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走過路;必留痕跡 > 回顧從事矯正工作33年之心路歷程!(上)
*.吳正坤
壹、引言
2016年7月23日上午十時,炎風消夏,淡月橫秋。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第七屆第三次理、監事暨顧問會議,於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66號「台北國際飯店」展開,並於林政宏理事長主持會議暨邱煥棠秘書長襄助會務下;除於該次大會頒發矯正專業貢獻獎外,並討論有關促進發展犯罪矯正理論,協助犯罪矯正制度與實務,提昇犯罪矯正品質,增進社會對犯罪矯正專業瞭解與支持,謀求犯罪矯正專業人員福利等之12大項提案通過,獲得豐碩成果。
會議後舉行餐敘,席間邱煥棠秘書長,趨前向筆者致候而云:「吳前秘書長您好!為進一步充實本會之『會刊』內涵,頃有一項革新計劃,即每期擬依序邀請矯正界菁英,撰寫他(她) 們多年來從事犯罪矯正工作之實務經驗或心歷路程,供我矯正界同仁暨會刊讀者分享。特別是類似您等有產、官、學之背景者,引為優先邀請為撰稿對象。我想,凡事皆有個開頭,您也作過本會之『秘書長』,是否恭逢其時,由您先帶頭嚮應?」。
緣以,矯正署安全督導組「邱煥棠科長」,為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畢業,胸藏萬卷,筆掃千軍;俊譽清超,鴻才卓越。乃彼自接掌本會「秘書長」一職以來,銳意革新,突破傳統思維框架,迎合時代潮流,短短一年來,彼為本會做了許多促進會務發展之革新事項,日起有功,也讓矯正協會之「能見度」,大放光彩,有目共睹。
筆者雖忝任矯正機關首長十年、僑光科技大學專任助理教授六年,惟現已老驥伏櫪,探囊無智,鞭策雖加,驅馳無效,然經邱秘書長這麼一開口請命,盛情難卻,不好意思拒人於千里之外,祗好「恭敬不如從命」,拋磚引玉了。
貳、犯罪矯治,教化工作生涯:
回溯1974年07月09日,筆者自中央警官學校「獄政學系」畢業,分發至台中監獄實習。1975年01月14日,派任該監戒護科科員,首站之公務員生涯,正式踏入犯罪矯正工作行列。然憶及在校之「姚志清教授」,曾一再叮嚀我們;
「處難處之事,要有力而無氣,處難處之人,要有知而無言。」且亦以
古訓;「治獄之道,觀在事中,聽在事外。」暨「茶、飯、床,三要事;
官、隸、囚,一樣人。」為座佑銘。乃姚教授亦為當時監所司之幫辦(副司長),對我們這一群芸芸學子,勉勵有嘉;務必於矯正工作,不僅是把他當成「職業」,亦應把它視同是「事業」。彼希望吾等於監所服務,宜「兢兢業業,如 臨深淵,如屨薄冰,」止於至善。且勉以公職生涯之前半段雖「為生活而工作」,但後半段生涯,宜昇華至「為工作而生活」!頗富人生哲理,耐人尋味。
光陰荏苒,數易寒暑。筆者服務於矯正工作凡33年,佛云;「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然而一項因緣聚會;筆者提早六年退休,仍不忘初衷,雖轉換跑道,從事大學教職,亦不忘續授課犯罪矯正學術之相關科目(如犯罪學、監獄學、刑法、刑事政策、少年事件處理法、監獄行刑法--等專業科目),為我矯正界,作育英才,乃不斷的鼓吹芸芸學子,參加「四等監所管理員」之司法特考,也有不少學生「金榜題名」。故而,同樣是為矯正界效命,執事另類「春風化雨」工作,聊堪為慰,惟;「賦別離於昔日,楊柳依依;數景物於今晨,悠然歷歷。」
而今回憶,往事如煙;緣參與教化工作,兩件特殊個案,景然赴目,仍點滴在心頭,趁筆者還沒罹患「老人痴呆症」前,爰特引供卓參:
甲、台中監獄的奇人軼事:
一、回憶當時李姓受刑人,服刑前之情況:
緣有受刑人李Χ通先生,台灣省雲林縣人,1947年4月28日生,李犯幼年就讀國民小學,領悟力極強,在校成績優良。國小畢業後,於桃園平鎮鄉之手套工廠工作,未婚,偶有酗酒習慣。也許是他受長期酒精的麻醉,在二十餘歲時曾患「衰弱性精神官能症」。1969年彼在軍中服役時,右手臂刺青「捨身取義」,右大腿紋一「展翅大鷹」,以示將來欲「一展抱負」。
