「人審會」對本案議處,辦事能力奇高,審查特別快,第二天馬上記兩個小過,處分令一下來,謝姓科員始「恍然大悟」,所謂「打狗看主人」,妙哉。

        阿乂典獄長夫人,喜歡看歌仔戲,因為她是戲迷,歌仔戲大班,特別給她「貴賓席」,有一次她看戲「龍心大悅」,吩咐屬下把該場戲,整場包下來,倒楣的是該監總務科庶務,一大疊的「戲票」如何「推銷」?還好,腦筋轉得快的是她的「隨從」提供點子;該監同仁凡是受提拔升遷的,每一人購3張(可供夫妻偕母親一同觀賞),當年考績甲等的,買2張(夫妻一同進場),其他員工人人有份,每人一張(自己進場),同時規定為了表現「誠意」,一定要持票到戲院「捧場」,總務科派人現場點名察看,看看誰敢溜班----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阿乂典獄長夫人,對宗教蠻熱忱的。

        在典獄長公館,她擺設了一供桌,供奉「三太子爺」真神,對外宣稱「非常靈驗」。

        凡是想升官,或「考績」想拿甲等的同仁,到此一拜,包準「靈驗」。於是乎,有人想試一試,就對阿乂的神虔誠膜拜,舉香並喃喃自語:「拜請三太子爺,本人忝任主任管理員已快十年了,老是想升科員卻都升不到,此番保祐我升官,一定打造金牌酬謝…」

        在觀看的「阿乂」,聞言馬上應聲:「某某信男,您且莫失望,我所供奉的三太子爺,有求必應,您放心好了,但請您別食言忘掉向神發願酬謝的事,否則必遭殃……」。

    第二個月,果然「有求必應」,這位同仁如願升官了。

        而這位託「三太子爺」的「福」升官之同仁,果然打造了厚厚金牌,偕同太太,親自往典獄長公館膜拜酬謝。

        從此,消息曝光,每天都有「虔誠的信徒」,絡驛不絕,排隊魚貫的進出「三太子爺」神位祈求。這些信徒,不管是該監同仁或是受刑人的家屬(祈求在監服刑受神的照顧,日子好過一點),通通是「有求必應」。

        當然,除了「神力」也要有「人力」,所謂「人定勝天」,個中奧妙,自在不言中。

        不多時,「阿乂」的三太子爺神像,頸部掛滿金牌,也就不足為奇了。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12).獄政趣談: 行最敬禮!

        約在1970年代,早期台灣有些監、所機關首長之「份量」,左列寓言,可見一斑:

        話說早期某監、所首長家住台北,被派任在中部服務,每次返北探眷,均由該機關「秘書」率領課室主管到火車站月台,列隊歡送,併配合「樂隊」吹奏「歡送曲」,其陣容並不亞於台灣青年早期服兵役,被彩掛帶,舞獅擊鼓,鄉親簇擁火車站列隊揮手歡送之盛況。

        乃每當這位首長座車徐徐到達火車站時,排在課室主管最前面的「祕書」即九十度彎腰,躬身趨前,執拉車門,並喊道:「恭送xx長官返北!」,然後一行魚貫進入月台,隨著「火車」徐徐進站,「樂隊」馬上吹奏「進行曲」,祇見「祕書」又不慌不忙,喊個口令:「各位課室主管!統統有!立正!」,然後疾步跑到這位甫將由月台搭上火車的這位首長面前行最敬禮:「報告長官!恭祝旅途愉快!」,敬完大禮,大夥兒拍手,揮手歡送,「樂隊」急忙又吹奏起來。而數天後,由台北返任,同樣動作又在火車站重演一次。

        數年後這位首長輪調到家眷可以同住的地區。沒有「火車站」送別那一幕,卻也另有「花招」。即規定每天上午彼上班前,科室主管必在大門前,兩排肅立,恭候「大駕」,當這位首長臨入大門前,即由祕書帶頭,齊聲喊:「長官早!」,下午下班前,各科室主管復又急忙跑到大門口前,再次齊聲:「長官好!」。

        這件事,傳到北部某大監時,他們也不服輸,想「見賢思齊」,但同樣的「遊戲規則」,又嫌「玩」不出什麼花樣。還好,總算幕僚人員「深體龍心」----他們想過,要耍威風,總要學學古代之「巡按大人」出巡。雖然現代人沒有左右護法當前導,可以舉「肅靜」與「迴避」大牌。但是以「摩托車」作前導車,也可聊勝於無。

        於是乎,每當這位典獄長要上下班時,戒護科即派二位「特勤」著甲式警服之管理員,戴白色鋼帽,以左右各一部重型機車作引導,為了讓「路人」迴避,「前導車」緩緩前進,一邊喊著:「典獄長出巡」!然後路邊攤販兩旁雜人,即習慣性閃避。

        更妙的是---據說二十餘年前,東部某機關首長座車,規定「司機」不能以「後視鏡」照後座首長,因為這樣是「不禮貌」的行為。

        有一次,這位首長要到鄰近參加會議,在他拉開後座車門時,突然想到忘了拿辦公桌上之開會資料,隨即關上車門,臨時走回辦公室。那司機因為不敢後視,一向以「聽力」作感覺,他一聽到後座門「喀」一聲,以為這位首長已入座了,旋即啟動車子馬達,直奔目的地。結果這位首長由辦公室出來,折回原地欲搭車,卻也不見車影,氣得火冒三丈。而這位司機老兄,將「座車」開到目的地,隨即起身往後拉開後座車門時,訝異人不見了,頓時驚慌失措。

        當然,倒楣的司機老兄,如何被處分!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13).獄政趣談: 奇妙的討債人。

        當台灣各監獄收容各地「討債公司」流氓所犯之「恐嚇取財罪」者,逐漸上升數目時,大陸卻流行另類「職業討債人」不但免受判罪,更不必服刑。

        例如一九九九年四月中旬,大陸四川省農民「楊力」先生,經營討債業突發奇想,他為了替委託人追討浙江一家餐廳的欠債,卻花錢雇用了二十多個乞丐到這家餐廳要飯,這家餐廳每天應付不了這批川流不息的乞丐,最後終於乖乖的付給委託人(即當事人)48萬元人民幣的欠款,當然楊先生扣掉雇用乞丐費,還有「手續費」可賺。他不使用暴力,「公安」對他亦無可奈何,他的討債名言是:你賴我比你更賴,這叫「兩賴相遇,勇者勝」。

        無獨有偶,大陸山東省溜博市的退休工人「李秋忠」先生,亦應用「耍賴功夫」,即靠著寫有「討債」兩字的背心,討債招牌和一面破鑼,沿途挨街「叫賣」--專門替人討債,功夫一級棒,他在債主門口耍賴,配合一面破鑼吆喝,日夜要債,與債主比「耐力」,在不到兩年裡,果然業績豐碩替人討回八十萬元人民幣的欠款。

        論者以為,大陸這些「職業討債人」的出現,反映出大陸法院在民事上「強制執行」的無奈,因為許多人為債權千辛萬苦打贏了官司,卻無法向債務人要回欠債:遲來的正義,根本就不算是正義了。或許這就是「奇妙討債人」,大行其道的原因。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14).獄政趣談: 奇特的女犯。

        一九九九年,前法務部廖部長,即現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應大陸北京大學邀請,與北大法律系教授進行學術交流,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頗多建言。而大陸與台灣獄政相關刑事矯治機構,近年來透過「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安排,亦頗多互訪活動,無形中也揭開大陸監獄神秘的面紗。

        緣此,本欄「獄政趣談」亦將注意這方面「新聞」;這裡要介紹最近有一奇特的犯罪現象,即現階段在台灣厲行「掃黃專案」,把色情趕出街頭,一九九三年,大陸卻發生「賣肚皮」借腹生子的「嬰兒製造業」,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話說當年在大陸河北省和山西省交界的偏遠山區村落,住了一戶人家,祇有一母三女。因為在山區交通不便,謀生不易,一天母女四人悶得發慌,愁坐屋內嗑牙閒聊-----。

        「我說,三位寶貝女兒啊!你們也都二十幾歲了,妳父親早逝,我們雖有些旱田,但家裡也無有力氣的男兒幹活啊!長此以往,快把老本吃光了,是不是想個法子啊!」這位四十來歲「風韻猶存」的母親吆喝著三位女兒。

        當她母親嘮叨許久了之後,剛滿二十歲約三女兒尋思良久,突然「曖!...」 一聲,道出「有了!」。逗得在旁閒得無事的廿二歲次女「莫明其妙」說:「妹子!何事有了?」其母親也詫異:「快說,有何幹活之賺錢妙方?」。

        這位尚未脫稚氣的三女兒慢條斯理說道:「據說,鄰村某位莊稼漢結婚已五年了,膝下無子;而他家蠻有錢的,最近不是暗中四處託人願意以四仟元人民幣收買一名嬰兒嗎?但是咱們一胎化政策下,每一戶僅有一個小孩,誰又願意『忍痛割愛』呢?...」。話還未說完,某母親打斷話頭說「女兒!妳想到那裡去了?難道...妳願意『賣肚皮』生孩子?」

        其女答道:「媽!答對了!您想想看,我們身無一技之長,地處大陸偏僻山區,謀生之道,捨此有何他策?」於是一家四口商議許久,決定先由最年輕約三女兒試辦,打出招牌「出租肚皮」----生嬰兒。

        果然,暗盤生意馬上「成交」。她和這位陌生的鄰村莊稼漢同床共枕一個月,順利懷孕,十個月後產下一名白胖胖的男嬰。當她手中接下幾乎要做工做一年才能賺得到的四千元人民幣的「報酬」後,次女兒也受不了如此「誘因」,要求讓她加入陣容,冒然參加「生產」行列---接受借腹生產的「訂單」。

        大家都知道,大陸鄉下,交通雖不便,但風聲走漏,傳得特別快,那些愛人同志之太太不孕,一大票想當父親的男人即聞訊蜂擁而至,排隊等候「製造孩子」。有一次竟然為了排隊有人想出高價「插隊」而雙方吵起架來,逼得不得已,「訂單」太多,不敷分配,她的母親,被形勢所逼,為了客戶信用問題,也下「工場」作業---啊!就說『下海』吧!

    最後,遵守禮教最嚴謹且幾近二十六歲的大女兒,眼看兩位妹妹與母親都投入「生產行列」而「客戶」又是大排長龍,不忍心家人「太辛苦」了,未久,也「下工場」參加「製造嬰兒」之行列。

        當她們四部「生產機器」,陪客人睡覺,營業七年,接受「客戶」訂貨,七年來「製造」出十七個嬰兒,共賺了六萬元人民幣---其中的「產品」有十二個男孩和五個女孩;如此「知名度」打出去,遠播到大陸「天津市」後,引起大陸「公安」的注意,雖然她們「增產報國」的「產量」豐碩,但除了「漏稅」---未申報「營業所得」外,也被逮捕,理由是「肚皮工場」之「產品」是嬰兒,違反大陸之「工商政策」。

        其實,若是大陸這四位賣肚皮生子的母女,知道台灣有些未婚或婚外情生子,嬰兒能「俯拾可得」,且社會上還有這麼多高級知識份子的「優良品種」遭到「墮胎」的命運。

    也許,她們會唉聲長嘆---「到台灣,我們沒拚了...」。

    畢竟,在我國,台灣的監獄迄今尚未監禁有如此「奇特的女犯」啊!

    (按:詳參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三日聯合報第三十三版報導)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15).獄政趣談: 空中劫獄。

        最近有部影片叫「空中監獄」,惟在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在法國「馬賽」的波密特監獄發生一件離奇事故,乃「馬賽」的「波密特監獄」發生宛如好萊塢電影情節的犯人搭直升機逃獄事件。據悉一架遭劫持的直升機飛到該監獄的操場上空,拋下一袋槍械與繩索給在旁等候的犯人,利用直升機捲起的煙幕掩護他們逃亡。結果在犯人與獄警的激烈交火之下,造成一名人犯中槍死亡,三人受傷送醫治療,還有一人與另一名共犯仍在逃。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引述法國警方說法指出,這架在飛行中途遭劫持的包租直升機飛到「波密特監獄」上空盤旋,自機上垂下繩索,三名囚犯順利拉住繩索後,隨即被拉進直升機越獄。另有三人也想登機逃獄,但遭獄警開槍制止。

        直升機之後降落在附近的一座採石場。三名犯人在此換上一輛守候接應的車,但車子開到「馬賽」南方的路障時,和守候的警員發生槍戰,不久便遭到逮捕。其中兩人早在監獄的交火中受傷,另一名則是在逃亡過程中受到槍傷。

        當地法國官覽表示,該架私人直升機的駕駛並非劫獄同夥,而是遭策劃劫獄的主謀挾持為人質,並以槍口脅迫駕駛將直升機開到「波密特監獄」上空。

        在這起越獄行動中,共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傷。警方正在追捕一名在逃的越獄策劃人。警方說,該名策劃人有另一名女性共犯協助籌劃逃獄前的步驟,如取得武器與繩索等。這名女性共犯在直升機離開前便已逃逸。

        這是法國波密特監獄過去十年來所發生的第三起越獄事件。獄方在上次越獄事件後,便已佈起密網加以防範,但這次直升機仍成功突破障礙劫走人犯。

        在我國之獄政管理,一般單純的翻牆越獄脫逃,已幾乎是不可多見,何況是利用空中飛行工具,迄今尚前所未聞。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16).獄政趣談: 冒警逃走。

        過去,國內某離島監獄曾發生人犯強押管理員入舍房而剝其制服換穿,趁黑夜混逃事件。據二○○一年一月八日中國時報第十一版報導,在美國德州南部「甘乃迪市」附近之「康那利監獄」,發生類似戒護事故;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有七名重刑犯,竊得該監戒護人員衣物後,假裝獄政管理人員自監獄後門混出逃逸。逃犯先在十二月十五日行搶「休士頓」市區一家電子商品專賣店,劫走一批警用雷達掃描器,用以避開警方的追緝。咸信有人幕後協助他們躲藏。

        據報導,逃犯隨後在耶誕夜下手行搶德州第一大城「達拉斯」近郊「爾文鎮」的一家體育用品店,搶走大批槍械彈藥、冬季衣物及七萬美元的現金與支票。當時「爾文鎮」警官「霍金斯」發現搶案予以反應,卻遭歹徒射殺。法醫驗屍發現「霍金斯」身中十一槍,其中六發射在頭部,中彈點來自不同角度,顯遭歹徒圍攻,且屍身遭車輛輾過。

        據美國警方研判,七名逃犯越獄時有所準備,行搶體育用品店又得手,目前已擁有四十多件武器,其中有半自動步槍、霰彈槍及步槍。歹徒在越獄時留下一張字條,上頭寫有「我們跟你們沒完沒了!」的恐嚇字句。而且,七名歹徒目前並未分頭逃逸,顯已結成匪黨,讓人懷疑他們準備大幹一票。

