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欽教授>一位犯罪矯治工作的「人性工程師」對「矯治
處遇」之思與行。】 *.吳正坤
《林瑞欽教授,斯文斗望,吾道嚴瞻。》
有詩為頌:「瑞應英才宏化育;
欽仰俊傑盡栽培。」
一、引言:
按:擁有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教育學博士」暨英國諾汀翰
(Nottingham)大學「心理系哲學博士」,雙博士學位的林瑞欽教授(1951年
生,40年次),彼胸藏萬卷,龍騰學海。憶及本人過去曾就讀於「國立中正
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時,榮幸受學於其門下;化雨沾濡,廣被門牆,寸草
春暉,獲益匪淺,每懷仁風,無時或釋。
惟林瑞欽教授,近年來,常應邀赴中國大陸大學與機關作「客座教授」暨
「專題學術」演講,廣受好評,桃李滿天下。乃彼精通行為科學,特別是人
類行為的改變方面,學術立論,著墨甚多,名聞中外,獨領風潮。有鑑於此,
2016年04月,本人曾於一次矯正界聚會活動時遇到他,久疏音敬,與之促膝
長談,並邀請他抽空撰寫有關犯罪矯治知能之新思維,以文會友,更進一步
嘉惠從事刑事司法工作同仁暨莘莘學子,俾「理論」與「實務」共進,日起
有功。
爰徵得林瑞欽教授之同意,將其短篇論述,貼於「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
網站之「矯正新知」網頁單元供分享,以饗讀者,而網頁電腦自動統計,進
入瀏覽其專欄佳文者,風靡雲湧,日甚一日,逐漸以倍數成長,短期間,暴
增閱讀者至六仟餘人次,獲得熱烈回響。緣以為「雨露均沾」,遂彙集成冊,
林教授並予題名「犯罪矯治隨筆」,付印流傳,而因緣聚會,時特別感謝協
會副理事長「曾國展董事長」,當仁不讓,慷慨解囊,捐助30萬元,由「中
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發行二仟冊,分贈從事犯罪矯正工作者,必得以提昇
「專業化」知能。可謂「廣結善緣」也!
林瑞欽教授,於2017年01月14日上午10時,在台北「國際大飯店」召開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之理、監事會議時,榮獲「林政宏理事長」頒發
予「榮譽顧問」聘書。緣此,本人忝任為該協會之「監事」,與之見面機會
增多,耳濡目染,惟凡大學專任教職者,有三大任務,即「教學」、「服
務」、「研究」,爰以此三個面向,擬將林瑞欽教授「誨人不倦」之立德、
立功、立言「殊勝因緣」,林老師「專業」與「敬業」精神,係犯罪矯治工
作的「人性工程師」,於我「矯治處遇」之貢獻,居功厥偉。
二、林瑞欽教授與「教育工作」有關之學經歷簡介:
(A)學歷:(如後併敘)。
(B)考試:
(1).國防特考乙等教育行政人員考試及格(1973年)。
(2).台灣省縣市教育局督學課長甄試及格(1979年)。
(3).教育部碩士後留學「歐洲公費留學考試」學前教育學門及格(1985年)。
↑.2017年林瑞欽教授於北瑞典「卡布蘭」省湖畔留影。
(C).林瑞欽教授與神聖教育工作有關之經歷:
林老師曾任台北縣石碇鄉「永定國民小學」教師、彰化縣縣政府教育局
「督學」、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擔任「輔導專員」、「新竹師專」輔導員(兼
任講師)兼校長「機要秘書」、「國立中正大學」共同科、「勞工研究所」、
「犯罪防治研究所」、副教授並兼任大學輔導中心主任,長達九年,任內未
有師生自殺案例,落實大學心理健康工作。退休後受聘「玄奘大學」之「應
用心理學研究所」教授兼「社會科學院」院長,並創立為新竹地區司法保護
暨社區關懷中心主任。
