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牆已破:五十三億洗錢如何穿越監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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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牆已破:五十三億洗錢如何穿越監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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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牆已破:五十三億洗錢如何穿越監獄制度?》

——如果制度不改,下一個「鴨哥」永遠在路上。

PS:本文作者為本會秘書長李進國

在台灣,監獄的高牆一向被視為象徵:隔離、秩序,也是社會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

高二監「鴨哥」事件讓我們重新面對一件事:

2024年12月一名苗栗看守所受刑人寫信恐嚇收買贓物的民眾,要求送會客菜及每月匯數萬元給他,則可以幫保密。

類似的案件其實並不少,那道牆其實早已變薄、出現縫隙,只是我們不願承認。

五十三億元的洗錢指令從獄中的書信流到外界,並非罕見操作,而是制度在高風險犯罪面前的無力。

一、修法後,我親眼看著牆變薄。

109 年《監獄行刑法》修法原本出於善意,並回應大法官的解釋。

但第一線人員很快感受到現場壓力的不對勁。

那之後:

因隱私權的關係

書信只能檢查有無藏違禁品,不能查閱書信內容。

接見只能錄音,無法即時監聽對話是否涉及違法指令。

管理措施常被誤認為侵犯人權,甚至規定檢查書信時要有監視錄影,搞得第一線同仁,動輒得咎。

多年來,我看著基層人員在法規限制下,仍得維繫安全,像是要他們負責滅火,卻少了基本的滅火裝備。

沒有法規制度的授權,倘被受刑人申訴,經查明確有違規偷看書信內容,就等著被處分吧!

二、組織犯罪與洗錢犯罪不會因法律善意而停止。

在監所裡,書信通常不只是單純家書,而是秘密暗語或訊息交換的管道;接見也可能成為犯罪集團的溝通窗口。

組織犯罪早已熟悉法律規定,也熟悉制度的限制,只要管理權限被收得越緊,他們的運作就越大膽。監對監通信,依規定可檢閱內容,但,他們可以發信給外部的同夥,再更換信封後寄至另一監所,依規定若無特別原因,你也不能檢查。

五十三億元只是曝光的一件,外界看不到的指令、金流、詐欺手法,只會更多,沒爆開而已。

三、書信管理需要的不是形式,而是制度的授權。

高風險收容人的管理本來就應該有分級層次。

這不是歧視,而是必要的風險控管。

對於涉組織犯罪、詐欺、洗錢或社會高度關注案件者,建議:

經專案簽請首長核准後,可查閱其書信內容。

有犯罪疑慮書信能與檢警即時聯繫,形成完整的風險預警系統。

自由不等於完全不設防,能保障社會安全的制度才是真正值得信任的制度。

四、接見制度不能只靠錄音存查,犯罪無法靠存查的紀錄就能預防。

多年來,我在接見室看過許多畫面:

細微的手勢、輕輕點頭、外界想傳遞的訊息寫在手心,甚至直接在通話中傳達指令,外人看來不起眼,實際上卻可能是外圍犯罪運作的關鍵訊息。

這些情況都不是戲劇效果,而是每天都在現場發生。

因此,針對監所內前揭高風險者應該:

經專案簽請首長核准後得即時監聽。

錄音作為事後佐證,但前端仍需就高風險者做預防。

如果制度只讓我們「錄下犯罪」,卻無法「阻止犯罪」,那麼管理只是形式。

為什麼組織犯罪越來越囂張?為什麼詐欺犯罪越打越詐,受騙金額年年創新高?

接見不能即時監聽,犯罪者就肆無忌憚。

五、要談改革,必須先保護第一線。

外界或許有多麼不了解監所同仁,但,矯正署不清楚嗎?他們並不是只負責看守的人,而是在壓力、高風險、矛盾中維持秩序與社會安全的專業者。

但在現行制度下:

權責不夠明確。

做對不一定被看見,做錯卻可能承擔責任。

法規制度不足,卻要面對高度科技化的犯罪。

若制度不能給同仁足夠的授權、設備與法律保障,誰也不敢在關鍵時刻做決定。

高牆能不能守住,不在水泥,而在法規制度是否能面對現實。

監獄本來就與社會安全緊密連動。

如果我們繼續假設高牆還能阻絕一切,犯罪集團會用行動提醒我們:

真正的漏洞在制度。

改革不必也不能走回頭路;但需要建立一套分級、能判斷與管理風險的方式。

高牆之所以存在,是為了保護社會安全。制度若能重新站穩,牆就會重新有力量。

#法務部

#法務部矯正署

#書信檢查

#接見即時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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