        該七名逃犯共是兩名殺人犯、兩名攜械行搶犯、一名對兒童性侵害犯、一名連續強暴犯及一名穿窬大盜。目前警方以他們殺害「霍金斯」警官的死刑罪追緝。而全美捉拿越獄犯行動,罕有持續如本次之久者。警方已懸賞,凡通報線索而致逮捕任一逃犯者,可得十萬美元賞金。「達拉斯」區聯邦調查局幹員也打算以這七人越獄的罪名參與追緝,發言人「貝莉」女士表示,越獄追捕一旦展開便是全 國行動,不再是一州一地的事。

        惟迄今為該七名逃犯仍在美國德州境內逃竄,目前德州警方已全面動員,從事該州史上最大的搜捕行動。

        所幸,在我國,類似戒護事故能夠單純化,且未久能馬上緝回逃犯,不致演變為不可收拾之後果。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17).獄政趣談: 美國獄政管理,獨樹一格,拯救受刑人,歌劇立大功。

        一九九八年十月七日,美國佛羅里達州的監獄高牆背後,當時頻頻傳出優美的詠嘆調歌聲。

        無獨有偶,我國的行政院「文建會」也正努力在監獄高牆背後推動讀書會,期望用書本變化因犯罪行為被關在監牢裡的人。而佛羅里達州則採用新策略,首開美國獄政之風氣,推出歌劇作為改革心靈的新工具。

        因為該監參加的受刑人相信,用這種方式把自己的心靈改一改,似乎頗有成效。編號DC四一○一一號,因販賣運輸毒品人獄的犯人「荷西培德拉」說:「(唱歌劇)幫你更了解人生。」他與其他的受刑人身著藍色制服。扯開喉嚨練習「馬斯卡尼」的作品,體會歌劇中的愛恨情愁,生離死別,還有狂喜與大悲。

        在獄中唱歌劇,是由佛州監獄的圖書館員「佛德茲」所發起。約廿年前,有些受刑人跑來問他,除了李小龍的電影之外還有沒有其他比較有文化氣息的娛樂。「佛德茲」想到了歌劇,於是高牆後的歌聲就此四起。

        目前該監獄中的歌劇社每週六練習一次,並擁有兩百五十多捲歌曲錄影帶,一九九八年還得到邁阿密戴德郡文化建設委員會提供三千五百美元獎助金。一九九四年前,該監受刑人還曾寫了一齣歌劇「失途人」,說說自己的故事。

        該監唱歌劇一方面可以暫離獄中苦悶生活,一方面也把心靈洗一洗。被判無期徒刑的「培德拉」已服刑十八年,他認為獄中的歌劇訓練改變了他的心,也改變了他的行為。他最喜歡的作曲家就是「威爾弟」,因為他的作品裡「總是有個不錯的情節發展」,而他心目中的演唱偶像則是「卡拉絲」。

        該監另一位因傷害罪服刑五年的受刑人「菲立浦」說,練歌劇給了他不同的人生態度,再也不任意發怒。他說在獄中如果同時有機會打架、哈草(即吸煙)、唱歌劇的話,他一定會選歌劇。受刑人以前都以為歌劇只是肥女人的尖叫,親身接觸後才發現自己的感情在音樂中重新歸位。

        還有受刑人參加歌劇社之後,開始接觸歌劇中的世界,也激起學習的慾望。至少已經有一個人通過考試,取得書記官的資格,但他的願望是進一步為自己的案子翻案。

        其實,在我國,現階段各監、院、所對收容人「戲劇療法」之運用,早已司空見慣,乃各項話劇、歌舞、相聲,甚至布袋戲,均如火如荼地展開,此與美國監獄,應有「異曲同功」之妙。我國當代獄政教育刑之努力,值得肯定。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18).獄政趣談: 苦肉記!

        最近臺灣之台中看守所發生戒護事故,機關首長亦連帶遭受降職處分,甚為嚴重。惟隨「時」「空」環境之變異,處境互殊,倒令人回想到大約在三十年前,中部某監獄亦發生一件戒護事故,不過當時的典獄長「老謀深算」,應用「危機處理」招數,趕忙使出「苦肉計」,化險為夷。不但保住了「官位」,而且還因禍得福,頻頻受到長官的慰勉與關愛……。

        話說遠在一九七六年左右之年代,有一天,中部某監獄適逢立法院司法委員一行六、七人,循例年度出巡,浩浩蕩蕩地乘坐火車南下,第一站即是訪視該監,這些興致高昂的「老前輩立委諸公」,踽僂而行,緩緩步出火車站時,不見「典獄長」前來「接駕」,不免詫異而問:「某某監獄典獄長到底怎麼了啦?」,該監派往暫代迎接的秘書隨即答道:「報告立委諸公!咱們典獄長正在辦公室傷心,頓足槌胸,頻喊對不起黨國,更對不起各位諸公!因傷心欲絕,致不能前來接駕,敬請寬恕!」。

        「何事如此傷心?」委員們好奇的異口同聲,趨前追問。

        「報告立委諸公!各位蒞臨即知」。該秘書故作神秘狀。

        於是大夥兒匆忙趕往該監視察。該監典獄長甫見立委諸公蒞臨造訪,趕緊彎腰九十度深深一鞠躬,旋即擰著衣袖擦拭眼角淚水,啼聲喃喃自語哭道:「報告各位立委諸公!本人罪該萬死!本監平時託各位鴻福,一向囚情安定,豈料各位蒞臨本監視察的前一天,竟然脫逃三位受刑人,嗚……嗚……我何顏見各位諸公……。」語畢,隨手以自己的手掌摑自己之臉頰三個巴掌(按:因脫逃三位人犯所以自掌三個巴掌)。

        立委諸公,眼看此位典獄長「知恥近乎勇」,實為黨國不可多得之人才。於是趨前輕拍其肩膀,安慰道:「噯呀!某某典獄長!您且別哭了。監獄之所以有脫逃人犯的現象,就好像醫院會有人病死的例子一樣,您要為國珍重,不必再傷心了,本席會轉告院長(按:當時監獄尚隸屬台灣高等法院管轄),特別慰勉您,一切沒事了。我們會更因此肯定您的獄政管理,治績宏效,您放心好了……。」

        該典獄長聞言,破涕為笑,趕忙再次彎腰鞠躬作揖,婉言而道:「謝謝諸公栽培!本人自愧無以為報,來世當效犬馬之勞……。」果然,本案經該監典獄長演出此「苦肉計」後,其上級長官不再追究本案之戒護事故責任了。

        當然,他的「英雄」典故--------「知恥近乎勇」,如今也傳為獄政趣談,不過「空前絕後」的是,迄今似乎無人有此修行,繼其衣缽,可以再行「苦肉計」,以博取長官的同情。看倌們:您有興趣學學他「一試」嗎?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19).獄政趣談: 【也是苦肉記】

        據說,國內監所特號收容人物,且現尚身繫囹圄的「楊XX」,二十餘年前,曾在束部某監獄執行期間,藉「戒護外醫」而脫逃,「楊」犯所使用的策略,竟然是獄中「苦肉計」,亦即在甫入監時,即假裝雙腳係患「肌肉無力症」,走路行動需賴人背扶,緣此「楊」犯從辦「新收手續」迄脫逃前,在監內生活均是由雜役背負走動,如此「苦肉計」行之半年,天衣無縫,竟然能矇騙該監上下戒護同仁。乃有一天,該犯哀嚎喊肚疼,戒護同仁以為既然彼雙腳長期無法走路,即不致脫逃,遂僅帶「手銬」予戒護外醫,果然,該犯到醫院後即藉如廁而「尿遁脫逃」了。

        在國外,也有「苦肉計」案例。

    一九九四年八月五日,羅馬尼亞獄政官員說:「羅馬尼亞監獄的一些囚犯竟然以鐵釘釘入自已頭殼,企圖逃避做苦工,和躲到醫院去。但真正頭痛的卻是他們的醫師。」

        羅馬尼亞東部「加拉提郡」醫院院長「佛洛林.維薩」醫師對記者說:「這是最近突然流行起來的一種怪現象,第一個病例在一九九四年三月間送到我這兒。」

        他說:「今天我開刀的是第十七個這類病例。這名囚犯現年二十三歲,很難把他頭內的鐵釘拔出來。因為這根鐵釘已經生繡,而且完全釘入頭內。他們只選用生鏽的鐵釘,而且還在上面塗上大便。」

        他又說:「這種瘋狂行為是從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的吉拉瓦監獄開始的。各監獄的這種情況很多,但沒有正確的統計數字。」

        依據羅馬尼亞「加拉提」當地一家報紙報導,當地監獄內當年有十三名囚犯頭上露出鐵釘。而羅馬尼亞全國的監獄一九九四年,當年共關了四萬五千名受刑人,由於經費不足,大部分監獄都是人滿為患,衛生情況很差。

        羅國司法部獄政司的「史特里安」上校說:「常常會有囚犯把鐵釘釘入頭內。沒有人強迫他們這樣做。這可能是一種抗議---不是對社會不滿,就是對自已被判刑感到憤怒。」

        聞此訊息,令人毛骨悚然。還好國內各矯正機構,迄今尚未聞有收容人如此對自己身體嚴重傷害的案例,可謂國內獄政管理已上軌道。

                               作者:慈賢居士

     

          (20).獄政趣談: 逆向刑罰。

        世界無奇不有,偏偏「巴基斯坦」這個國家,怪事特別多。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四日,巴基斯坦中部「旁遮普省」的「巴哈瓦普市」附近一座監獄發生犯人逃亡事件,至少有十名犯人和一名獄警喪生。

        這些犯人曾偷竊獄警的武器,但在試圖逃走時與獄警發生激烈的槍戰,結果被獄警擊斃。另外有一名獄警喪生,三人受傷,傷者都被送往醫院急救。

        據稱,事發時,獄警正以大型警車,將十九名犯人從附近一個城鎮,押送到巴哈瓦普市中央監獄。這些犯人是被法院提訊的犯人。

        此事且按下不談,「巴」國頃又發生另一件奇案:無獨有偶,同年(一九九七)六月某日,巴基斯坦一位十五歲的小女生,遭受強暴,加害人因沒有證人出庭,無罪開釋之外,被害人----這位小女生反而被判處鞭刑,奇哉!

        乃總部設在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AI)同年(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公佈報告,抨擊巴基斯坦的「暴力文化」嚴重侵犯人權,監獄中刑求暴行屢見不鮮,經法院判決定讞的刑罰也常是殘忍而不人道,婦女更是備受歧視。

        國際特赦組織在這篇名為「巴基斯坦:正視人權此其時也」的報告中指出,巴國的法律常常因對象不同而有差別待遇,訂定的刑罰也殘忍不人道,國家執法人員對現行法律和憲法中對人權的保障經常視若無睹,即使侵犯了人權,多半也不會受到懲罰,一般人特別是弱勢團體,根本無法討回公道。此外,婦女依舊遭到歧視,報告中特別援引一樁十五歲女孩遭強暴案來說明巴國婦女遭受歧視的悽慘處境。這名名為「米娜」的早婚女孩,由於遭兩名男性親人強暴而懷孕,法院居然以沒有證人做證為由,無罪開釋兩名嫌犯,卻以從事婚外性行為而判處「米娜」公開鞭刑。這件案子發生後,巴國司法單位「再接再厲」,將婚外性行為的刑罰加重到鞭撻十下,外加三年有期徒刑。

        報告中指出,巴國監獄中刑求和強暴情事司空見慣,警察經常恐嚇和侮辱在監人犯,拳打腳踢、倒吊、電擊或不給食物吃,更是遭拘留者常受到的待遇。報告中表示,巴國人權紀錄如此惡劣,部分原因在於該國歷經長期的軍事統治,歷位軍事統治者造就了巴國的「暴力文化」,軍事統治雖在一九八八年結束,繼任的文人政府卻一直未能讓該國一億四干萬人民重新享有基本人權。

        針對執法人員侵害人權歪風,「夏瑞夫」總理的法律顧問「安瓦」表示,巴國政府已體認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不過要糾正歪風,恐需花費一段時間,而且可能困難重重。

        在我國東方社會文化,若衍生這件「逆向處罰」被害人之問題,輿論豈不譁然?還好,畢竟我們是一個「文明」與「文化」兼備的「重視人權」民主國家。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21).獄政趣談: 高級監獄是囚犯天堂?

    壹、引言

        今(96)年二月四日國內媒體各大報以重大經濟犯「王又曾」先生潛逃美國,被拘於「洛杉磯」附近橘郡的「聖塔安納拘留中心,據媒體轉述,該拘留所簡直是一座「高級監獄,舖地毯,伙食佳」其實,外國監獄的管理,千奇百態。如果從行刑處遇內涵觀點,對收容人而言,堪稱得上生活舒適者,皆屬之,爰舉數例予以說明:

    貳、北歐國家的「模範監獄」。

        一、美侖美奐的挪威監獄

        挪威的「巴斯托呂島監獄」湖光山色,受刑人可以滑雪騎馬,有如住進度假村,這座監獄位於「奧斯陸」以南七十五公里,四周環境幽美,在內服刑的一百一十五名收容人,有殺人犯、強姦犯、劫匪,據典獄長阿爾內斯說:「我們要相信人性本善、每個收容人都明白他們的選擇,是安心在這裡服刑呢,還是亡命天涯一生?」。這座監獄之管理,非常信任受刑人,不但沒有高牆鐵欄,而且六十九名戒護人員,每天下午就下班回家,受刑人若想脫逃是非常容易的事,而該監之典獄長阿爾內斯,希望藉此教導受刑人的責任感、信任及尊重他人。

        二、沒有監獄感覺的芬蘭監獄

        芬蘭在歐盟成員國當中,監獄人口最少的國家。據媒體報導一位監獄常客的受刑人「安迪」先生,向參觀監獄的外賓說:「如果一定要當犯人,我很樂意在芬蘭當受刑人。因為這個國家的獄政制度,讓我很放心。」其他奉公守法的芬蘭人也同樣這麼認為,乃據民調指出,芬蘭民眾心目中最欽佩的公僕是警察與獄警,因為他們對於罪犯,往往是呵護得無微不至。此外,就人口比例來說,芬蘭警力雖是全歐洲最少,但是因為該國不貪污,且重大刑案,九成都能偵破而樹立名聲。曾當過巡街員警及刑警,現在主管該國獄政的薩米蘭先生說:「我也知道,我國的制度會令人好奇,大家參觀我國的監獄,逛逛我國的街頭,就知道我們這種淡如輕煙的執法方式是很有效。我不怪別的國家制度太嚴苛,因為它們有不同歷史及政治背景,但我們的模式很適合我們。」事實上,芬蘭算是「柔性」司法的實驗室因為製造暴力溫床的社會及經濟地位差距,並不存在芬蘭這個福利國家的社會中,犯罪率相當低,而執法警員也常有熱心民眾協助。所以,參觀芬蘭的矯正機構,無論是開放式或封閉式的監獄,都沒有一股監獄的氣氛與感覺。例如該國的哈米里監獄屬於封閉式監獄,但參觀民眾或探監家屬竟可駕車長驅直入戒護區,因為根本沒有大門。獄方也拆掉專為防止戒護脫逃之圍牆,而改用較不刺眼的監視攝影機及電子警報設施、牢房本身看來像學生宿舍,走到地板上是鋪著油布,兩側是寬大的居住空間。

