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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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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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匿名 日期:2017-11-05 02: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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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過失致死的受刑人到監獄後可以直接申請外役監嗎?
如果被判10個月要關多久?有人說關六個月,有人說關到滿才出來。
回 應:賴小姐 日期:2019-05-05 23:56:51
1F
我老公他是家暴傷害致死現在台中監獄執行判決五年2個月那他可以申請外監嗎?
回 應:高松 日期:2017-11-09 10:43:23
2F
外役監獄收容人之處遇除假釋較寬鬆外,也因其「飲補費」之提撥
較一般監獄多出10%;收容人伙食也較一般監獄之三菜一湯,多一道菜為四
菜一湯,復可定期「返家探視」暨其配偶到監獄附設之「懇親眷舍」與之共
同生活數日,且其縮短刑期更比一般監獄優惠;乃依外役監條例第四條規定
:「受刑人經遴選至外役監執行者,除到監之當月,仍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28條之一之規定辦理縮短刑期外,自到監之翌月起,每執行一個月,依下
列各款之規定,縮短其刑期:
一、第四級或未編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4日。
二、第三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8日。
三、第二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12日。
四、第一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16日。
所以,它是沒有圍牆的「開放性矯治處遇」之「中間處遇監獄」措施,俾
讓收容人更自由、更能接進社會生活型態,早日更生,為歐美先進民主國家
所讚揚的刑事政策!
回 應:網管 日期:2017-11-08 20:33:55
3F
*.上揭所云:「目前全台有6個外役監獄,3個是獨立的「外役監獄」,3個是附設在監所內的「外役分監」:」
正確答案應該是:4個是附設在監所內的「外役分監」:漏掉「台中市 -台中女子監獄附設外役分監」:
所以應該更正為下揭是:
「台南市 – 明德外役監獄
花蓮縣 – 自強外役監獄
桃園市 – 八德外役監獄
台東縣 – 台東監獄 武陵外役分監(2011年改隸更名為法務部矯正署台東戒治所)
台中市 – 台中監獄外役分監
台中市 -台中女子監獄附設外役分監
屏東縣 – 屏東監獄外役分監 」
回 應:外役監 日期:2017-11-08 20:13:07
4F
2017/11/07關鍵評論網新聞組採訪編輯>

「外役監」是什麼?收容哪些受刑人?
外役監的設立,是依據《監獄行刑法》第93條:「為使受刑人從事農作或其他特定作業,得設外役監;其設置以法律定之。」
功能是為了讓受刑人經由高度或中度安全管理監獄矯正後,移至低度安全管理的開放性機構,使其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另外也可紓解監所擁擠情形。
目前全台有6個外役監獄,3個是獨立的「外役監獄」,3個是附設在監所內的「外役分監」:
台南市 – 明德外役監獄
花蓮縣 – 自強外役監獄
桃園市 – 八德外役監獄
台東縣 – 台東監獄 武陵外役分監(2011年改隸更名為法務部矯正署台東戒治所)
台中市 – 台中監獄外役分監
屏東縣 – 屏東監獄外役分監
各監獄受刑人中,符合下列規定的,就能遴選到外役監服刑:
有悛悔實據且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者
服有期徒刑超過二個月以上者
服刑累進處遇到一定分數者(刑期7年以下,或刑期逾7年、未滿15年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 ,或刑期15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二級以上。無期徒刑累進處遇應進至第一級)
《聯合新聞網》引述矯正官員的說法,指出以前的外役監專門關白領犯罪(如票據犯),不過《票據法》多前年走入歷史,法務部將外役監用來處理單純初犯、因公務員身分犯罪的受刑人。外界印象都是知名度高的人才可入住外役監,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民進黨大老吳乃仁 、 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都曾待過外役監獄。
外役監受刑人有周休二日、也領「勞作金」
外役監的受刑人不但周休二日、國定假日還可返家探親,只要和獄方約定返監時刻即可,家人也可前往探視、甚至有家人與受刑人同住的專門房,自由度比一般監所優惠許多。
另外,外役監除了規畫營繕水電、農作及園藝等作業項目外,也讓表現優異者到精密園區廠商工作,學習一技之長。像是花蓮的自強外役監,就以施種有機農為最大宗,也有大理石、玫瑰石的相關石雕工作。桃園八德外役監除了蘭花養殖的工作之外,也外派受刑人到鄰近的加工廠去工作。
至於外役監受刑人的勞動條件,根據《外役監條例》規定,外役監每日工作8小時,必要時,典獄長得令於例假日及紀念日照常工作。受刑人也有作業收入,扣除受刑人飲食費用、生活設施費用、作業管理人員獎勵費用之外,有50%充為「勞作金」,而「勞作金」總額又再提出25%,作為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
《聯合晚報》報導,桃園八德外役監的副典獄長陳錫樑指出,目前有10多組、共1百餘名收容人外派工廠或清潔公司作業,多半在有專人管理的生產線上或固定場所,白天由專車載往工廠或定點,傍晚下班後專車載回,都是「團進團出」。
陳錫樑指出,依規定,要申請外役監收容人填補農業缺工,必須由農會或農委會提出申請,由外役監評估農務的作業環境,基本上會排除「工作區域」太過遼闊、可以任意遊走、死角多、難以監督的場域,在評估確認工作環境許可後,再由農會安排工作,而收容人參加農務,原則上仍採「團進團出」,便於僱主和獄方監督和管理。
台中監獄外役分監2015年揭牌成立, 占地2公頃、可收容384人,提供在監表現優異、即將出獄的中間處遇功能。《TVBS新聞》報導,台中監獄外役分監,每天上午、下午各有3個小時到監獄外的農場工作,每個月有一次外宿機會,分監也沒有圍籬和圍牆,屬於戒護低的開放式空間。