(D).林瑞欽教授曾一生奉獻社會的兼職工作:(國外部份)
(1).美國諮商學會1995年會台灣青輔會委任出席代表。
(2).聯合國2002年第27屆兒童人權特別聯大(NGO)台灣代表團代表。
(3).國際教育與職業輔導學會台灣特派員。
(4).中國大陸「哈爾濱工程大學」應用心理研究所客座教授。2011-2013
(5).中國上海政法學院應用社會科學研究院客座研究員。2013
(6).中國大陸「司法部」循證矯正研究與實踐科研項目項目專家 2013,11-
(7).中國大陸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心理戒治總導師。 2014,10-
(8).中國大陸四川省「戒毒管理局」親情戒毒項目組特聘專家。2014,10-
(9).中國大陸山東「濱州醫科大學」客座教授。
(10).中國大陸貴州「遵義醫科大學」客座教授。
↑.聯合國2002年第27屆兒童人權特別聯大(NGO)台灣代表團代表。
(E).林瑞欽教授,曾一生奉獻社會的兼職工作:(國內部份,擇其要列述)
(1).考試院2006年度諮商心理師考試命題兼閱卷委員。
(2).考試院2005年度地方行政人員特種考試命題兼閱卷委員。
(3).考試院1998年度公務人員高等、普通暨初等考試命題兼閱卷委員。
(4).雲林地方法院觀護業務諮詢顧問。
(5).內政部犯罪防治中心委員。
(6).衛生署藥癮戒治委員會委員。
(7).法務部台中監獄假釋審查委員。
(8).法務部台中監獄調查分類指導委員。
(9).法務部新竹少年監獄調查分類指導委員。
(10).教育部1994、1995、1996年度輔導工作六年計畫諮詢顧問。
(11).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行為修正理論與技術」講座。
(12).法務部新竹監獄假釋審查委員。
(13).法務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性侵害犯刑後強制治療審查評估小組
委員。
(14).「東吳大學」心理系/鑑識學程犯罪心理學兼任教授。
(15).「靜宜大學」犯罪防治碩士學位學程兼任教授(2019>迄今)。
↑.2004年11月1日林瑞欽教授獲行政院衛生署聘為藥癮戒治委員會委員。
(16).中華民國犯罪學會常務監事(2001>2008)。
(17).中華民國犯罪學會監事(2005>2015) 。
(18).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榮譽顧問(2017.01.14>迄今 。
(19).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台南分會榮譽顧問(2018>迄今。
(20).台中市矯正機關退休人員協會榮譽顧問(2019>迄今。
基上論結,可知林瑞欽教授之學經歷,均與教育工作有關,亦與我犯罪矯
治工作「同質性」,猶「齒唇相依,毛之附皮」,環環相扣。回首前塵,從
早期「劉守中」先生擔任「新竹少年監獄」典獄長時,林老師時在新竹教育
界服務,頗富盛名,獲聘為「調查分類指導委員」(1983-1986),即加入為矯
正機關服務之陣容,旋於任教玄奘大學時(2008年>2014年),復獲聘新竹
監獄「假釋審查委員」。
三.苦盡甘來,林瑞欽教授(以下稱「林老師」)之人生觀:
林老師自稱習慣過著「流浪生活」,他曾說「70歲」以前,他可以憑一個
包包(行旅箱),浪跡天涯」。按:林老師14歲喪父後家道中落,母親打零工,
因家裡人口多,捉襟肘見,迨初中畢業,考上「嘉義中學」,其母云,唸
「高中」難籌學費,惟林老師初中成績傑出,遂考入「公費生」的「五年制
台南師專」,是為彼走入從事「教育界」之契機。
師專畢業,1973年少尉軍官退役後,分發台北石碇鄉「永定國小」執教
鞭,任教期間並就讀回「私立中國國文化學院」夜間部「社會工作系」,後