        芬蘭監獄戒護管理人員都不佩戴武器,有的穿便服,也沒有任何徽章。據典獄長表示:該監獄共有十把槍,但全部鎖在他的保險箱內,只有在犯人移監時才拿出來亮亮相。更令人好奇的是,在開放式監獄,管理員彼此都以名字互稱。典獄長都被稱為經理或主任,受刑人有時候被稱為「客戶」,年紀輕的則稱呼「學員」,據一所少年監獄的典獄長(經理)表示,他們的職責其實就是扮演父母親的角色。受刑人可申請回家,尤其在刑期快屆滿前,放假次數愈頻繁,另外,刑期服完過半後,犯人即可向監獄申請私人房間,每次可與探監的配偶或子女在房裡待上四天。據芬蘭國家法律政策研究院院長塞帕拉先生說:「芬蘭處理犯罪政策相當專業同時確信,懲處有樹立道德及價值觀的效果,而不是在報復。」塞帕拉院長亦指出,芬蘭由於這項寬鬆刑事政策,過去廿年來,少關了四萬名囚犯,也節省兩千萬公帑,而犯罪率也節節降低到北歐地區的標準以下。

        三、像高級飯店的瑞典女子監獄

        您看過附設三溫暖、騎馬場的豪華監獄嗎?瑞典有一座女子監獄,不但每個受刑人都擁有獨立的套房,房內還有電腦和彩色電視機,豪華的享受,如同是住在高級飯店一樣。舍房窗台上種著綠色植物,書架上擺滿她們的化妝品,無聊時還可以上網。喜歡看什麼電視、聽什麼音樂,都沒人管。受刑人若是在舍房裡待煩了,還可以出去打籃球、做日光浴…等。這不是高級飯店,而是瑞典女子監獄的基本設施。除了室內活動外,戶外也附設馬場,讓受刑人騎馬消遣、如果還是覺得無聊,監獄也允許受刑人的先生或男朋友在這裡探視過夜。事實上瑞典監獄早以重視人權著稱,只是過去曾因為荷蘭海牙的戰犯法庭,打算把前波士尼亞塞裔總統普拉芙西克,移來這裡服刑,才讓這座監獄成為媒體注意焦點。普拉芙西克因為在1992到1995年之間的波士尼亞內戰、參與種族屠殺決策,造成二十萬人死亡或失蹤,而被戰犯法庭判處11年徒刑。不過有不少波士尼亞人對於普拉芙西克,可以在這麼享受的監獄裡服刑,感到不可思議。因為對大部分的受刑人來說,住在這裡的日子比在外面的自由生活更無憂無慮。

    參、日本老人犯大增,進監獄如上天堂。

        日本廣島縣「尾道監獄」一塵不染的老年犯居住教區裡,受刑人的自由時間可以閱讀大字印刷的武士道小說,使用卡拉OK唱老歌,牆上有扶手鐵桿,獄方另備有金屬的助行器,方便耄耋的受刑人去洗蒸氣浴或每日做輕鬆的工作。在囚室裡吃完低鹽晚餐後,大部分老年犯便蜷曲在床上,水瓶添滿熱水助他們溫暖過夜。其實,日本國家提供的福利制度有限,讓一群為數雖小但漸漸增多的老年弱勢族,遇到嚴峻的財務困境時在安全的監獄過日子,比起在外面靠自己過日子,較為誘人。例如在2004年,全日本64所刑事矯正機構,只發生10件犯人與犯人間暴力戒護事件。而日本廣島縣之「尾道監獄」跟其他許多日本監獄一樣,提供受刑人揉合而舒適之處遇環境,類似軍校與修道院安養地方的生活。大部分犯人以6到7人,睡在同一舍房,獄方規定有很長的時間必須靜默,目的是不讓受刑人交談吵嘴,也防止結黨。但老年犯居住區的隱私空間比較多,環境像醫院,備有許多私人房間、舍房門上均貼有圖表提醒老人犯,要特別注意膳食及身體狀況。可見監獄照顧真是無微不至。

    肆、世界最高檔的「戒毒所」。

        台灣第一座公辦「戒毒村」,係於民國82年9月,在台南監獄附設於台南縣山上鄉山區之明德戒治分監,可收容300名毒品犯,其硬體設施為7至12人式小木屋,雖頗具規模,但行刑處遇除採三階段之「調適期」、「心理輔導期」、「社會適應期」外,與現在成立不久新店、台中、高雄與台東戒治所,並無二致。

        然而,美國南加州馬里布市,竟有12座明星名流的戒毒村,簡直像數座五星級飯店。

        依據馬里布市市長最近曾自豪地說,這個名流富豪聚居的濱海城市是「戒毒戒癮天堂」,所謂天堂是指動輒每月收費達數萬美元,在這裡取代團體治療和紀律生活的是賞鯨、按摩、美食及騎馬等享受。因為光是在馬里布市就有12家以明星及富豪為對象的「戒毒戒癮spa」,這些超豪華戒癮所的命名頗有學問,聽起來絕對不會和戒毒、戒癮產生聯想,例如「許諾戒癮所」、「過旅戒癮所」、「文藝復興戒癮所」、「美麗世界戒癮所」、「和諧美地戒癮所」等名稱,其治療項目除毒癮外尚包括酒癮、藥癮、飲食失調,至為行政高層減壓、為明星抗抑鬱等,一個月的費用是3萬5000美元(約新台幣114萬)至8萬美元(約新台幣260萬)不等。

        例如,在取名為「文藝復興」這座戒癮、戒毒所,50位工作人員只服務12位病人,有些單人房比一般公寓還大;另座過旅戒癮戒毒所可為病人安排衝浪教學,病人穿泳衣、忙著講手機,看起來像在高級飯店度假一樣。而在和諧美地戒癮戒毒所,病人可以要求私人管家侍候;於西元2002年開張的美麗世界戒癮戒毒所一次只收五位病人,多次入住的失常女歌手蔻妮洛芙小姐,就是他們的活廣告。和這些新興的五星級療養中心比起來,過去最著名的戒癮所加州貝蒂福特中心簡直成了軍營。有25年歷史的貝蒂福特中心堅持傳統的「12步驟療法」及團體治療。不管名人也好、富豪也罷,一樣得黎明即起、疊被鋪床、自己煮咖啡、晾衣服。病人雜務自理,每天並得和20名病友團體治療,每月2.1萬美元(約新台幣68萬)。據貝蒂福特中心執行長施瓦茨洛澤指出,戒藥癮並非易事,有效的治療方法,加上紀律及決心才是戒除惡習的不二法門。美麗世界戒癮戒毒所的主管孔茲利則說,如果用傳統療法,平日養尊處優的病人一想到得自己洗馬桶,根本不會走進戒癮中心。而令人好奇的是,如此舒適的戒毒營,其再犯率究有多少?值得懷疑。

    伍、結語

        台灣監獄的受刑人把無圍牆的外役監獄視為類似上揭之「天堂」,因為開放式矯治處遇措施,有返家探視、與眷同住暨優厚的縮短刑期與膳、住環境,因而監獄改良鼻祖「約翰‧霍華德」(John Howard)曾說:「唯自由使人適應自由(It is liberty alone that fits man for liberty)。」之道理。因此1967年美國詹森總統「法律執行與司法行政委員會」曾建言:「受刑人愈浸潤於犯罪矯正過程,其愈受矯正機構懲處氣氛之箝制,而復歸社會將更加困難,矯治過程應致力於清除受刑人回歸社會之障礙」。雖然台灣的監獄無法完全像前揭歐美特殊監獄之特殊處遇,但由於矯正工作人員之辛勤付出,衣、食、住、育、樂等方面,均獲得良好的照顧。臨床實驗。

        唯依據專業學者研究指出,坐牢雖然沒自由,卻可以讓人活得比較久。例如依美國司法部的統計顯示,州立監獄受刑人的死亡率明顯低於一般人,黑人的差距更高達57%、美國各州監獄在2001年到2004年之間,共有1萬2129名受刑人死亡。美國司法部整理、分析資料發現,受刑人的年平均死亡率為10萬人中有250人,而美國15到64歲民眾的平均死亡率為每10萬人有308人。黑人囚犯死亡率為每10萬人有206人,全國黑人死亡率則為每10萬人有484人,兩者差距57%。但白人或西班牙語系受刑人享受不到坐牢的好處,死亡率略高於全美平均值。而服刑期間死亡的受刑人,8%是死於自殺或謀殺,2%是因為偷偷喝酒、吸毒或意外受傷喪命,1%死因不明,其餘89%均死於疾病。病死的受刑人中有,三分之二是在坐牢前就因致死疾病出現健康問題。至於美國州立監獄受刑人最常見的健康問題包括心臟病、肺癌、肝癌、肝病和愛滋病相關疾病。病死獄中的65歲以上受刑人,有過半數以上入獄時至少已經55歲。此外,又據統計美國監獄收容人因病死亡,男性比女性高72%,病死的女性受刑人近三分之二有乳癌、子宮/子宮頸癌、卵巢癌,男性則4%罹患前列腺癌或睪丸癌。

        由上揭觀察,在監獄服刑之收容人,由於人道處遇盛行下,他(她)們的食、住問題,似乎越來越舒適。既然「吃牢飯能活得久」,對於刑罰之「應報」、「嚇阻」、「矯治」、「重整」與「修復」之六大功能,可能會隨時空變化,而改變其機制了。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22).獄政趣談: 動物人格化!

        「監獄行刑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徒刑拘役之執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意指監獄關的是「受刑人」,其大前提無庸置疑是「人」。

        然而,國外有些監獄,不僅是關「人」,還可關「動物」,固然其監獄行刑之目的亦是「以使受刑人悔改向上」,可是「愛屋及烏」,對於「動物」也予「人格化」,您說「奇不奇」?

    例如:2001年12月18日,在非洲的剛果「金夏沙」,有一隻鴨子因為在「金夏沙」中央市場偷吃了一塊蛋糕,被關進金夏沙監獄半年之久,結果病死獄中。賣蛋糕的生意人指稱,鴨子趁他轉身之際偷吃蛋糕,他一怒之下,將鴨子扭進警局,後來甚至送進法庭偵辦。法庭宣判,鴨子必須在獄中監禁到它的主人出面賠償為止。無奈主人始終不曾出面,鴨子終於死在獄中。(註一)

        再如:2002年11月27日,英國倫敦,有一隻胖兔子從主人家裡偷溜出來,跑到街上,影響交通,造成倫敦市區交通大亂,結果,警方抓到了牠,將牠在警察局裡得牢房裡關了數夜。

        這隻二歲大的胖兔子「可可」,從主人家的籠子裡跑了出來,一路上跳呀跳地到了大馬路上,開車的駕駛人看到馬路上竟然有隻胖兔逛大街,嚇了一大跳,趕緊減速慢行,而造成交通嚴重堵塞。警察接到駕駛人報案,知道有隻兔子阻礙了交通,立刻趕到現場抓兔子。

        幾個人高馬大的警察,在大馬路上與胖兔子「可可」追逐了好一段時間,費了不少心力才抓住了這隻胖兔。警察把牠帶回警察局,等待主人來認領。警察為了怕胖兔再逃跑到街上搗亂,只好暫時把牠安置在牢房裡。這隻胖兔子的下場,最後亦是在牢裡無疾而終。(註二)

        妙的是,無獨有偶,同年12月10日,俄羅斯居然有一頭牛也成了被告!原來牠是引發一年前一起車禍的罪魁禍首,駕駛人心有不甘,決定與牛爭理,訴諸法律。

        話說一年半以前,這頭被告到處亂逛,闖上俄羅斯市區公路,一名倒楣駕駛不幸撞上了這頭牛,牛雖然受傷,卻已經安然復原,但是這個倒楣的駕駛,車子被牛撞壞了。他心有不甘,決定控告這頭牛撞壞他的車子,還向牠索取修車費以及精神賠償,金額總共是七千四百六十盧布,折合台幣大約是七仟三百元。

        牛主人和街坊鄰居都認為法官只聽信一面之詞,判決應該不成立,因此決定上訴,致這件離奇官司尚未塵埃落定。當然最後這一頭牛,也就病死監牢內了。(註三)

        更荒唐的是;監獄之安全戒護,是要由「人」去擔任,可是2004年12月1日發生在巴西第一大城聖保羅的4座監獄,卻不再聘請彪形大漢的警員看守,反而養殖許多鵝看管監獄,果然有效防止罪犯越獄。據該監獄監獄典獄長表示,「我小時候家附近有許多野鵝,每當我接近就有一大群鵝追著我到處跑。於是我突發奇想,用鵝來看管監獄。果然監獄放養這些鵝後,再沒有發生越獄事件。」這種妙事,真是「見怪不怪,讓它自怪」之獄政趣談。(註四)

        惟吾人所疑惑者:上揭於服刑中病死在監獄的鴨子、兔子、牛等「收容人」,其「屍體」該獄方最後如何處置?不得而知。

        乃依照我國「監獄行刑法實施細則」第93條規定:「受刑人在監或移送醫院死亡,時應注意屍體之保存。受刑人死亡後,應將死亡證明書呈報監督機關」。

        因此,上揭「剛果金夏沙監獄」、英國倫敦監獄、俄羅斯監獄等是否比照予鴨子、兔子、牛妥善保存屍體?甚至開立「死亡證明書」呈報其上級監督單位?因此,若依照總務科名籍,又如何製作其「身分簿」?