退伍後,李犯繼續在該手套工廠上班。1975年11月某日,因喝悶酒後,工作遲到,被該工廠管理組長開除,心中憤慨;乃於同月18日晚上八時許,向其組長要求復工被拒,遂在當日晚上九時許,潛入該工場,先將自己左手拇指弄破,以血在牆壁上書寫:「無故開除,死之有餘」等語。之後,隨手在工廠地上拾取一支方型鐵棒,於當晚十一時許,另潛入該組長寢室,以鐵棒向熟睡中之被害人頭部,連續猛擊三下,嗣經同房的工人驚醒呼叫,始離去,被害人雖經送醫,仍不治死亡。翌日,他知闖下大禍,即自動至警局投案,李犯即因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1967年4月20日,他在台北監獄服刑,同年9月14日,由台北監獄移入台中監獄執行。
二、李犯由消極轉變積極之奮發經過:
1980年,筆者奉調至該監服務,任第二教區「教誨師」職務(如圖1),恰巧李犯也在本人所負責的教區內之第五工場服刑,經瞭解其個案;心理測驗,屬於「上等智力」,不但學習適應能力強,且對空間的理解、判斷、分析等能力,亦超乎常人。惟依其考核資料所載,已違反監規三次了。
經筆者進一步瞭解他違規的事實與心理上之潛在因素後,開始對他實施「個別心理輔導」;發覺他在監生活,獨來獨往,自我狐立,致疏遠其他同學,結果導致幻想別人看不起他,遂自暴自棄,以「違規」來引起同學們對他的注意。同時亦發現彼於情緒上有不如意時,偶會搥胸頓足,以搗毀東西來發洩情緒;或撕棉被、摔茶杯,甚至採「自殘」方式,以頭撞壁…等,令管理人員,不勝其煩。
巧的是;筆者開始與他相處時,正是他的「衰弱性精神官能症」發作時期。當時曾一度覺得他已「無可救藥」,然而又覺得如此之人才、犯罪已屬可憐,又何忍看他入監後,再度沈迷?於是乎,筆者遂先嘗試以他過去的繪畫才能作誘因,啟迪其潛能,試圖以其繪圖專長,產生「移情作用」,並擬以繪畫行為,令其忘掉他過去之不愉快往事。
(圖1.)1980年筆者(圖右)任職台中監獄擔任第二教區教誨師。
以是,每次他畫好的畫,拿到「管教小組」辦公室,給筆者觀賞時,都給予誇獎,對他的作品,給予「心理共鳴」式的表白。他分享「心得」後,產生「成就感」,每看到他高興而雀躍地離開辦公室的背影,總覺得他「再生」了。半年後,他的素描,國畫、水彩畫等作品,進步神速,在教區「壁報比賽」中,皆名列前芧。未久,他又精通了油畫,回憶當時,舉凡台中監獄之各項文康活動;戲劇比賽舞台背景布幕油畫,大型海報、水彩畫看板…等皆出自其手筆,各教區之管教同仁,均慕名來欣賞,絡繹不絕。
有一天,他突然又到筆者的辦公室敘說:他學繪畫已久,希望改變口味、學學樂器!剛好那時候一向注重受刑人文康活動的「胡擊雷典獄長」,囑教化科籌組「監獄樂隊」且從樂隊服裝樣式、選人,組隊、覓人訓練、成果驗收等工作,皆飭由筆者負責。於是乎,筆者第一優先考慮選他入隊,用以發揮其潛能。當詢其欲選練何種樂器時,他說:「『黑管』樂器的樂聲,可引發人的詩情畫意,我就選這類樂器吧!」。組成「新樂隊」後,該監外聘音樂老師予訓練一段時期,他的學習領悟力驚人,出乎意料之外,三個月後,竟然能吹出十隻樂曲。結訓那天,由「胡典獄長」於教區司令台上,主持該項樂隊表演之成果驗收,祗見他於隊伍中,穿著「上綠下白」的樂隊服裝,著白色長筒鞋,戴滾金邊高統帽,神采奕奕,樂聲悠揚入耳,令人難以想像,過去一向頹唐、消極、沈淪的他,如今精神抖擻、意氣煥發,判若兩人。
次年春,他又向筆者說:「學繪畫、樂器均屬於『動』態方面,已厭倦了,現在想靜下來,看一些古書」。筆者回覆:「您想看那一類書?」,他的回答,令我嚇了一跳!他竟回覆以:「資治通鑑、史記、漢書、廿五史……等,我已熟練貫通。四書、五經亦能朗朗上口!我想再看『易經』或老莊哲學之類,較有『深度』內涵的書!」。