因健康因素輟學,於1974年再辭去教職轉就讀於省立「台灣教育學院」輔導
系,大學畢業後,考入「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擔任「輔導專員」。嗣後因志
趣再恢復教職,於彰化縣「明倫國中」任指導活動教師。有鑑渠對輔導工作
的熱愛,乃報考「台灣師範大學」輔導研究所,取得「碩士」學位後,隨即
考入「教育研究所」博士班就讀,當時並受分發任職於彰化縣縣政府「教育
局」擔任「督學」。十個月後受指導教授「吳師武典教授」推薦獲聘為「新
竹師專」講師級國教輔導員、教師、新竹師專國校師資科講師、新竹師院初
等教育系講師。
1988年彼更努力求進,取得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教育學博士」學
位,彼「登峰造極」,1992年更取得公費留學,於英國Nottingham(諾汀翰)
大學深造,取得「心理系哲學博士」,完成雙博士學位,殊屬難能可貴。
林老師自國立中正大學副教授榮退後,轉換跑道受聘於「玄奘大學」社科
院院長,二度退休,馬不停蹄,2009年復受聘於「東吳大學」心理系/鑑識學
程犯罪心理學兼任教授暨「靜宜大學」犯罪防治碩士學位學程兼任教授迄今。
林老師之教育生涯,「桃李滿天下」,正是「教育之光」,有詩為頌:「瑞應
英才宏化育;欽仰俊傑盡栽培。」善哉!斯文斗望,吾道嚴瞻。
四、林瑞欽教授,於我矯正機關「矯治處遇」之貢獻:
按:林老師為嘉惠我犯罪矯正工作同仁,乃於百忙中,義務抽空撰寫【犯
罪矯治隨筆】一書出版,以充實我等矯正工作同仁之矯治知能。該書之「目
錄」為;壹、「犯罪預防與矯治」篇。貳、「非法藥物濫用與戒治」篇。參、
「犯罪矯治場域中的風險評估」篇。肆、「累積性風險發展模式在再犯風險
評估之運用」篇。多元知能,值得瀏覽!
(一)、《作者自序》:
【林瑞欽教授】
在2014年,我真正退休時,曾想將就任大學教職時,所做的研究著述整
理出書,然這雄心壯志卻隨著時間消逝而消失了。
到了2016年的年底,我開始在臉書以「晨語」、「午語」或「夜語」等
時間為開場白,將當天所見所思,寫成迷你短文。這些短文多半與犯罪預防
與矯治、非法藥物濫用與戒治、暴力暨再犯風險評估及管理等課題有關。
有一天,我以Line傳給「高雄二監」前典獄長吳正坤先生分享,他閱後將
之逐篇轉貼於「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網站之「矯正新知」網頁專欄,就
這樣在吳正坤典座的鼓勵與編輯之下,數易寒暑,三個多年頭,居然撰寫累
積了245篇,嗣於法務部前矯正司黃徵男司長、矯正協會林政宏理事長、矯正
署黃俊棠署長等人的鼓勵下,乃有集聚出版之念;更要感謝協會副理事長「曾
國展董事長」慷慨解囊,捐款賛助本書之出版費用,方能順利出版此本「犯
罪矯治隨筆」一書。同時也要感謝他們樂於為本書,撰寫「序文」推薦之。
最後,要對吳正坤前典獄長與陳美芳小姐的費心編輯,致以十二萬分的謝
意,此書方能付梓。書中立論,若有所不正確與偏頗之處,還請各方賢達不
吝指正。
林瑞欽誌於台中「興大觀」2020, 04,15。
↑.林瑞欽教授近著「犯罪矯治隨筆」一書,分享矯正工作人員。
(二)、回首前塵,2015年初,本協會首創有「新卸任理事長交接紀念專刊」,
係由當時的「吳正坤秘書長」,主編一本28萬餘字之《「國外獄政管理
軼聞>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作為紀念專刊。新書係由本會「曾副理事長
國展董事長」發心捐助30萬元,印送1000冊,供贈矯正界同仁分享。爰為
見賢思齊,循例嘉惠更多矯正同仁,後續「林瑞欽教授」所著「犯罪矯治
隨筆」一書,亦由曾副理事長國展董事長,發心捐獻30萬元助印二仟冊,
作為本會第八、九屆「新卸任理事長交接紀念專刊」,分贈全國各矯正機
