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鐵窗春色2012-06-19
  •   鐵窗春色

        據2006年2月18日聯合報第C4版林宜慈記者報導曾在某監獄服刑的張姓男子去年3月向法務部檢舉,指民國90年在監服刑期間,目睹4名精神病受刑人多次性侵害綽號「阿祥」的受刑人,某縣警局警方接手偵辦,4人陸續到案說明,僅1人承認犯案,惟4人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
      話說張姓男子是去年初在某監獄服刑期滿出獄,據媒體報導指出,90年他因竊盜案入獄,經醫院鑑定罹患精神病,分配在某監獄醫護中心精神病受刑人工場,6人同住一舍房,不料,同房陳姓等4名受刑人見「阿祥」善良可欺,常利用晚間,在廁所用手或性器官猥褻阿祥,還拿馬桶刷柄插入阿祥的肛門,張犯向獄方反映,阿祥中得與4名涉案者才予分房。
    張犯進一步說,同房6人已先後出獄,每當回想「阿祥」遭性侵害病情不輕,於心不忍,且性侵害是公訴罪,他認為涉案人應得懲罰,才提起勇氣檢舉。
      然而警方也找到「阿祥」,因精神病未見好轉,無法表達是否曾遭性侵害。惟該篇報導之林宜慈記者又說:她為了深入報導,旋即採訪了附近一所監獄之一衛生科人員表示,監所因環境特殊,不只精神病患間會發生性侵害,其他收容人也同樣會發生,甚至有「兩情相悅」式的性行為,雖然外界覺得不可思議,但這是受刑人之「次級文化」使然。因此,為了防範暴力型的性侵害發生,新收男受刑人入監時,如果長相斯文、文靜,有女性化傾向者,監所憂心這些人會成為受害者,同時加害受刑人會特別注意挑選牢友。此外,依以往經驗,短刑期受刑人常會被長刑期受刑人「欺負」,因此均會分別加以監禁。林記者更進一步說:獄方人員表示,監所內設有意見箱,如果受刑人遭受不當欺凌,可以投書,「政風人員」也會秉公妥適處理。
      事實上,「鐵窗春色」長期以來一直困擾國內外各矯正機關管理人員,因為傳統保守文化,較少人去觸摸這個敏感問題。就以「人類行為科學」發達的美國來說;例如依2004年10月16日,紐約時報報導,德州「奧斯汀鎮」的「歐瑞德監獄」,是美國有名的監獄受刑人同性戀溫床,據當地記者採訪報導,曾有一「個案」被廣泛提出討論,據稱,在2000年9月入獄的黑人受刑人同性戀者「強森」被暱稱為「可可」小姐,這一位舉止溫和的大男人,不幸在入監後淪為受刑人的性奴隸。根據該監內各幫派受刑人代表協議結果:同性戀受刑人一率稱呼女人的名字,在將他們指派給監內另一個幫派時,要提供「性服務」。而本案之受害人-「強森」說:「『瘸子幫』已分到一個同性戀者,據云監內之各幫派受刑人把他(強森)買來賣去,甚至出租。性交易索價五美元或十美元。
        報導又說;「強森」剛入獄時,一名門徒幫份子叫他「老婆」,強迫強森為他舖床、打掃牢房和用鍋子煮私人食物,還要性交。強森後來被賣給『同胞幫』和其他幫派。更不可思議的是;後來各幫派為他爆發搶「標」戰爭,他們幫派份子告訴他,他在監內公開市場價為一百美金。本案於2004年9月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終於准許強森控告該監疏失戒護人員的民事官司。最後「裁決」承認美國各監獄中同性戀受刑人應受到同等保護權,「裁決書」說這件案子的事證「駭人聽聞」。但該監獄否認有不當處理強森的申訴。
      由上揭知悉美國德州監獄受刑人之間的「性侵害」案件,已非是「冰山一角」。另以最保守的中共來說,例如中國大陸的江蘇省,早在2003年時代,為防止監獄內不斷發生的「同性戀」戒護事故,開始嚐試對受刑人「性解禁」政策,最明顯的是當時容納三千多名受刑人的江蘇省「江寧監獄」,因「性犯罪」身陷囹圄達百分之二十五,而「性壓抑」、「性飢渴」已成了前來參加性心理諮詢的受刑人之共同的心聲。