        此外,依同法第94條規定:「監獄應該商請地方機關發給公用墓地,供死亡受刑人埋葬之用。死亡受刑人由監獄埋葬者,應立石刻記其姓名、死亡日期,豎立於墓地,並設簿紀錄」。由於國情互異,設若此鮮事發生在我國,要難予將此類動物埋葬在公用墓地,也甭「立石刻記」動物名字了。

        附註:

    註一:參見2001年12月19日聯合報11版

    註二:參見2002年11月27日人間福報第1版

    註三:參見2002年12月10日人間福報第1版

    註四:參見2004年12月1日人間福報第1版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23).獄政趣談: 殺人魔王。

        最近國內接二連三,發生許多駭人聽聞的殺人事件,讓社會輿論譁然。

        不過,由於國情不同,在巴基斯坦這個國家,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五日,卻發生一件震驚全世界的「殺童魔」---手刃百人事件。

        據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省會「拉合爾」警方調查結果指出---在「旁遮普」省會「拉合爾」地區,該日正加緊追捕一個聲稱已殺害一百名兒童且以強酸毀屍的四十歲男子「伊克帕爾」,並懸賞巴幣一百萬元緝拿,此案已引起巴基斯坦全境家長的恐慌。

        據悉,警方已扣押「伊克帕爾」的妻子、女兒和兒子三人,希望能引他出面投案。不過他們的家屬宣稱:「伊克帕爾」妻兒已和他斷絕關係。拉合爾警方同時也拘提了和「伊克帕爾」交往過的七名關係人。

        巴國拉合爾之高級警官「肯波」說,「伊克帕爾」使用硫磺和鹽酸,這種濃縮液能溶解除了脂肪外的任何物體。警方已找到「伊克帕爾」聲稱在六個月內殺害的男童的數雙鞋子和衣服,以及一本附有被害人姓名,住址和照片的日記。而迄今根據衣服和照片認出身分的遇害兒童已將近六十人。

        警方表示,「伊克帕爾」曾於一九八九年被捕,坐牢一年半獲保釋出獄。一九九八年九月再度因鄰居控告他騷擾小孩被捕。「伊克帕爾」在信中表示,是因被鄰居和警察痛打後逮捕,心生報復才犯案。

        巴基斯坦政府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本案。警方在報告中提到一個可能性,即犯案者不只一人,而遇害的孩童可能先是遭犯案集團摘取器官賣到黑市。

        在我國,最近發生一件日月潭女性浮屍遭分解之兇殺案,兇手連績殺害三名女性,且將之分屍,存入冰箱後拋棄。令人髮指,惟比起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的這位窮兇惡極的兇手,恐怕不可「同日而語」。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24).獄政趣談: 清涼雜誌。

        自從法務部馬前部長英九先生,為獄政「學校化」、「透明化」、「合理化」、「公開化」(按:也有人認為應加一『化』,即是獄政工作人員「最聽話」!)等四化措施後,各監、院、所收容人不僅掌上型電視、收音機...等物皆開放,就連一般之「清涼秀」雜誌,祇要「新聞局」審查合格,皆列在開放行列。收容人不僅「大飽眼福」可有「露兩點」之看頭,而且也提昇了「精神食糧」之內涵,其可說把「教育刑」發揮得「淋漓盡致」。

        不過,在開放風氣最先進的美國,一九九六年九月,美國國會卻由「安辛議員」提議通過「安辛條款」,即禁止監獄當局將一些性暴露的雜誌送入監獄,即使是受刑人自行購買者也不得其門而入。

        惟這件事馬上招來美國「成人雜誌社」合力向法院提出告訴。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三日,美國聯邦法官「史波金」是日裁決,聯邦監獄囚犯可看包括「花花公子」與「閣樓」在內的成人雜誌,而國會立法把鹹濕雜誌摒於監獄門外,無異剝奪受刑人與出版商獲美國第一憲法修正案保障的權利。

        在成人雜誌社合力向法院提出告訴後,「史波金」法官裁決,指出「安辛條款」與憲法相悖。「史波金」說,「安辛」等人禁止受刑人觀看鹹濕雜誌,只著眼於這些雜誌乃以色情取勝,完全未將受刑人更生計劃或對監獄安全可能造成的影響考慮在內。

        「史波金」又說,「安辛」等人只想到加強受刑人的管束,並未顧及如此做同時也剝奪了受刑人獲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保障的權利。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表示,「檢」方仍在研究是否提出上訴。監獄局的發言人則表示,他們將遵守法院的裁決。

        「花花公子」與「閣樓」雜誌以及美國期刊與書刊協會的律師「凱利」指出,「安辛條款」與監獄自一九七九年以來即實施的規定完全背道而馳,過去,監獄雖也可禁止受刑人看色情雜誌,但只有在獄方考慮它們可能對監獄安全與紀律構成威脅時才會如此做。

        「史波金」在裁決中說,「安辛條款」並未預留這樣的空間給獄方,逼迫獄方得主觀禁止一些刊物在監獄內流通。性暴露最明顯的刊物如「花花公子」與「閣樓」自然在禁止之列,但與此同時獄方卻不禁止受刑人看「運動書刊」的泳裝版或是「維多利亞的秘密」的女性內衣目錄,似乎自相矛盾。

        「史波金」說:「『花花公子』與『閣樓』雖毫無疑問為性表現較為強烈的雜誌,但沒有理由認為這兩本雜誌不比另兩種刊物能協助受刑人更生。」

        不過,在我國監獄,露第三點的雜誌是不被允許寄(送)入的,因此『花花公子』與『閣樓』雜誌,因為露了第三點,國內各監、院、所迄今末准其寄入。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25).獄政趣談: 給他派個「科員」歷練!

        遠在早期,獄政單位尚歸併在「台灣高等法院」管轄時代,那時候,尚流行由最高首長「下紙條」供為人員派令之依據。

        於是衍生「關說文化」特別興盛;大凡攀龍附鳳,鄉親老友,同窗袍澤,無孔不入,終於鬧出一件笑話來:

        據說,其一時代,甫接「高院」院長未久的某位首長,一日他的老鄉(某監獄管理員),託其幕僚引見---- 。

        「報告長官!我們不僅是同鄉,我家過去在大陸上離您府上才三十華里!我姑媽曾是您九嬸婆的Y環,算來我們也有一點『門脈』關係......。我現在於某某監獄幹最基層的管理員工作也三年了......,託 鈞長鴻福,可否賞個宮,幹幹『主任』管理員......?」,這位王姓老鄉,帶著一點山東口音,揖手鞠躬,懇切的向他老鄉長官「求官」。

        「嗯!有這等事?咱們同『門脈』?這倒是首次聽過。也罷!你說要賞口飯吃,升個什麼官來著?」,正襟危坐在辦公室的這位長官,徐徐應聲,心中也帶幾分的好奇。

    「報告長官!是主任管理員的職務,請 鈞長提拔!」

        「什麼?想升『主任』?以你才三年的基層管理員資歷,就想升主任管理員?你可知道當『主任』可不好當的喔!這樣吧!看在老鄉又說什麼同『門脈』關係,不要讓人說我少『寬宏大量』,在台沒照顧到你,你且先委曲一下,俺先下紙條,派個『科員』給你幹幹,讓你歷練、歷練,以後過一段時間,想升『主任』管理員時再說......」一旁佇候陪伴的幕僚,見狀趕緊向這位王姓老鄉「管理員」,使個眼色---「還不趕快叩謝『長官』,此番圖個『科員』幹,要好好努力,以後升『主任管理員』才有希望......」。

        啊!真是天塌下來的福份。一連跳升二級。

        意想不到的王姓管理員,高興得三步作二步的急忙趨前叩謝。應聲道:「謝謝提拔!謝謝提拔!」。即快步直奔辦公室外,卻不知是此長官「陰錯陽差」,不諳人事法令,把職等弄錯的結果。

        (按:在警界,過去亦曾聽說過某位初上任的警務處長,望文思意,把警職之「巡官」與「課員」亦弄成上下顛倒派任之笑談話)。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26).獄政趣談: 愛情至上!

        在我國,收容人獄中公證結婚,法外施恩,屢傳美談。惟尚未聞有社會上自由人士,竟然愛上死刑犯之案例。據二○○一年一月四日聯合報第十一版報導,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最近卻發坐一則愛的故事:德國女子「黛格瑪.波辛」在「漢堡」某巴士站的「班尼頓」時裝廣告上看到美國死刑犯「哈里斯」的照片後一見鍾情,直覺找到今生所愛。於是她不遠千里遷居美國,探監後情愛更為滋長,還請求獄方讓他倆完婚。因探監時隔著玻璃,兩人至今連手部沒有碰過,只能如女方所說,「隔著玻璃握手」。且因殺人罪判處死刑的準新郎預定在二○○一年一月十九日行刑,故請求即將上任的北卡羅來納州新州長特准暫緩行刑是這對新人僅存的希望。

        卅二歲的「波辛」小姐是在前年底對廣告看板上卅四歲的哈里斯死刑犯心生情愫。班尼頓時裝以美國北卡七名死囚為廣告照片,「哈里斯」是其中之一。她說,她立即對智商只有七十幾的「哈里斯」心生好感,從他的眼睛,她直覺地不是殺手。

        一九九年年九月,她首次去探監,十月由德國遷居美國北卡以解相思之苦。兩人已請求美國獄方准許結婚。不過,時間對兩人極其寶貴。哈里斯因在一九九一年刺死一名漁夫判死刑,他坦承犯行不諱。波辛小姐每週探監一次,但始終是隔著玻璃相見。波辛小姐說:「我們都往好處想,我們仍充滿希望。我們覺得當真的愛一個人時,就沒有玻璃或他人的阻隔。」早先「哈里斯」在接受美國前鋒太陽報訪問時說,他會「像個男子漢」面對死亡,而他當然想握一握女友波辛小姐的手與親吻對方。哈里斯的律師說,暫緩行刑是兩人的希望。兩人將在新州長該週末宣示上任後提出請求。哈里斯並未提出上訴。律師說,他將以哈里斯當初的一位律師罹患癌症因此並未做好辯護為由,要求網開一面。陪審團也末被告知哈里斯的智商只有七十出頭。美國州議會將在二○○一年一月就一項法案進行辯論,法案禁止處決智商七十以下的人。如果無法暫緩行刑,波辛小姐說,她將與哈里斯的家人在他行刑前,與他做接觸會面。波辛小姐還準備在行刑當天,在昏暗的目擊室中看著哈里斯死亡。她說:「他說他們處死他時,他希望能望著我的眼睛死去。」

        惟這件公案,目前發生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洛利市」的一座監獄之「愛情故事」,因後續未再報導,迄今結局如何?不得而知。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27).獄政趣談: 試題感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美國俄亥俄州「辛辛那提」之「夫蘭克林高中」,有一名教師為了刺激學生的思考能力,在作文題目裡,竟出了一道:「如果必須暗殺一名目前在世的名人,你會選擇誰?你又將如何下手?」。消息傳出,除了許多學生家長「群情憤怒」,要求學校予懲戒外,犯罪學家更指責以「誘導學生激發犯因」。

        豈料該名教師在該校第二次「學生會考」時,復出一道題目:「如果在一次悲劇性意外中,你只能救活一個人,其他認識的人必須全部失去,你會救誰?」果然衛道之士聞訊,群情譁然,謂以此項題目,抹殺學生「倫理情感」。結果,這名教師,終被該校施予懲戒處分。

        筆者閱此報導,擬從另一層次「反向思考」,覺得這位教師「用心良苦」,在「教育學」之理論,無可厚非。

        如果我們從矯正人員之教育以觀:夫以矯正人員專業養成教育,其教學方法,均以集中學生在教室,施以「啟發教學法」、「練習教學法」、「思考教學法」、「欣賞教學法」、「發表教學法」...,等,不一而足。而一般「常年教育」,限於時空環境,祇能實施「自學輔導法」。可是,無論用上揭那一種教學法,最終檢驗「教學成效」的指標;還是---「試題」!

        美國「夫蘭克林高中」的那一名教師,給了我們一項啟示---在矯正人員教育活動中,如果能針對「試題」(問題),來刺激學生的思考,啟發他們的練習,亦可達到理想的教育目標。

        例如二○○○年元月二十七日,印度西北部「古茶拉底省」的普杰鎮,因受芮氏規模七點九強烈地震,而造成一處監獄圍牆倒塌,結果有一八八名囚犯趁機脫逃。而該監獄是日總收容人數才二六八名,幾乎70%,的受刑人皆託「地震」之福,順利脫逃。

        同樣台灣的九二一大地震,幸好監所建築結構安全。惟此件事故,正是監所人員反應機智的最好「題材」----。

        於是試題:「在某一天之星期例假日,適逢您輪值某監獄之值班科員,突然類似九二一大地震來臨,有些房舍倒塌,受刑人慌張騷動,您應如何處置與應對?」

        回答這個問題(監獄行刑法第26條參照),需應用平時勤務狀況,危機處理之應變演習,以較複雜思考活動來答題。這類型的試題,「教育學」上謂之為「輻射性問題」。

        其次為「批判性問題」,例如您贊成廢除公娼否?您贊成廢除死刑制度否?此類批判性問題,適合較高層次的矯正人員。乃此需運用系統思考來綜合知識,分析資料,再加以判斷、辨別、權衡、評價等程序,最後再綜合歸納,釐清出答案。

        另一類型「輻合性問題」,是將兩種以上的「思維」,去作比較,訓練矯正人員的腦力激盪,辨別方向再求得最好的答案。例如「受刑人」與「被告」,身份上一樣是監禁中的收容人,究有何分別?監所戒護勤務,三三制與四八制,何者為佳?

        此外,一般傳統的試題---「認知性問題」,例如懷胎五月以上者,應拒絕收監。受刑人未滿十八歲者,應收容於少年矯正機構等。這類問題,可賴矯正人員直接觀察與認識,即可回答。另外「記憶性問題」,例如各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之次數如何?此兩項純靠「認知」與「記憶」之試題,一般擁有「考試」背誦功夫的基層矯正人員,最為吃香。然而彼在「得高分」之後,是否代表其「機智」可滿足矯正工作之需求?難以定論。

        這是美國「夫蘭克林高中」之教師,因試題事件給我們的一點「省思」。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28).獄政趣談: 賊性難改。

        我國刑法對「竊盜慣犯」或「常業犯」,除加重其刑外,尚有保安處分之強制工作,即移送「泰源」或「綠島」技能訓練所,施以技能訓練之感訓處分。一般而言,竊盜犯在矯正機構服刑,尚能遵守監規,不像煙毒犯,點子特別多,行刑矯治處分,較難有應對良策。

        不過,在此要介紹之獄政趣談是,丹麥這個國家的獄政管理,也有一段「荒唐」鮮事。

        話說一九九七年五月初,位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警局,丹麥警方於五月二日透露:一名29歲的受刑人每晚偷溜出牢房到外闖空門,再把行竊的戰利品一一帶回牢房。

        這名犯人因武裝搶劫被判罪,在「哥本哈根」西部的「吉德魯普監獄」服刑。在一次監獄臨檢時,管理員驚訝地發現他的牢房滿置贓物,價值達六○八八美元。

        「吉德魯普」附近警局的一名警官指出:「這名受刑人每晚都順利逃出監獄,這座監獄沒有防護高牆,只有外圍一道鐵絲網」。

        這名小偷在審判時仍矢口否認,警方判斷他至少犯案七件以上,不過,這名小偷要求庭上將他移監至守衛較嚴密的監獄。

        這真是一件令人難以置信的鮮事,竟然有受刑人在較能輕鬆度日的監獄,主動要求被移監至管教嚴格的監獄去服刑。也許是這位「賊性難改」的受刑人,有「偷竊狂」,無法自制、自主。在我國,若面對此類收容人,恐怕非「臨床心理師」暨「社工師」個案予加強輔導,似難竟其功。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29).獄政趣談: 獄中吃人。

        無論是國內外監獄,受刑人毆打受刑人,甚至因而發生命案,倒不足為奇。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俄國西伯利亞地區的一所監獄,竟然發生獄中人犯吃人犯的離奇事故。

