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協會呼籲:媒體應尊重矯正人員專業稱呼,拒絕污名化
近日部分媒體在報導矯正機關相關新聞時,使用「獄卒」一詞指稱矯正機關管理人員。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對此深感遺憾,並呼籲媒體正名,以維護矯正同仁的尊嚴與專業形象。
根據現行法規,我國矯正機關負責戒護工作的公務人員正式職稱為「管理員」,這不僅是對其專業職責的正確認知,也符合制度發展與時代演進。矯正機關的管理員肩負維護監所安全、輔導受刑人改過自新等重要職責,與古代傳統印象中的「獄卒」形象截然不同。
媒體作為社會公器,應以專業、客觀的態度報導新聞,避免使用帶有時代偏見或貶抑意味的詞彙。我們誠摯呼籲新聞單位參照《監獄行刑法》與相關規範,未來在報導矯正事務時,應使用「管理員」等正確稱謂,避免誤導社會大眾對矯正工作的認識,並尊重所有在第一線辛勤付出的矯正同仁。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310000013-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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