回 應:老夫 日期:2017-11-07 16:26:33
5F
甲、問:過失致死的受刑人到監獄後可以直接申請外役監嗎?
答:依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第三條:
  各監獄應就冊列受刑人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初核,經初核合格,始得列冊陳報法務部(如附式三,略),初核結果並應告知受刑人;受刑人對初核結果如有不服得提出意見,監獄應一併報法務部覆核。
  外役監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之「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者」,係指無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一、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最近一年內有違反監規紀錄或執行期間違反監規三次以上之情形者。
  三、最近三個月內各項成績有減分之紀錄者。
  四、無期徒刑受刑人其累進處遇第一級責任分數抵銷未逾半者。
  五、另案在偵查、審理中者。
  六、罹患法定傳染病者。
  七、罹患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尿毒症、氣喘病或其他痼疾者。
  八、重度肢體傷殘者。
  九、觸犯妨害風化罪,未經強制診療者。
  一○、精神或心理異常之情形者。
另依 [修正]第四條(外役監受刑人之遴選)
外役監受刑人,應由法務部矯正署就各監獄受刑人中,合於下列各款規定者遴選之:
一、受有期徒刑之執行逾二個月。
二、刑期七年以下,或刑期逾七年未滿十五年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或刑期十五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二級以上。無期徒刑累進處遇應進至第一級。
三、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
受刑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遴選:
一、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罪。
二、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三、累犯。
四、因犯罪而撤銷假釋。
五、另有保安處分待執行。
六、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之罪或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之家庭暴力罪。
遴選外役監受刑人之辦理方式、程序、遴調條件、審查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 法務部定之。
另依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第7條
  遴選委員會應參酌實際缺額與收容情形,依下列規定辦理遴選。
  一、按各監獄陳報名冊受刑人積分之多寡,依序排列名次。
  二、按名次先後,參酌受刑人志願及各外役監名額,分配至額滿為止。
  三、積分相同者,以殘餘刑期較短者優先;殘餘刑期相同時,以距符合得假釋法定刑期之期間較短者優先;其期間相同者,以抽籤方式決定。
  四、各外役監應派員前往各監獄實地訪視被遴選受刑人,受訪視監獄應備妥被遴選受刑人個案資料,供訪視人員參考,如有不符遴選要件者,應註明原因報部核准後,遴選委員會得依序辦理遞補。
  前項積分,應依下列標準,分別核給。
  一、陳報次數:
  (一)第一次:不予計分。
  (二)第二次:十分。
  (三)第三次以上:二十分。
  二、殘餘刑期:
  (一)七年以上(含無期徒刑):五分。
  (二)五年以上七年未滿:十分。
  (三)三年以上五年未滿:二十分。
  (四)二年以上三年未滿:三十分。
  (五)一年以上二年未滿:四十分。
  (六)一年未滿:五十分。
  三、距符合得假釋法定刑期之期間:
  (一)五年以上:五分。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十分。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二十分。
  (四)一年以上二年未滿:三十分。
  (五)六月以上一年未滿:四十分。
  (六)六月未滿:五十分。
本案汝被判10個月;依上揭規定入監二個月即可被遴選。

乙、問:如果被判10個月要關多久?有人說關六個月,有人說關到滿才出來。
答:由於入監二個月才可被遴選,至外役監服刑,雖按月可縮短刑期>
依同法修正第四條規定:受刑人經遴選至外役監執行者,除到監之當月,仍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二十八條之一之規定辦理縮短刑期外,自到監之翌月起,每執行一個月,依下列各款之規定,縮短其刑期:
一、第四級或未編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四日。
二、第三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八日。
三、第二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十二日。
四、第一級受刑人,每月縮短刑期十六日。
故而,汝之情形,依「累進處遇條例」規定:於有期徒刑六月以上一年六月未滿者之抵銷責任分數如左:│一級36分│二級30分│三級24分│四級18分;故您之教化、操行、作業分數,要先賺總分抵銷18分才能晉入4級,可能汝至服刑第八月或第九月才晉入3級,始可每月縮短刑期八日,因您的刑期才10個月,依規定,刑期一年以上才有假釋處遇,所以您僅能賺「縮短」刑期,若不違規,初每月縮短刑期四日,後依晉級情形遞加,順利的話縮短刑期在近一個月之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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