        據「國際傳真社」同月廿六日報導:西伯利亞一個吃人的死囚被「阿爾泰」地區法院再判決一次死刑,判決的理由是他企圖再吃另一名囚犯。

        當年才24歲的「馬斯力奇」於一九九五年因吃人罪被判死刑,一九九六年五月間尚在獄中等待訴請當時的蘇俄總統特赦時,卻又再度企圖烹食遭他勒斃的同房囚犯。

        「國際傳真社」引述法院人員說:「馬斯力奇」與同房囚犯爭吵後,趁晚間時將受害人勒斃,挖出他的肝臟,生火打算用一個金屬杯煮食。

        「馬斯力奇」在法院供稱,他希望第二次食人行為能促使精神病專家認定他精神失常,無須為行為負責,並且可以免除其死刑。他已四度被判謀殺罪。

        他和一個同夥去年在另一所監獄中殺死一個囚徒,並將受害者吃掉。

        他們告訴法官,他們感到生活乏味,想到莫斯科去看看,希望在莫斯科找精神專家檢查。

        惟此件個案非因飢難耐而食人事件,在當時犯罪學家的研究,曾引起廣泛的討論,本案徒增犯罪行為犯因的「多因性」與「複雜性」,足供國內學者參考。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30).獄政趣談: 監獄風雲。

        由於我國監獄,在法務部矯正司各級長官暨全體獄政工作人員「同心協力」,努力堅守於工作崗位,多年來囚情安定,縱然曾有「新竹少年監獄」收容人滋事鬧房等事故發生,比起世界其他國家之獄政管理,我國確切是「太進步」了。

        例如隨便舉個案例:一九九七年八月廿八日,「委內瑞拉」最惡名昭彰的「多拉杜監獄」當日發生嚴重幫派凶殺事件,一個囚犯幫派向敵對幫派痛下殺手,造成29名囚犯被砍死或刺死,另有13人受傷。有7名遇害囚犯被砍掉了腦袋,另有一些則被砍掉了手腳,還有幾名囚犯被放火燒死(早先有報導稱被殺的囚犯至少有42人,並有22人受傷,經「委」國當局證實為誤傳)。

        這起凶案的起因是監獄內一個幫派因其領袖之一遭到一個新近遷入監獄的敵對幫派謀殺,決定報復。這些人於當日天亮後不久將牢房的鎖打壞,拿著開山刀和簡陋刀具直奔對方牢房,他們先發出一項假警報,使管理員向對方囚室展開逐房搜查,迫對方囚犯將武器藏匿起來,按著這群囚犯便進入牢房內向手無寸鐵的敵對幫派囚犯展開屠殺。

        發生械鬥的「多拉杜監獄」位在「委」國首都「加拉加斯」東南方700公里的熱帶雨林區。一名離職的管理員表示,這所監獄所關押的是「委內瑞拉」最危險的犯人,他們全是禽獸,社會的渣滓。「委」國監獄以野蠻和暴亂聞名於世,這次凶案為一九九四年元月委國「薩巴內塔監獄」暴亂造成109名囚犯死亡以來,死亡人數最多的一起監獄事故。

        在我國,監獄收容人鬧房是最嚴重的事,類似「委內瑞拉」之監獄內,黑幫鬥狠廝殺,多人死亡,那可真是「天方夜譚」了。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31).獄政趣談: 監獄餐廳。

        日本人喜愛乾淨與高效率的工作精神,是全世有名的。據說,日本某監獄的附設「監獄餐廳」,其清潔與工作效率,亦聲名大噪,揚名歐州。

        有一天,歐洲(西歐)某一國家之研究刑法學者,慕名而來,特別指定要到這一所日本「監獄餐廳」用餐。真是「百聞不如一見」,該日本監獄餐廳也有「西餐」部,倒也貼心,考量到「西方人」的遊客方便。當然,這家「監獄餐廳」,從「老板」到「廚師」以至「侍者」皆是「監獄人」,此更引起這位「西方客」的刑法學者好奇與興奮的用餐。

        當這位「西方學者」進入這家餐廳,被侍者帶領至西餐部之餐桌旁時,一不小心,把擺在桌上的一支湯匙弄掉到地上,侍者不慌不忙,以手伸進口袋掏出另一支湯匙,即刻予補充,擺在桌上。嘿!效率實在太高了。

        這位西方客(學者)好奇的問:「您怎麼能事先知道我會不小心弄掉一支湯匙而能隨身攜帶另一支湯匙,馬上予以補充。」

        侍者回答:「我們有一群『管理顧問』前來觀察我們工作情況並提出改善方案,他們發現有31%的客人會不小心將湯匙掉在地上;如果我們隨身帶一支在身上,將節省我們走回廚房拿乾淨湯匙的時間。」

        「嗯!這種高效率的企業精神,足見監獄矯正教育的成功!」,這位刑法學者,頻頻點頭示好的加以讚嘆。用完餐後,「學者」起身付帳,當他欲走到櫃檯準備付帳時,即由侍者送其帳單並引導至櫃檯前買單,「學者」卻從其側身看到這位高效率的侍者,褲子拉鏈掛著一條線。於是「學者」更詫異的間:「為什麼您們的褲檔中間會掛著一條線?」

        侍者解釋:「顧問們建議我們使用此線來改進我們的工作效率,他們建議如果我們在拉鏈掛著一條線,在我們方便(小便)時,只需拉這條線,然後我們的『小弟弟』就會自動露出來,這樣我們的手就不會沾污,能省小便後洗手的時間。」

        「多棒主意呀!」「學者」復讚美日本人的思維細密。

    「學者」悅然付帳後,轉身離開餐廳,當他們到達門口時,回想侍者這個動作,主意雖好,但程序上總覺得有一點不對勁,於是又轉回頭問這位侍者:「您小便時用這條線拉褲檔拉鏈,雖然手不會碰到您的「小弟弟」,但小便完後,您又如何將您的「小弟弟」弄回褲檔?」,「學者」迫不及待的尋求答案。

        祇見這位侍者慢條斯理的回答:「別人(指其他侍者)我是不清楚怎麼做,但我都是用原先準備好,放在褲檔裡備用的那一支湯匙,將「小弟弟」撥弄回去!」

        學者:「○#@﹠……#&◎……」。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32).獄政趣談: 管黑英雄。

        過去之流傳曾有某上級長官被尊稱為「掃黑英雄」,本欄之趣談。特別要介紹我獄政工作者,亦有管理黑道傑出同仁之「管黑英雄」。

        話說一九九六年,由於「白曉燕案」突顯出社會治安敗壞,政府有鑑於此,時法務部廖部長開始整頓治安並厲行有名之「治平專案」政策,將臺灣地區掃黑所捉到的「黑道」首惡份子送到令他們膽寒的地方,就是「綠島監獄」,當時為合法收容這批被告,特別在該監附設臺灣臺東看守所分舍,首批黑道首惡份子入所是在一九九六五年八月卅日,典獄長即為現任「台中少年觀護所」主任---謝豐興先生,在其任內「進駐」綠監之「道上兄弟」,人數最多,鼎盛時期曾同時有一○二位治平專案收容人。

        該監任務是收容全國各監獄難以矯治之受刑人,本來責任即極為艱鉅,突然增加這批黑道首惡被告,為了徹底隔離該等「江湖人物」,兔得舍房之間,透過雜役「互通信息」或鬧房生事。舉凡「打菜」、「收曬衣服」、「清掃舍房走廊」、「分發物品」等鎖雜工作,一律責由戒護管理人員負責,此等嚴為管制措施,在現代獄政管理上,實創下新的里程碑。也因此項密不通風之管制作為與照顧措施,令黑道兄弟敬畏萬分,視「綠監」為「江湖禁地」。

        謝前典獄長是極富「經營使命」的人,外號「土地公」;監所界人盡皆知,此份艱鉅任務當然難不倒他,其全天候無論是白天或晚上,都要到戒護區好幾回,夜宿典獄長辦公室督勤。而「治平專案」舍房之管理更列為全監工作重點,除對「大哥大」之檢房搜身由其親自監督外,他每日必定逐房訪視,藉此了解每位被告之困難並予解決,因此管理人員或收容人均逃不過「土地公」之視線與法眼,一切總是「無所遁形」。

        尤有甚者,謝前典獄長打破另一項「世界記錄」,他仿傲「大禹治水」之精神,隻身在綠島監獄連續留守長達十一個月叉十五天,未有回臺中家鄉探眷之記錄。

        廖前部長據報後,有感於此位獄政工作同仁之「敬業精神」,殊屬難得,遂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三日召見他,當場予以慰勉。正是:「掃黑英雄」碰上「管黑英雄」,妙哉!

        有趣的是,當時謝前典獄長在綠島「苦守」一年時,碰到一次赴「法務部」開會,可順道「返家探眷」之機會,當他要跨入家門前,其妻聞訊連喊:請您暫時留在庭院外面,幫忙我洗車、掃地,現身亮亮相,讓左鄰右舍知道;我並未被您遺棄,因為您快一年沒回家,鄰居「七嘴八舌」,還以為我們倆鬧婚變了,以致久末見到您,曖呀!就連我們的小孩都快不認識您了,何況是鄰居?真是「悔教夫婿覓封侯」啊!

        「謝前典獄長」聞言,不覺心酸。自古「忠孝不能兩全」遂依言留在門口「裝樣洗車」,好讓鄰居知道,有他這麼樣的一個人「終於回家」了。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33).獄政趣談: 綠色鐵窗。

        二○○一年八月四日各大報紛紛大幅報導,陳總統十五年前於台北分監(台北看守所)忠一舍一房服刑之「獄中日記」,併在總統府當月五日起公開展出。

        一向在學校成續均名列前茅的陳總統說:「想不到入監服刑又得第一!」,意即彼入監分配在該分監「忠一舍一房」均為有「一」字。總統又在日記中晝下「牢房」草圖,他說:「看到牢房內,半壁漆綠色,好親切喔!」。

        時現任「自強外役監獄」吳載威典獄長,當時即是擔任該機關(北所)之戒護課長,據云:當時的吳課長還真是「慧眼識英雄」,併給予絕食數天的「阿扁總統」一項建言:「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緣此,現在大夥兒開會時,逢上吳典獄長,同仁均戲稱他併加封為「國師」雅號,他卻靦腆的答以:「別叫了,稱我為人性工程師,似乎貼切一點!」

        這且不表,上揭總統對獄內牆壁漆綠色,覺得「好親切」姑不論是否為民進黨的「綠色標誌」引起總統「視覺」上的「移情作用」。事實上,綠色牆壁不僅在色彩心理學上,有它安定心神之「鎮舒」作用,現以色列在世界上有名的「綠色鐵窗」監獄,即是把監內所有建築與衣物、桌椅等一律漆為綠色,加上該監樹木扶蔬,綠意盎然,在矯正受刑人心性上,發揮很大療效。例如一九九八年九月廿四日,台灣國際紀錄片雙年展中,在各國提供八十五部影片角逐競賽中,由以色列影星「伊隆娜艾莉兒」主演的「獄中內觀」,名列前茅,而該片在介紹以色列監獄之矯正措施,即均以「綠色」建築物為背景。

        此外,誠如心理學家說:「色彩是個性的光譜」,今年經濟不景氣,連「顏色」也成為經濟的指標之一。

        因為色彩心理學家指出;在預見經濟不景氣來襲的時候,各大城市街頭,無論是衣服或各項產品,會流行茶色、綠色,而不景氣正熾熱時,時裝界就是「黑色當道」。

        譬如說,一項研究調查指出;監獄內作業加工品包裝紙箱,受刑人搬運黑色箱子裝的貨物,即容易疲倦,但如搬運同等重量的白色箱子,他們的感覺就輕鬆多了。

        英國倫敦的一座紅橋,以自殺聖地著名,但自從心理學家建議把它漆成「綠色」之後,於該橋自殺人數就急遽下降。心理學家解釋,說是「紅色」與「血」的顏色相同,容易誘使失意人產生自殺的衝動。

        筆者過去曾在中部某大監獄服務,該監典獄長規定,凡是有紅顏色器具,不准購入或攜入,其來有自。

        不同顏色透露不同的心情,心理學家進一步的指出;綠色反應出清新、安全,營造出和平、沈靜的氣氛,眼睛看綠色,再久也不會感到疲勞,無怪乎陳總統過去在「北所」服刑時,對舍房綠色牆壁,產生「好感」。

        不過,在矯正界,歐美國家先進矯正措施,於正統的精神醫學上,對患有精神疾病雙重人格的受刑人,開始流行「色彩療法」,意即應用色彩,讓病患突顯出心理穩靜的一面,或從病患描繪色彩,判斷其精神狀態的治療方法。

        而上揭以色列國家的監獄,除了著名的「綠色鐵窗」色彩療法外,該國更引進日本監獄的「內觀法」,在此「雙重療效」的教育刑下,再犯率明顯下降。

        可惜,我國由日本「取經」歸來的吳憲璋學長(現任新竹監獄典獄長),過去曾大力推展「獄中內觀」,卻因「時」「空」背景因素影響,猶如昔日早期「北監」試辦之「集體心理治療」模式一樣,曼花一現。

        不過,上揭「陳總統」對獄內牆壁漆上「綠色」之好感,也可道出,「色彩」在監、所建築上的重要。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34).獄政趣談: 彈性服刑。

        最近有關方面責成專家,研究在刑罰上,我國亦採部份民營監獄之可行性。

        不過,民營監獄在美國推行之所以順利成功,主要因素在海洋法系國家,它的法律生活文化背景不同所致。我國與日本係同屬大陸法系國家,「法情感」迥然互異,生態文化背景不同,恐怕要經過若干時間與空間之調適,始能克服一些主、客觀之難題。

        例如美國監獄,除了有「民營監獄」外,尚有改良服刑方式。一九九七年三月廿二日,美國加州殷商「雷諾茲」因酒醉開車被判刑九十天,送進美國加州「巴沙迪那市監獄」服刑,刑前特向「巴」監申請以「改良式服刑方式」執行,獲准後,他可以自由選擇每天服刑時間。

        他開的一家貿易公司,員工很多,但是他並未告訴他的員工,他即將入監服刑:因為他每天早上七時向監獄報到,穿上橘黃色囚衣,在獄內做些零工,下午四時準時「下班」,離開監獄大門,如此每週一到週五服刑,週六與週日當然是返家陪家人。神不知鬼不覺,沒有人知道他犯罪在服刑中,他說:「改良式服刑讓我的事業與受懲罰,二者皆可圓滿,我每天都回公司辦公室,檢視信件,處理公司公文,跟員工打招呼,沒有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不過,改良式服刑方式,收容人每天尚需向獄方繳的60元美金,以作為回鐀金。緣此,美國民權運動者對此也有些微詞。美國民權自由聯盟全國監獄組發言人「珍妮.甘斯巴洛」即說:「一個良好的刑事政策,應是適用於每一個人,不應只適用於那些有錢人或是有好工作的人。」。

        同樣是海洋法系的法國,二○○○年,法國參議院通過法國刑罰,可以使用電子手銬處分犯下輕罪的人犯,以因應監獄裡「人滿為患」的困擾。

        法國監獄每年新收人犯有八萬名新囚,在各監獄擁擠情況下,法國司法部長「杜彭」曾形容這種電子手銬是「西元二○○○年的懲罰方式」。法國以為歐洲與美國很多國家做得到,法國跟進有何不可?