關教誨師、調查員、心理師、社工師、輔導員暨科長級以上之監獄官等工
作人員及其他莘莘學子等分享。
(三)、另為擴大「林教授」撰寫思維空間與視野,更進一步分享其「博學多
聞之多元面向「知能」,爰微得林教授之同意,特轉貼其於臉書之「樵
翁雜語」風采短篇佳文供瀏覽,以善其事。
乃據悉,「林教授」小時候常隨其母親入山,拾雜木與砍劈殘留的樹根與
樹頭,回家當柴火。及長,他蠻嚮往在森林裡,砍劈木材以為冬天取暖之用,
當年他在英國留學時,其家中的客廳壁爐,已改為瓦斯。勉懷以往,因此,
他就為自己取了「樵丁」筆名,但很少用,惟目前他已過七旬,就決定為自
己的後續撰文,取個名字,2021.06.17中午,他就決定將之命名為「樵翁雜
語」。林瑞欽教授「書生報國」,止於至善。緣以轉貼其於「臉書」之心血
來潮,隨興撰文之短篇佳文供分享,以饗本會讀者。迄今截稿為止,已有近
二百篇「樵翁雜語」之短篇佳文發表,詳見「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網站
【矯正新知】網頁。如下揭:https://www.corrections-
cca.org.tw/index.php?do=new_knowledge_info&id=27213
五、結語
上揭林老師近著「犯罪矯治隨筆」一書,於「矯治處遇」之「思」與
「行」,旨在強調對「非法藥物濫用」之收容人(按:林老師就專業立場,
不贊同以「毒品犯」稱之),矯正機關必需以「認知行為治療」才可產生矯
治療效。乃「認知行為治療」之理論基礎,是以收容人的思考(認知)、感
覺(情緒)及行動(行為)三者會互相影響,主要是希望能影響他(她)們的
感覺和行為,負面的想法讓他(她)們得到負面或低下的情緒,從而令他(她)
們產生負面及退縮的行為,這些行為的結果又往往會加強他(她)們負面的想
法。
因為「認知行為治療」的目標,是讓收容人在生活中能察覺及意識到某些
事件會讓自己產生負面想法,並發現這種負面想法,會引發不好的感覺及行
為。在此「矯治處遇」治療中,會引導收容人嘗試用不同的想法或認知去面
對同樣的事件,又或是要收容人作出某些行為改變,讓他(她)們去體驗不同
的感覺及後果,使收容人日後碰到同樣的事件時,能夠選擇正面的認知或行
為。
這是林老師「著書立說」,念茲在茲、誠摯希望矯正機關於「非法藥物濫
用」之收容人,能予充分運用「認知行為治療」,俾可「立竿見影」,實
「用心良苦」也!
另一方面,林老師亦在「犯罪矯治隨筆」一書中,認為對於「暴力犯罪」
之風險評估,是各矯正機關當前重要之課題,乃回顧相關研究,「暴力犯」
與「性侵害犯」、「非法藥物濫用犯」等,是「再犯風險評估」的主要對象。
而林老師於該書中,聚焦於「暴力風險因素與評估量表」著墨甚多,值得省
思,以善其事。
綜觀林瑞欽教授於「犯罪矯治處遇」之貢獻如下:
(1).林老師自「輔導與諮商」為出發點,對非法物質成癮「戒治方案」的研
究有所成。
(2).林老師對「少年與成人暴力犯」的基礎研究,並首先將對暴力犯罪矯治
與大腦科學連結。
(3).林老師延請國內外著名「犯罪心理學者」來台講學,提升國內對犯罪行
為的研究視野。曾三度邀請「諾貝爾犯罪學獎」得主,來台講學,提升國
內犯罪矯治在國際的能見度。
(4).林老師在任教「玄奘大學」期間,首度與新竹地方人士與地檢署合作推
展司法保護工作。其次,竹東地區對曝險兒童與少年進行為期一年之密集
個別與團體輔導,成效卓著。
(5).林老師連續七年舉辦「毒品戒治與暴力犯罪矯治國際學術研討會」,貢
獻良多。
↑.林瑞欽教授於新竹地區舉辦高關懷學生認輔專案。
(作者:前典獄長、前專任助理教授、本會前祕書長吳正坤監事敬上由會刊轉載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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