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警攔路搜身 法官判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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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警攔路搜身 法官判違憲

(路透紐約12日電)美國聯邦法官今天判決,紐約市警局打擊犯罪的手法「攔路搜身」違憲。對已宣稱紐約犯罪率因此降低的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而言,無異挨了一巴掌。

 

聯邦地方法官謝恩德林(Shira Scheindlin)稱,這種作法是「間接的種族貌相」,因其鎖定特定族群,造成大批黑人和拉丁裔超出比例地遭到歧視性攔搜,而市府最高層官員對此「視若無睹」。

 

謝恩德林在判決意見書中寫道:「每個人在任何時候離家從事日常生活的活動時,都不應擔心被攔搜。」

 

她的判決包括,下令指派1獨立的監督員,並立即修正攔路搜身的作法。這些「補救」措施適用在2起相關的告訴案,分別由紐約民權聯盟(New York CivilLiberties Union)和憲法權利中心(Center forConstitutional Rights)提起。

 

憲法權利中心發表聲明說:「全體紐約市民今天獲得了1項勝利,在現任市政府進行過500萬次以上攔搜而其中有數十萬次屬非法和歧視後,紐約市警局終於必須負起責任。現在是本市不再漠視問題存在並與公眾合作糾正偏差的時候了。」中央社(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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