        這項「電子手銬」適用於判刑一年以下的人犯,它完全由電子電腦控制,凡一年以下收容人,戴上電子手銬,指定他除在上班與家裡這兩個活動範目以外,其他地方不能去。且嚴格規定晚上一定時間以內,必需返家,電子手銬曾自動記錄活動範圍與行蹤,透過衛星監控,無所遁形。

        法國刑罰學者認為,這項新方式,既能使犯罪者仍在社會上活動,卻又能同時監控,限制他們為惡。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35).獄政趣談: 模仿殺人。

        最近國內之犯罪學家,對電子媒體與影片之泛濫,大聲疾呼:再不有效控制描述犯罪情節的電影,年輕一代,果真「後生可畏」時,犯罪年齡的下降,「指日可待」。

        例如在國外,二○○○年二月九日,據「美聯社」報導,巴西「聖保羅」,一名九歲男童在看完恐怖電影「靈異七殺」後,模仿片中鬼娃殺人情節,持刀砍殺鄰居七歲女童二十五刀,所幸男童年輕力小,下手不重,女童背部、胸部和頸部雖傷痕累累,但無生命危險。

        據巴西警方表示,這起兇殺案發生在巴西利亞市的「聖瑪利亞」貧民區裡。案發前三天,男童才在電視上看完限制級的恐怖暴力片「靈異入侵」續集「靈異七殺」。

        據受害人的母親在電視訪問中說;該男童在同年二月七日拿了三把鋸齒刀到女童家,劈頭就間女童是不是想死?隨即揮刀砍殺。鄰居聽到女童慘叫,飛奔而來時,發現她倒在浴室血泊中。殺人的男童則爬上屋頂躲藏,警方後來在水塔後面找到他。他告訴警方說,他有股強烈「模仿鬼娃恰奇殺人的衝動」。

        隸屬巴西警方的「兒童及青少年特別辦公室」官員「馬卡度」表示,「不曾見過一個兒童如此殘暴地攻擊另一個兒童」。由於犯案男童年齡太小,將由巴西法官決定,是將他送入特殊少年觀護中心精神療養院或交付家人看管。

        在我國,許多青少年吸毒、竊盜或參加幫派械鬥,亦不乏從電影中學習犯罪之案例,不過近年來,我國電影分級分類制,雖嚴以實施,但CD色情暴力影片,垂手可得,電腦色情「網路」的開放,令人隱憂。但盼我國少年兒童不致重蹈巴西國家之覆轍。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36).獄政趣談: 鎮長犯人。

        最近,在土耳其這個國家,有一件獄政奇聞。

        即位在土耳其東南部「夏吉卡拉契」小鎮上,其鎮長名叫「歐茲迪米爾」,這位老兄,白天在鎮長辦公室辦公,晚上則回到「夏吉米卡拉契」鎮監獄服刑。

        原因是他觸犯了商務糾紛而被「土耳其」地方法院判處51天監禁處分。

        因此,這位鎮長大人,每天下午七時在家晚餐過後,即獨自進入位於郊區的「夏吉卡拉契監獄」囚房,第二天早晨在監獄內,與其他囚犯一樣,吃完監獄早餐後,即前往市區中心的鎮公所辦公,週末假日不上班的時間,則留在監獄裡,歐茲迪米爾鎮長,計從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七日入獄服刑,迄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可刑滿出獄。

        根據「土耳其」刑法,只要非政治犯,高級公務員觸法入獄,有權選擇一種以勞役代替刑期的監獄,即犯人白天可在獄外從事園丁或織補地毯的工作,夜晚則回到監獄裡。

        在我國,依「外役監條例」第21條規定:「受刑人作業成績優良者,得許於例假日或紀念日返家探視」暨依「監獄行刑法」第25條第二項規定予收容人「特別獎賞」----「返家探視」外,及依相關規定之「返家奔喪」與「就學考試」等,我國係「大陸法系」國家,現階段之刑罰尚未實施類似「土耳其」之「週末監禁」暨「夜間監禁」制。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37).獄政趣談: 嚴刑與寬法。

        對於監獄,在社會法安惡化時,衛道之士主張「嚴刑竣法」、「殺一警百」,於是刑罰「應報主義」思想澎湃。惟在承平時期,宗教家「慈悲為懷」,主張「教育刑」,感化主義思想瀰漫。監獄由所詬病之「黑牢」搖身一變為「學校」,於是乎,監獄矯正處遇也衍生管理透明化、處遇科學化、生活合理化、教誨學校化……不一而足。

        國定刑罰政策,因人因事而異,有時候含獄政管理者,無所適從。

        在國內,君不見同屬法務部長,前馬英九部長與前廖正豪部長,行事風格,均為不同之寫照。

        本欄且暫不表國內,先引用國外例子……。

        一九九七年馬來西亞的監獄以絞刑、鞭笞等酷刑聞名,最近,獄政機關慈悲為懷,決定對受刑人實施溫情管理,希望有助於改造作奸犯科者的心靈,但卻引發輿情反對聲浪。

        全國監獄總監「查曼干」認為,讓犯人和外界多接觸,可幫他們改過遷善。對記錄良好和即將出獄的囚犯,讓他們在開放方式不會見親友,優惠的方法包括:穿便服(不穿囚衣)、免手銬,沒有玻璃窗隔離,讓大家感覺自在從容。至於被拘留在戒毒所十三個月以上、行為良好者,可在一間刻意營造「回到家」的房裡,和妻兒及家人促膝長談及擁抱,讓彼此親密接觸、交流情感、互訴情衷,幫助沈溺於毒海的嗜毒者重生。

        平日也試每個囚犯有打電話的機會,即每名囚犯獲准撥一組電話號碼(僅此一組),受話人是妻子或父母,但通話全程錄音。這個點子,來自改造不良少年的實驗,自從麻六甲葛尼感化院允許收容的少年撥電話給親人後,許多叛逆小子馴服多了,證明最好的改造人心方式是天倫之愛。(按:我國早在馬英九前部長時代,開放收容人電話接見)。

        至於暫時被羈押在拘留所的嫌犯,警方將准許他們不必吃難嚥的免費「咖哩汁拌飯」,可以自己掏腰包到食堂選購食物,但每天的花費以馬幣十元(約新台幣一佰一十元)為限。(在我國監、院、所,係以二佰元為限。)

        對上述基於人道立場的作法,有人贊成,但反對者亦眾,理由是,如果犯人妨礙社會秩序之後入獄,在「享受免費膳宿」之餘,還獲得各種寬待,此種「婦人之仁」如何向奉公守法的納稅人交待?監獄是再教育之所,用何種教材?煞費周章。這是馬來西亞政府的困擾。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38).獄政趣談: 鐵窗春色。

        據2006年2月18日聯合報第C4版林宜慈記者報導;曾在某監獄服刑的張姓男子去年3月向法務部檢舉,指民國90年在監服刑期間,目睹4名精神病受刑人多次性侵害綽號「阿祥」的受刑人,某縣警局警方接手偵辦,4人陸續到案說明,僅1人承認犯案,惟4人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

        話說張姓男子是去年初在某監獄服刑期滿出獄,據媒體報導指出,90年他因竊盜案入獄,經醫院鑑定罹患精神病,分配在某監獄醫護中心精神病受刑人工場,6人同住一舍房,不料,同房陳姓等4名受刑人見「阿祥」善良可欺,常利用晚間,在廁所用手或性器官猥褻阿祥,還拿馬桶刷柄插入阿祥的肛門,張犯向獄方反映,阿祥中得與4名涉案者才予分房。

        張犯進一步說,同房6人已先後出獄,每當回想「阿祥」遭性侵害病情不輕,於心不忍,且性侵害是公訴罪,他認為涉案人應得懲罰,才提起勇氣檢舉。

        然而警方也找到「阿祥」,因精神病未見好轉,無法表達是否曾遭性侵害。惟該篇報導之「林宜慈」記者又說:她為了深入報導,旋即採訪了附近一所監獄之一衛生科人員表示,監所因環境特殊,不只精神病患間會發生性侵害,其他收容人也同樣會發生,甚至有「兩情相悅」式的性行為,雖然外界覺得不可思議,但這是受刑人之「次級文化」使然。

        因此,為了防範暴力型的性侵害發生,新收男受刑人入監時,如果長相斯文、文靜,有女性化傾向者,監所憂心這些人會成為受害者,同時加害受刑人會特別注意挑選牢友。

        此外,依以往經驗,短刑期受刑人常會被長刑期受刑人「欺負」,因此均會分別加以監禁。林記者更進一步說:獄方人員表示,監所內設有意見箱,如果受刑人遭受不當欺凌,可以投書,「政風人員」也會秉公妥適處理。

        事實上,「鐵窗春色」長期以來一直困擾國內外各矯正機關管理人員,因為傳統保守文化,較少人去觸摸這個敏感問題。就以「人類行為科學」發達的美國來說;例如依2004年10月16日,紐約時報報導,德州「奧斯汀鎮」的「歐瑞德監獄」,是美國有名的監獄受刑人同性戀溫床,據當地記者採訪報導,曾有一「個案」被廣泛提出討論,據稱,在2000年9月入獄的黑人受刑人同性戀者「強森」被暱稱為「可可」小姐,這一位舉止溫和的大男人,不幸在入監後淪為受刑人的性奴隸。根據該監內各幫派受刑人代表協議結果:同性戀受刑人一率稱呼女人的名字,在將他們指派給監內另一個幫派時,要提供「性服務」。而本案之受害人-「強森」說:「『瘸子幫』已分到一個同性戀者,據我所知,『門徒幫』已有一陣子沒人侍候,因此就把我嫁給了他們」。

        而根據本案法律訴狀和受害人「強森」的詳細自述,該監內受刑人「門徒幫」和其他幫派把他(強森)當作性奴隸。該監獄內之各幫派受刑人把他(強森)買來賣去,甚至出租。性交易索價五美元或十美元。

        報導又說;「強森」剛入獄時,一名門徒幫份子叫他「老婆」,強迫強森為他舖床、打掃牢房和用鍋子煮私人食物,還要性交。強森後來被賣給『同胞幫』和其他幫派。更不可思議的是;後來各幫派為他爆發搶「標」戰爭,他們幫派份子告訴他,他在監內公開市場價為一百美金。本案於2004年9月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終於准許強森控告該監疏失戒護人員的民事官司。最後「裁決」承認美國各監獄中同性戀受刑人應受到同等保護權,「裁決書」說這件案子的事證「駭人聽聞」。但該監獄否認有不當處理強森的申訴。

        由上揭知悉美國「德州監獄」受刑人之間的「性侵害」案件,已是「冰山一角」。其次以最保守的中共來說,例如中國大陸的江蘇省,早在2003年時代,為防止監獄內不斷發生的「同性戀」戒護事故,開始嚐試對受刑人「性解禁」政策,最明顯的是當時容納三千多名受刑人的江蘇省「江寧監獄」,因「性犯罪」身陷囹圄達百分之二十五,而「性壓抑」、「性飢渴」已成了前來參加性心理諮詢的受刑人之共同的心聲。

        例如,據個案報導說,一位今年初因入室搶劫被判八年有期徒刑的張姓受刑人表示;自己二十六歲,2002年剛結婚,在牢房渴望性愛、思念嬌妻已成了他每晚入睡前的一種意念。現在他得知該監獄將實施「鴛鴦房」、「月末同居」等人性化政策後,備受鼓舞,他期待其妻早一天的到來,他努力表現以爭取獲得如此「寬管級」的待遇,據江寧監獄的副教導員張巨集先生指出;大陸監獄所稱「寬管級」係指犯人入獄後已達到一定刑期,曾受過獎勵,或獲得減刑的表現,且家庭婚姻比較穩定,受刑人本人為初犯者,犯罪動機帶有過失性的等等,在監即可享有「性解禁」的待遇。

        此項報導中也透露江寧監獄的「月末同居」等「性解禁」政策,從事獄政工作者贊成聲不絕於耳,但也有少數反對聲浪。一位獄警表示,從管理角度上來看,他支持監獄這樣的政策,畢竟這種政策有助於一些犯人的努力改造(意即改過遷善),且對他們瀕臨崩潰的家庭確實有穩定作用,但從其個人角度看,還是認為謹慎為佳。

        據瞭解中共獄政當局,對全國各監獄內層出不窮傳出「同性戀」行為非常的頭疼,因此由江蘇省社會科學院調查中心主任也是著名的性學專家「儲兆瑞」博士帶領的「性心理」諮詢小組,首站在江寧監獄展開「性心理諮詢」,與此同時,「繡球拋進高牆內」、「鴛鴦房」、「月末同居」等有關高牆內人犯「性解禁」的人性化政策,先後在江蘇省其他監獄推行。

        據大陸「人民網」報紙報導,單單江寧監獄當時即有四百多名犯人代表接受了儲兆瑞博士「性心理諮詢小組」的心理諮詢,另據「儲兆瑞主任」的統計數據顯示:經開放「性解禁」處遇後,監獄同性戀現象,已大大減少。

        臺灣遠在1974年即對部分表現優良的受刑人,實施「性解禁」。例如除了數座無圍牆的外役監獄,在監獄內蓋有美侖美奐的「懇親宿舍」,讓他們定期與妻「一親芳澤」外,(按:一般與眷同住每月至多不超過一星期。係根據外役監獄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典獄長視受刑人行狀,得許與眷屬在指定區域及期間內居住)。另外作業成績優良者,於假日或紀念日亦得許可讓受刑人「返家探視」以方便解決此「人生重大課題」。(同法第二十條參照)。

        為了達成「人性化」之性解禁政策普遍實施,法務部除撥款在各監獄旁建有受刑人「懇親宿舍」外,另據監獄行刑法第七十五條「特別獎賞」之規定,儘量放寬條件,俾讓更多無法配住「懇親宿舍」者,予以「返家探視」以達到「親情教育」人倫之樂的效果。

        曾經有一則笑話,一位老太婆得悉兒子服刑期間,竟然媳婦懷孕,一怒之下,趕來監獄面會欲告訴其子實情,結果其子吞吞吐吐靦腆而語:「媽!不是啦!是監獄給我們「『改悔向善』機會之結果」。其母仍然不相信,復詢道:「改悔向善與懷孕有什麼關係?」。在監獄接見室另一方,手持電話筒的他,又蹬腳急忙解釋:「媽!不要問那麼多啦!監獄有懇親宿舍與返家探視之規定,我們是依法『辦事』的」這位老太婆終於想通,喜出望外的說:「哦,政府實在是法外施恩,讓我『離』子『得』孫,也蠻『合算』啊!」。這個寓言,可以代表台灣獄政「人性化處遇」的成果。

        總而言之,監獄長刑期受刑人之「性處遇」實為當前矯正工作重要而嚴肅課題,基於戒護「零事故」的理想,與上揭媒體所揭露事實,未來獄政革新,在這一方面,似乎尚有許多亟待改善及解決之處,決策者應以人道處遇及人犯人權觀點考量,全力改善,實現願景,早日達成獄政現代化目標。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39).獄政趣談: 靈異傳奇(一).