      例如,據報導說,一位今年初因入室搶劫被判八年有期徒刑的張姓受刑人表示;自己二十六歲,2002年剛結婚,在牢房渴望性愛、思念嬌妻已成了他每晚入睡前的一種意念。現在他得知該監獄將實施「鴛鴦房」、「月末同居」等人性化政策後,備受鼓舞,他期待其妻早一天的到來,他努力表現以爭取獲得如此「寬管級」的待遇,據江寧監獄的副教導員張巨集先生指出;大陸監獄所稱「寬管級」係指犯人入獄後已達到一定刑期,曾受過獎勵,或獲得減刑的表現,且家庭婚姻比較穩定,受刑人本人為初犯者,犯罪動機帶有過失性的等等,在監即可享有「性解禁」的待遇。
      媒體也透露江寧監獄的「月末同居」等「性解禁」政策,從事獄政工作者贊成聲不絕於耳,但也有少數反對聲浪。一位獄警表示,從管理角度上來看,他支持監獄這樣的政策,畢竟這種政策有助於一些犯人的努力改造(意即改過遷善),且對他們瀕臨崩潰的家庭確實有穩定作用,但從其個人角度看,還是認為謹慎為佳。
      據瞭解中共獄政當局,對全國各監獄內層出不窮傳出「同性戀」行為非常的頭疼,因此由江蘇省社會科學院調查中心主任也是著名的性學專家「儲兆瑞」博士帶領的「性心理」諮詢小組,首站在江寧監獄展開「性心理諮詢」,與此同時,「繡球拋進高牆內」、「鴛鴦房」、「月末同居」等有關高牆內人犯「性解禁」的人性化政策,先後在江蘇省其他監獄推行。
      據大陸「人民網」報紙報導,單單江寧監獄當時即有四百多名犯人代表接受了儲兆瑞博士「性心理諮詢小組」的心理諮詢,另據「儲兆瑞主任」的統計數據顯示:經開放「性解禁」處遇後,監獄同性戀現象,已大大減少。
      臺灣遠在1974年即對部分表現優良的受刑人,實施「性解禁」。例如除了數座無圍牆的外役監獄,在監獄內蓋有美侖美奐的「懇親宿舍」,讓他們定期與妻「一親芳澤」外,(按:一般與眷同住每月至多不超過一星期。係根據外役監獄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典獄長視受刑人行狀,得許與眷屬在指定區域及期間內居住)。另外作業成績優良者,於假日或紀念日亦得許可讓受刑人「返家探視」以方便解決此「人生重大課題」。(同法第二十條參照)。
      為了達成「人性化」之性解禁政策普遍實施,法務部除撥款在各監獄旁建有受刑人「懇親宿舍」外,另據監獄行刑法第七十五條「特別獎賞」之規定,儘量放寬條件,俾讓更多無法配住「懇親宿舍」者,予以「返家探視」以達到「親情教育」人倫之樂的效果。曾經有一則笑話,一位老太婆得悉兒子服刑期間,竟然媳婦懷孕,一怒之下,趕來監獄面會欲告訴其子實情,結果其子吞吞吐吐靦腆而語:「媽!不是啦!是監獄給我們「『改悔向善』機會之結果」。其母仍然不相信,復詢道:「改悔向善與懷孕有什麼關係?」。在監獄接見室另一方,手持電話筒的他,又蹬腳急忙解釋:「媽!不要問那麼多啦!監獄有懇親宿舍與返家探視之規定,我們是依法『辦事』的」這位老太婆終於想通,喜出望外的說:「哦,政府實在是法外施恩,讓我『離』子『得』孫也蠻『合算』啊!」。這個寓言,可以代表台灣獄政「人性化處遇」的成果。
      總而言之,監獄長刑期受刑人之「性處遇」實為當前矯正工作重要而嚴肅課題,基於戒護「零事故」的理想,與上揭媒體所揭露事實,未來獄政革新,在這一方面,似乎尚有許多亟待改善及解決之處,決策者應以人道處遇及人犯人權觀點考量,全力改善,實現願景,早日達成獄政現代化目標。

     

    作者:慈賢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