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判無罪】全台關押2000精障犯;司法精神病院仍紙上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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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判無罪】全台關押2000精障犯;司法精神病院仍紙上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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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判無罪】全台關押2000精障犯;司法精神病院仍紙上談兵 !

                              (2020.05.01 蘋果日報)

 

台中監獄精神疾病療養專區,收容急重症的精神疾病收容人。資料照片
 

目前全國受刑人有2000多位精神病患,監護處分與強制治療的受處分人則近300人,行政院在2018年拋出成立「司法精神病院」的構想,但2年來,法務部與衛生福利部始終欠缺共識,癥結在於法務部希望採用中小型綜合醫院模式,由醫療專業統籌管理、法務部協助規劃安全戒護,衛福部則傾向挑選監獄設置,由法務部全權主管,醫護人員僅進駐提供醫療服務,雙方歧見原地踏步,籌設進度等於零。

成立「司法精神病院」的構想,起因於國內不斷發生精神病患涉犯殺人重案、但因病不能判處死刑,後續治療與輔導越來越受重視,以防範被告一旦重返社會再發生危害的風險,甚至有人希望「司法精神病院」能夠「超前部署」,將可能犯案的精神病患全都納入。

法務部由檢察司主管「司法精神病院」籌設業務,承辦業務的主任檢察官鄧巧羚表示,目前僅規劃「司法精神病院」收治罹患急性嚴重精神疾病的受刑人,以及服刑期滿接受監護處分、強制治療這2種保安處分的受處分人,不包含因案被羈押的被告,更不包含獲判無罪或根本還沒犯罪的精神病患,嘉義殺警獲判無罪的鄭姓男子尚未判決定讞,還不能立刻執行監護處分,也不符合「司法精神病院」規劃的收治資格。

鄧巧羚說,目前全國受刑人有2000多位精神病患,平時由監所與醫院簽約、醫護人員定期到監所門診給藥,急重症才安排住院或到病監,監護處分與強制治療受處分人各為200多人與約60人,由執行檢察官指定到衛福部公告的精神醫療機構執行,「司法精神醫院」就是要化零為整、集中資源。

不過光是要在醫院裡採用監所化的戒護管理,還是在監獄裡提供精神醫療服務,法務部與衛福部的想法南轅北轍。鄧巧羚說,醫院應以醫療為主而非變相監禁,尤其保安處分是讓受處分人回歸社會的緩衝與銜接、不是刑罰,不能在監獄裡執行,否則會有侵害人權之虞。

所以法務部希望用500床以下的中小型綜合醫院模式,無論是新蓋、選用閒置醫院或在大型醫院裡設置專區,並交給衛福部按照醫療專業統籌管理,法務部協助規劃戒護安全所需的空間、動線,還可提供戒護安全所需的人力,畢竟會送來「司法精神病院」的人,本質就是病人。

可是2個部會的歧見在政務委員林萬億召集會議協商後,仍沒化解。鄧巧羚說,今年1月與3月各開過一次會,沒有進展,又碰上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司法精神病院」的優先順序變得相對次要。

鄧巧羚表示,預防精神病患自傷與傷人,司法手段只是一時性,因為服刑會期滿、保安處分也會期滿,司法屆時不能再限制當事人的自由,須靠《精神衛生法》立刻接手讓當事人持續治療,且更提前一步,在精神病患犯案前就及時送醫,否則等到被送進「司法精神病院」,代表已有無辜者遭受傷害、甚至喪生。(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中監獄精神疾病療養專區,收容有精神疾病的受刑人。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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