        最近來自九二一地震災區的民眾,控訴電視節目製作一些災民死後的種種靈界現象,讓災區災民心靈重建,二度受到傷害。緣此,各地區民間傳說,在鬼月(農曆七月)特別被傳播媒體抄作,為茶餘飯後之話題。

        在監所界,一些老前輩的管理員:主任管理員、科員,亦不甘落後,亦常常引為趣談。筆者也「入境隨俗」,因執筆時也是為農曆七月(鬼月),就先談談一些「第三類接觸」的監、所「靈異傳奇」吧!

        話說中部監、所某位「陸」姓秘書,俊譽清超,為人吐納溫雅,揖讓謙和。一九九二年四月上旬,該所一位收容人病亡,檢察官未驗屍之前,其家屬卻逕予領回封棺待土葬,因逢戒護死亡事故需往上陳報時,發現不符行政要件,遂通知檢察官「開棺驗屍」,始能核發「死亡證明」。

        而這位「陸」秘書,即代表該機關赴殯儀館陪同看屍。當二度啟開這位病死之收容人棺木時,陸秘書首見其臉,一瞬間,被那屍體殘氣沖煞「愣」住了,惶惶然不知所措。

        同月(四月)十一日,他欲利用假日返回台南故鄉,在員林開車上高速公路,於駛經國道南下新營段二七七公里處,他因而發生重大車禍。除了車子全毀且變成廢鐵之外,其身體被救難人員拖出車外,當成屍體擺放於路肩草皮上。時「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單位,也繪製了預備給法官驗屍時用的車禍現場圖。惟葬儀社派車載運其身體時,他感覺到身心已飄飄然,遊蕩在上方虛空中,突覺得空中有一道高高圍牆,景色光亮,他佇立在牆前多日,始終不得其門而入,在圍牆外,其「中陰身」飄泊虛空中,祇覺一、二天,但在地上卻已足足昏迷了28天,乃其車禍身體受重傷處,計有:雙眼和臉部刺滿玻璃碎片、頭部破裂廿餘公分、腦殘盪、心軸偏左、左肩脾骨斷裂、左大腿骨折、左胸肋骨斷裂六根、左肺撞爛三分之一、血胸、氣胸等等。醫師雖極力搶救,但恐已「回天乏術」。

        然而,奇妙事發生了-------。

        在昏迷中,依稀於夢幻中,彼進入一石室,室內擺一木棺,棺內躺著即該病逝之收容人,由棺木內傳聲予他:「陸秘書!很抱歉!害您如此下場!我要如何補償您?這樣好了,我告訴您陽間有一賣茶葉廠商,他欠我一筆錢,您可囑您家人,同他索取,我告訴您姓名與電話……。」

        「我什麼都不要!我祇要您還我健康!我跟您無怨無仇,我是代表機關去看看您,怎麼會惹出如此禍端?」陸秘書之「中陰身」憤憤不平的回答棺木中人。

        說也奇怪,陸秘書在昏迷中覆誦「棺木中」人所談到之「茶葉商」,姓名與電話,事後查證,果然有其人其事。

        那「棺木」中人聽「陸秘書」此言,默默無語。

        沒多久,陸秘書「中陰身」靈魂返回肉體,開始覺得陣陣疼痛,在醫院大叫大喊數天,逐漸而癒,惟出院後拿了半年的拐杖,現在的他,健康與體力已完全恢復。

        陸秘書回憶說,有一相士告訴他:汝此命不該終,有二項因素:

        一、汝在監所服務二十餘年,積功德,不但未貪一毛,也未喝過人犯或家屬贈予之一杯水,不必還債。

        二、汝祖先過去世積蔭德,所謂「創業莫忘先世澤,傳家唯願子孫賢」。

        「陸秘書」現在已經是某監獄「陸副典獄長」身份。他向筆者說:「經此一劫,體驗到人生無常,富貴如浮雲,祇有平安、平淡、平實,一步一腳印,其他無所求也。」。

        且讓我們深深地祝福他---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40).獄政趣談: 靈異傳奇(續二).

        之前介紹過「第三類接觸」之監、所「靈異傳奇」故事。此次擬續予「接力棒」:

        話說一九九○年前,東部某「技能訓練所」,前身還是軍方管理的「職訓總隊」時。

        有一天,官拜副指揮官的少將副總隊長,巡視到該營區西北角臨「警閉室」旁之「汽車保養場」時,巧遇一位情緒不穩的流氓感訓之收容人,手持私自於汽車取下之廢汽油,併囤積於一罐1000c.c.保特瓶裝內,該犯突然對靠近巡視的這位少將副總隊長身上潑下汽油,灑其全身,頓時在旁戒護警衛一片嘩然,並予團團圍住,該犯手持「打火機」,不斷「歇斯底里」似喊叫:「別靠近!別用槍!否則即予點火,燒死這位少將長官!」,而聞訊趕至的營區憲兵,正擬以瓦斯槍暨噴水槍予制服他時,一剎那間,該犯情緒緊張,卻把「打火機」就近丟往「少將」身上,一時熊熊大火,燃燒全身,少將哀嚎,滾地慘叫,未久氣絕而死。

        二年後,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法務部接收該「營」區,將原來之「警總職訓第某總隊」易名為「某某技能訓練所」,且在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一日改建後,正式落成啟用。在此之前,尚有前輩資深管理員,夜裡沿牆邊巡邏至該處時,隱約看過幾次該「少將」著軍裝,出現在現場徘徊,甚至有人瞧見彼「神采奕奕」的站在「警閉室」露台上,猶癡癡地凝視「出事現場」。一九九三年底,某日,整建工程需營繕到該營區之「汽車保養場」,當工程人員爬到牆上欲拆除作業時,奇怪的是,連續有人在同一現場摔傷。

        更奇妙的是,當接收過後,該所第二任技訓所「陳所長」下令拆掉現場(即汽車保養場)旁邊之「警閉室」時,機械怪手每碰上該牆壁,即自然故障,如此臨時性的「機械操作不靈」,連番數次,屢試不爽。最後不得不放棄該項局部作業工程,而才能保留「警總」唯一遺留下的建築物「紀念品」---警閉室。

        一九九八年七月,該技訓所第三任「吳」姓所長到任後,為落實考核較難管訓之受處分人,認為需要有一處專門收容「違規」收容人之「隔離舍」,遂將該「塵封」六年的建築物,重新啟用作為違規收容人之「專用隔離區」,併在每年農曆七月鬼月節「法會」上,予超渡「英靈」,咸信該少將「地下有知」,亦贊同對受流氓感訓之違規者予以較嚴格管理之處遏,乃自該處啟用後,一切運作順暢,冥冥中似受彼之保佑。

        二○○○年七月一日,該處位於警總的營區西南角炊事地區,改建為該所新建員工宿舍工程落成啟用,吳所長應用社會資源,將剩餘邊角四十坪空地,闢建為「眷區活動中心」兼「佛堂」,內置三壇,主壇為本師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藥師如來佛等,副壇左側為地藏王菩薩,右側為觀世音菩薩,中壇併供奉「土地公」。

        奇妙的事又發生了。

        同年八月,該所辦理花東等十一個單位之「機關組織學習」活動,特禮聘台北名師即世界級課程NLP神經語言,核心轉化課程「丁美月老師」(按:丁老師,女性,素食,未婚,約近四十歲,修持深入禪定功夫,轉化心靈,致外表以觀,令人訝異約僅二十餘歲而已。其著作有「無意識催眠技巧」、「生命的甦醒」等特異功能名著。)

        丁老師第一次蒞台東,在授課前一天晚上,即進住該所之「招待所」,是日晚,夜闌深靜,丁老師以「吉祥臥」入定;未久,即在「潛意識界」腦海裡,出現該「少將」事故之畫面外,更見該「所」後山不遠村落,烏牙牙的人潮,有騎機車的,有騎腳踏車的,有三三兩兩用走路的,約三十餘人猶洩洪人群,魚貫而下,紛紛向丁老師乞求「加被」與「解脫」超渡,丁老師向這一群孤魂野鬼開示道:「汝等何不就近寺廟,尋求解脫?本處係『流氓感訓場所』,感化機關裡亦建有佛堂,佛號不斷,可息汝怨,汝等可安心立命,循佛力解脫也。」片刻之間,這一群人影,化為烏有。

        丁老師翌日晨,大惑不解。遂向該所資深員工請教:「貴所土地附近村落,過去有否發生過大量人畜死亡之天災人禍事變?」。

        該所一位原在警總服役而留任的一位「陳」姓前輩同仁,遂娓娓道來:「約在一九七八年一次之大颱風,距本所西北方向四公里處,有一小村落,是夜颱風猛烈,風雨交加,山崩地裂,併有大量土石流,流經座落在山谷處之該村落,致全村一半以上人口,約三十餘人,全遭活埋,另牛、羊、豬、雞、鴨之死亡,約數百餘隻,可謂慘絕人寰,而本所地理位置,原本亦為花東縱谷之山谷凹地,即是由該次颱風造成之士石流,流到本處覆蓋為一小盆地,目前該村已集體遷村,以是因緣,另適本所眷屬宿舍落成,且近加蓋一間大佛堂,對此事故,應可為正面意義,而逢凶化吉……」。

        丁老師聞言,覺得太「不可思議」,其所謂:「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也。

                        作者:慈賢居士 2006年

     

          (41).獄政趣談: 靈異傳奇;刑場軼聞。(續三).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二條規定;「死刑,於監獄內執行之。」同法第四百六十三條:「執行死刑,應由檢察官蒞視並命書記官在場。執行死刑,除經檢察官或監獄長官之許可者外,不得入行刑場內。」「監獄行刑法」第九十條:「死刑用藥劑注射或槍斃在監獄特定場所執行之。其執行規則,由法務部定之。」同法第九十一條:「執行死刑應於當日預先告知本人」。同法之「施行細則」第九十五條:「執行死刑,應通知其親屬」等相關規定,甚為詳備,惟對現場(刑場)上的實務運作之刑場軼聞,鮮有人知,願借本欄,披露一、二。

        古時候,執行死刑,因選在「秋季」,稱為「秋決」,執行死刑,除傳統之「砍頭」方式外,尚有「腰斬」甚或「五馬分屍」之慘象,現代行刑,不選季節,併以槍彈解決。

        一九八一年代以前,臺灣執行死刑,均以事先不麻醉,直接令死刑犯就地跪下,由法警近距離朝「死刑犯」背部心臟位置,射擊之。以後人權高漲,行刑前在其手臂血管施打麻藥,俟彼昏迷,再將之拖臥沙堆草席上,臉朝下,背朝上,由法醫在心臟位置畫一圓圈,法警再近距離(槍口離背約僅一米而已)射擊之。

        因七十年代以前,執行死刑前,末先予死刑犯麻醉,致槍決未能直射心臟,而「一槍斃命」時,通常受刑者會滾地慘痛而嗚,其哀嚎叫聲,不絕於耳。且彼在滾地慘叫後,法警第二發子彈因身體抖動,法警更難以瞄準其心臟,譬如在一九七二年九月十三日清晨六時三分,中部某監獄刑場,執行一死刑犯許XX,該犯年齡四十二歲,時由法警長執行死刑,第一槍未射中心臟,「許」犯一邊滾地慘叫,一邊以雙腳雙手爬地拔草,由於彼受槍傷,一面往前跪爬,行刑者(法警)一邊往後追射,場面極為感傷,這是未予事先麻醉的缺點,七十年代以後,逐步革新,行刑前,由檢察官詢其遺言併作筆錄,旋在法警監視下,由監獄衛生科醫務人員協助施打麻醉,俟彼頭已向下勾垂,表示麻藥生效,再予扶往事前準備好之沙堆草席上,身體臉朝下直躺平擺,然後再由法警依法醫劃下背部心臟位置圓圈,以手槍再予以槍斃,當第一槍擊發時,祇見死刑犯之身體,由於肌肉自然反應,因槍擊稍往上彈動一下,併輕哼一聲,若還有微息,再補一槍,即完成「動作」。若有死刑犯願捐獻(贈)器官者,醫院小組事先即在該刑場待命接駁,但槍決位置則改在「頭部」,以利器宮保存。不過縱然是槍決前事先予於麻醉,對射擊心臟之「彈著點」,準確率較高,法警遂能「得心應手」,但也有遇「意外」情形。

        此外,死刑犯臨死前,最能「視死如歸」的,要算是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清晨三時五十分(按:因該個案特殊原因提早在三時許槍決)執行之外號「黑牛」的林XX死刑犯,乃該犯臨刑前,尚能「談笑風生」,面不改色,併堅持不用事先麻醉,經法幣勸以不麻醉,徒生「肉體痛苦」,最後始勉強允諾,惟在臨刑前,尚邊吸煙邊與法警開玩笑,乃該犯併打趣的說:「您們還等什麼?前面受槍決的那位道上兄弟,已在等我,等得不耐煩了……」。

        不過,也有死刑犯臨刑前「緊張萬分」,情緒極為畏懼者。一九七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清晨六時,執行一位年三十二歲詹XX死刑犯,(按那時候尚未實施刑前麻醉),當他從二審看守所死刑囚房被帶出時,雙腳走路不穩,口中唸唸有詞,為了壯膽,不斷的喊:「各位弟兄再見!各位主管再見!」,而最令人傷感的是:當他在臨刑前一剎那,為了克服心理恐懼,連續高聲叫喊:「中華民國萬歲!XX看守所萬歲!」。

        更令人覺得「心有餘悸」的是: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清晨五時四十分,執行一位名叫李黃XX女死刑犯,時年四十五歲,殺人罪,台灣省雲林縣人。是日清晨五時,該犯從二審所「死刑囚房」被帶出「舍房」門時,該女犯雙腳突然柔軟無力,必需由兩位法警分別挾持腋下,踉蹌蹣跚,跌跌撞撞,她併大聲疾呼:「冤枉啊!冤枉啊!我不想死……」。當拖行至刑場「臨時法庭」時,該女死刑犯尚喋喋不休,嚷嚷要拜土地公…要小便…,法警長趁她蹲跪拜天地時,把握機會,即刻由背後用槍;祇見該女囚,滾地哀叫,披頭散髮,一時鮮血染噴滿地,在警長連績補上二槍後,即不再哀叫,但其死狀恐怖,長髮、鮮血、腳鍊、蒼白臉孔、猶似構威一幅「人間地獄圖」,刑場天黑風高,寒氣凜例,遠處傳來狗叫聲,劃破寂靜,未久刑場邊側門打開,一輛葬儀社車進來,刑場又「曲終人散」……。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五日,清晨五時八分,執行一位菲律賓人,年三十九歲,叫班傑明CARRIDO.BENJAMIN的死刑犯,他犯了「殺人罪」,惟在二審所短短半年內,據傳,體重由入所前八十五公斤,迄在監獄執行槍決前,竟瘦至六十五公斤,不知是否因自覺「客死異鄉」的關係,臨刑前始終默默無語,而刑前備用之酒菜他也不吃,祇是一直仰首凝視天上星星,似乎在遙望速在故鄉(菲律賓)的親人---真是「無語問蒼天」。

