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項目 |
評核分數 |
評審參考指標 |
事蹟內涵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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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矯正專業有興革創新或具體成效: ◎其工作內容之重要性及難易程度。 ◎發揮其專業的具體表現。 ◎服務過程中展現的毅力與克服困難的能力。 ◎其優良事蹟近2年內未曾獲其他單位表揚。 ◎提供之資料正確。 ◎佐證資料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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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程度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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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優良事蹟對於矯正專業領域之影響性及受惠人數。 ◎其優良事蹟對矯正體系之影響。 ◎其優良事蹟在社會上產生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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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價值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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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優良事蹟對矯正專業之未來之影響力持續存在。 ◎其優良事蹟具有獎助價值及推廣之必要性。 ◎受推薦者其專業態度、能力與表現足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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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蹟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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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較為特殊之貢獻事蹟。 ◎其他值得推薦部分。 ◎服務年資與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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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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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語 □極力推薦(85分以上) □樂意推薦(80~84分) □勉予推薦(75~79分) □不推薦(74分以下) |
評審委員:
評審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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