        該犯因槍決後,無人領屍,祇得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九十四條規定,埋葬在中部某公用墓地。其他,刑場上還有類此許多光怪陸離的軼聞與傳言,限於篇幅,容後再敘。

                                作者:慈賢居士2006年

     

    前典獄長、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

        坤助理教授 (慈賢居士) 簡介】

     【本會第5、6屆吳正坤秘書長】

      (1999年「時報週刊」記者,訪問

         矯正司「東成技訓所」吳正坤所長)

     

    俗云:「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吳正坤老師過去服務於刑事司法矯治體系,凡 33 年。為教學相長,獲聘僑光科技大學」 財法系專任助理教授教職投入士林;提早 6 年退休,取得產.官.學經歷用為發揮所長,經驗承傳也 ----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法學碩士」畢業

    --「國立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法學士」畢業

    刑事司法矯治工作經驗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簡任十一職等「典獄長(2007.8.27 自願提早六退休,轉任僑光科技大學」 財法系獲聘專任助理教授教職以下稱「吳老師

    --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監獄監長

    --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監獄秘書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副典獄長

    --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監獄副典獄長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所長

    --法務部矯正署東成技能訓練所簡任所長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簡任典獄長

    --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看守所簡任11職等所長

    其他:

    --1974年考試院特種考試「乙等犯罪矯治人員考試」,通過為「優等」及格

    --吳老師參加第36屆司法節「司法同仁論文比賽」,在眾多法界菁英同仁參加角逐之下,獲頒全國第三名獎狀與獎金。

    --1984年11月12日,吳老師因於監獄內引進嶄新矯治制度與技術,績效斐然,而榮獲法務部推荐代表角逐;並獲教育部頒發「全國性個人組社會教育有功人員獎章暨勳章」各乙座。

    --1999年4月3日至8日,吳老師代表我國法務部獄政人員獲邀至澳門參加「兩岸四地青少年違法及藥物濫用研究成果學術論文發表研討會」,並在大會中發表學術專題論文。

    --2000年4月28日至5月7日,吳老師奉法務部遴派出國考察;美國矯正機構之管理、處遇與毒品戒治措施,返後亦撰寫「專題報告」陳參。

    --2003年吳老師榮獲頒:「法務部模範公務人員」接受法務部長召見暨表揚.

    --2004年至2005年,吳老師獲推荐擔任: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秘書長」職務,迄今仍獲聘為該學會「理事」

    --2004年11月6日至15日,吳老師參加由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楊士隆所長領隊與大陸「南京大學」、上海「華東政法學院」、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檢察官學院」等分別舉行四場次之「兩岸犯罪問題學術座談會」,返後併撰記實發表。

    --2004年12月3日至4日,吳老師於桃園「警察大學」國際會議廳參加「2004年亞太地區犯罪問題與對策研討會」,並在大會中發表專題論文。

    --2004年11月10日至11日,吳老師於台中「永豐棧麗緻大飯店」會議廳,參加「2005年犯罪問題與對策國際研討會」,並在大會發表專題論文。

    --2007年5月1日,吳老師獲聘為:「教育部提升技職校院學生通識教育改善計劃課程規劃委員」。

    --2007年6月17日,吳老師獲聘為:「國立中正大學96學年第ニ學期犯罪防治研究生碩士學位考試委員」。

    --2007年9月11日,吳老師獲聘為:「高雄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

    --2008年7月1日,吳老師獲聘為:「法務部97年司法保護業務視察雲林地區評鑑委員」。

    --2008年8月6日,吳老師獲聘為:「97年公務人員特考第ニ次司法人員考試閱卷委員。

    --2008年8月30日,吳老師獲票選為:「台灣青少年犯罪防治研究學會」第一屆「常務監事」。

    --2008年9月1日,吳老師獲法務部遴聘為:「法務部百件獄政珍貴檔案審選諮詢委員」。

    --2008年9月22日,吳老師獲遴聘為「教育部兒童及少年保護課程講授師資」人才資料庫資訊。

    --2009年1月2日,吳老師當選為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監事暨應聘為副祕書長

    --2009年9月7日至9月16日,應邀參加「兩岸犯罪矯正理論與實務座談會」,並在9月12曰於大陸濟南之「山東警官培訓學院」發表:論文為「兩岸監獄暴行之探討」。

    ----2010年5月10日、5月25日、6月18日、7月30日,吳老師分別獲聘為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碩士論文之口試委員。

    --2009年1月12日暨7月14日、11月27日,吳老師分別獲聘為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碩士論文之口試委員。

    ----2010年8月11日,吳老師獲聘法務部台中戒治所為該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之委員。

    ----2010年8月19日,吳老師獲考試院聘為99年第2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閱卷委員。

    ----2010年9月15日,獲法務部台中監獄聘為該監性侵害受刑人評估委員會委員。

    -----2010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吳老師應聘為本校兼任輔導教師。

    -----2010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吳老師應聘為本校職員エ評議委員會之委員。

    -----2010年8月31日至2011年7月31日,吳老師應騁為本校招生委員會之委員。

    ----2010年12月24日,吳老師獲聘為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碩士論文之口試委員。

    教師經歷

    --曾為國立中正大學95學年度犯罪防治學系吳老師擔任「犯罪矯正管理」課兼任講師。

    --曾為亞洲大學96學年度吳老師擔任「犯罪.刑罰與安全防護」課兼任講師。

    --曾為嶺東科技大學95、96學年度吳老師擔任「通識教育」課程「犯罪心理與安全防護」課兼任講師。

    --曾為僑光科技大學96學年度財經法律學系,吳老師擔任「犯罪學」課兼任講師。

    --2010年吳老師榮獲僑光科技大學98學年度第一學期績優導師獎。99.3.10(99)僑德學獎字第1920號。

    --2010年吳老師獲頒僑光科技大學指導學生畢業專題「創新研發及實務應用」績優。99.3.5(99)僑德研產證字第0305359號。

    --2010年10月23日,吳老師榮獲僑光科技大學98學年度,「教學輔導績效優良」之績優人員,並榮獲校頒發予獎金貳萬元整及水晶獎座乙座。

    吳正坤助理教授過去之相關學術著作

    詳見下揭網址 >

    https://www.corrections-cca.org.tw/index.php?do=publications&tpid=1044

    --《國外獄政管理軼聞;他山之石,可以攻玉》2015年

         初編著凡 28萬字

    --臺灣獄政改革發展論壇(累計45篇學術專論文章)。

    --刑事矯治趣談(累計41篇刑事矯治趣談專論文章)。

    --「牆裡牆外-無圍牆外役監獄矯正成效評估之探討」專題論文。【参與大型學術研討會發表】

    --「提升專業-法務部成立矯正局(署)必要性之探討」專題論文。【参與大型學術研討會發表】

    --「從犯罪矯治觀點看女性犯罪問題」專題論文。       【2008年参與僑光科技大學學術研討會發表】

    --出版:「法雨降在乾旱的地方」一書。【本書旨在探討宗教教誨與獄政教化關係】(大乘精舍印經會 印行)。

    --「從中外之性侵害案例看性犯罪問題」(文刊於2008年中華民國犯罪矯治協會期刊)

    --「2009年兩岸犯罪矯正理論與實務座談」參訪記實(文刊於2010年中華民國犯罪矯治協會期刊)

    --由最近法務部王前部長因反對執行死刑而下臺-看死刑制度問題(文刊於2010年僑光科技大學論文發表期刊)

    --「論性侵害案犯罪原因與矯治對策之探討」---2009年6月4日参與本校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

    --「泛論兇殘殺人罪之成因與矯治」法務部矯訓所矯正月刊 第200期 2009年2月1日

    --「弱者,妳的名字是女人嗎?重新探討女性犯罪問題。」「犯罪、刑罰與矯正研究」期刊,2009年12月出版,第一卷第一期第63頁。

    --性侵害與性矯治文刊於「犯罪、刑罰與矯正研究」第一卷第二期。

    -----「論收容人於矯正機關內性侵行為之處遇對策」文刊於犯罪、刑罰與矯正研究」期刊,2011年出版,第3卷第一期。

    ------「從屏東發生姊弟燒死長期施暴父親的悲劇;探討少年犯罪之處遇問題」(文刊於2011年僑光科技大學論文發表期刊)

    參與僑光科技大學之「產學合作」專題研究

    --2007年與法務部所屬「臺灣臺中看守所」合作;委託研究專案:「在全民併治安大環境下,刑事矯正机關面臨之困境與努力方向之研究」

    --2008年與法務部所屬「臺灣臺中戒治所」合作;委託研究專案:「毒品犯戒治處遇理論、程序、成效評估之研究」。

    --2010年與法務部所屬「臺灣臺中女子監獄」合作;委託研究專案:「從矯正機關逐年增加女性受刑人看行刑處遇對策之研究」。

    --2009年與法務部所屬「臺灣臺中監獄」合作;委託研究專案:「從刑事矯正工作探討少年犯罪之處遇問題」。

    接受各界邀請作學術演講:

    -------2007年11月20日,接受台中市西區扶論社陳定國社長邀請;向扶論社社員講題為:談監所等矯正機關,收容人處遇「性」問題。

    ------2008年7月1日上午9:00至11:00,接受法務部臺中執行處之邀請,在該處大禮堂,向工作人員演講;講題為:「婚姻與家庭」

    -----2010年8月12日下午16:00至17:30,接受法務部臺灣台中看守所之邀請,在該所大禮堂,向獄政工作人員演講;講題為「溝通與管理-談如何輔導毒癮與愛滋病收容人」。

    -----2009年8月14日上午9:00至11:50,接受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秘書處之邀請,在該會大禮堂,向佈教師演講,講題為「各類監所等矯正機關收容人之作息暨管教概況」。

    -----2010年1月23日下午16:00至17:30,接受僑光科技大學生輔組之邀請,在古坑咖啡園區向本校校外活動學生演講,講題為「認識校園法治精神」。

    -----2010年4月12日上午9:00至12:00,接受法務部邀請,在法務部司法大廈禮堂,向參與百年獄政展之司法志工演講,講題為:「有關矯正歷史之簡介」

    -----2010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2:00,接受法務部臺灣南投看守所之邀請,在該所大禮堂,向獄政工作人員演講;講題為「公務人員政策溝通與宣導能力、執行力、應變力」。

    -----2010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2:00,接受法務部臺灣高雄戒治所之邀請,在該所大禮堂,向獄政工作人員演講;講題為:「政策溝通與協調之技巧,績效與目標管理、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技巧」。

    -----2010年8月13日下午2:00至14:50,接受法務部臺灣屏東看守所之邀請,在該所大禮堂,向獄政工作人員演講;講題為:「公務人員政策溝通與宣導能力、執行力、應變力」。

    -----2010年9月18日上午9:00至11:50,接受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秘書處之邀請,在該會大禮堂,向佈教師演講,講題為:「佛教在監所等矯治機關軟體技術之運作」。

    -----2010年9月24日上午9:00至11:00,接受法務部臺灣台中女子監獄之邀請,在該監大禮堂,向收容人演講;講題為:「有關毒品之相關刑事法規介紹」

    -----2010年9月25日上午8:10至10:00,接受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博物館之邀請,在館視聽室,向文化志工演講;講題為:「獄政博物館有關矯正歷史與實務課程簡介」。

    ----2010年10月7日上午16:00至17:30,接受法務部臺灣台中監獄之邀請,在該監大禮堂,向獄政工作人員演講;講題為:「愛滋與毒品收容人之處遇介紹」。

    -------2010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50,接受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秘書處之邀請,在該會大禮堂,向佈教師演講,講題為:「犯罪矯正機關之教化活動與宗教教誨之理路思維運作」。

    ------2010年11月10日上午09:00-11:00,接受法務部台灣嘉義監獄為籌設百年獄政博物館之線上導覽,而受邀請並委託台中市金歐傳播公司於現場錄影室,以「回顧歷史-看死刑制度之執行」為題,由洪淑婉節目製作人作專題專訪。

    ------2010年11月24日下午14:00至17:00,接受法務部臺灣台中監獄之邀請,在該監大禮堂,向收容人員演講;講題為:「愛滋病與毒品關係」

    結語

    --------據悉,吳正坤老師在刑事矯正機關服務年資計達33年,而在任職矯正機關「首長」逾10年內,對於專業之刑罰犯罪矯治領域工作,本著積極進取之精神,在「領導」與「管理」兩個面向,能執簡馭繁,有條不紊。迄退休前,先後獲得法務部敘獎;經累積核計:大功1次、記功26次、嘉獎64次。2003年6月17日,吳老師因對長期領導刑事司法犯罪矯正工作之貢獻,深獲法務部各級長官肯定;以表現優異,績效宏豐;遂以法務部「法人字第0921302119~1號」函令,榮獲頒法務部前「陳定南部長」召見,併予表揚為「法務部2003年模範公務人員」並予5萬元獎勵金暨五天榮譽假。另於2010年3月10日,吳老師亦榮獲僑光科技大學98學年度第一學期績優導師獎。暨於2010年3月5日,復因指導學生畢業專題論文獲頒「創新研發及實務應用」績優獎。2010年10月23日吳老師更榮獲僑光科技大學98學年度,「教學輔導績效優良」之績優人員,並榮獲校頒發予獎金貳萬元整及水晶獎座乙座,以資鼓勵。又,2011年3月,吳老師復獲校99學年度教職員選拔;選入「僑園有品風雲人物典藏錄」之榮譽榜。

    按​: 法務部臺中看守所現任所長吳正坤先生,自民國86年8月11日至87年7月1日接任花蓮看守所所長,旋於87年7月14日接掌東成技訓所簡任所長,復於90年2月16日奉派為明德外役監獄典獄典在該監服務4年半期間,恪遵部長於部務會報「政府再造」的訓示:「統合公私資源,整體前瞻規劃」,短期年內計完成該監58項重大硬軟建設。充分運用社會資源;節省公帑三仟餘萬元。另吳典獄長亦充分運用部長所訓示之「學習型組織」、「教導型組織」與「執行力」的理念,大力革新,整頓該監,績效斐然,實為獄政工作者,難得之典範。

        本案經於(2003年)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吳典獄長北上親赴「法務部」接受 前陳部長定南先生的表揚(如圖合照),消息傳來,該監同仁,咸表振奮。前陳部長特勉勵頒獎同仁,猶如「種子」教官,希望把此優異表現,回去帶動影響其他同仁「見賢思齊」,希望嗣後法務部所屬單位有更多的同仁榮獲此殊榮。

        上圖為法務部所屬單位九十二年模範公務人員92年6月18日與前陳部長合影留念(前排左一為該監前吳典獄長,即臺中看守所現任吳正坤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