當時筆者聽了,以為他的「衰弱性精神官能症」又發作了,才作如此「驚人之語」。因為不相信一位僅僅是國小畢業者,竟然有如此的「成就」?於是逕向「監獄圖書室」借了幾本「史記」等古典文學,試試他的程度與功力,果然他「有問必答」,毫無虛假,確實已到了「上乘」境界。筆者詢其:「你究竟如何有此成果?」他慢條斯理的回答說:「當我入監服刑後的前幾個月,同學皆看不起我,我就發誓要在監期間苦讀,闖出名堂,不但迎頭趕上這些高中、大專畢業的同學,而且要『一鳴驚人』,所以每天我在舍房或工場閒暇時,早晚均查詞典、看書,默默閱讀。我可以坦白向老師您說;『易經』的道理,我已經研究得差不多了……。」筆者聞言,楞了好久,內心感動得幾乎掉下眼淚,於是建議他撰稿對外發表文章。
當他的首篇處女作「易經新論」,約貳萬餘字,「稿件」密密麻麻內容,送到我這裡審核時,洋洋灑灑一大篇,均是以「文言文」撰寫,令人拍案叫絕。筆者向他說;「易經學問,我不懂,惟只要文章內容不違反監規,均予以通過審核,讓您順利寄出投稿」。
想不到,稿件寄出次月,他終於「一鳴驚人」了。「易經新論」獲得錄取刊登,連載發表於知名的「龍在田雜誌」,且各界之易經學者閱讀後,紛紛寫信向他求教。1981年2月16日,他又撰寫「易經與道德之連貫性」一文發表,凡萬餘言,佳評如潮。次年3月24日他又參加外界之「易經徵文比賽」活動,其撰寫題目為「見龍在田、天下文明」;闡述易經與人類文明關係,約萬餘字。難得的是,在眾多大學國文系、哲學系師生,競相投稿之角逐下,他竟然脫穎而出,獲得優勝錄取。
很多輸掉此次比賽的教授,百聞不如一見,要求刊登其大作之雜誌社社長,引見安排這位大師級「大作家」,欲一睹芳顏,並探詢他究為何所大學博士班畢業?師承何脈?然而,當這些教授連袂來訪,發現他竟然是一位「無師自通」的國小畢業受刑人!莫不驚嘆「鐵杵磨成銹花針」,監獄內竟然有如此「奇男子」!
1982年8月20日,筆者奉調升至台東監獄科長後,尚不斷接到他的來信,敘述他自己繼續努力用功情形。1983年秋,他又來信:「欲窮千里目,如何更上一層樓?」筆者回信以:「『生之有涯,學之無涯,以有涯追無涯,殆矣。』國父曾說:『佛教是救世之仁,佛學是哲學之母』,您就看看佛學、佛經吧!」,並寄了一些佛書、經典予他繼續研究。今屈指算來,他雖處無期徒刑,從1976年4月20日入監服刑,而筆者離開他時,他已累進處遇進入二級,1986年五月份,他在監服刑滿十年,現早已假釋出監!
然而,回想筆者在擔任其教誨師之二年餘生涯,他共得到了三次教化優良獎狀,且曾有一次榮蒙「胡典獄長」犒賞,頒發「獎勵金」以示鼓勵。緣此,彼在監獄內的奮發向上,毅力不搖,努力求學之精神,確實可以顯示出;一個人祇要下定決心、深具信心、保持恒心,就有毅力克服、適應環境,甚至創造環境,日起有功。誠如古云:「繩鋸木斷,水滴石穿。」又言:「鍥而不捨,金石可鏤。」本案亦值得供為其他受刑人「見賢思齊」,因以誌之。
乙、台東監獄的「佛學營」活動:
1982年8月20日,筆者由台中監獄教誨師奉調升至台東監獄擔任調查科長;1983年夏季,於一次因緣聚會,筆者請了六天休假,參加台東知本龍泉山「清覺寺」所舉辦之暑期大專班「精進佛七」活動,穿著佛教「海青衣」,過七天七夜的「短期出家生活」,領悟了不少人生哲語。迨1984年三月下旬,靈機一動,筆者試向當時的教化科長楊廣信前輩,建言:「台東監獄受刑人電工技訓班擬在四月底結訓,若由我來協辦,我們可否利用此場地之空間、時間,辦一項受刑人之『特殊佛七佛學營』的宗教教誨活動?」。想不到虔誠基督徒的楊教化科長,富有山東人豪爽個性,且無宗教上的「分別心」執著,一口答應,遂專案簽陳「陳宗禮典獄長」准予試辦此項「別開生面」的受刑人七天七夜之「佛學營」活動。
也因為受刑人的宗教信仰力量,本來係由彼等自由意識所發的自動報名參加,始能「事半功倍」。所以,為了讓受刑人「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筆者透過教化科,事先邀請清覺寺住持「慈宗法師」,蒞監作一次專為「特殊佛七」佛學營,介紹活動內容及學佛因緣之開示,讓欲報名者,知道如何順利度過此七天之類似短期「出家人」生活,其必需有「決心」去遵守之下列規定:
一、由台東市佛教蓮友會免費結緣,供養參訓受刑人素食,開課期間,不可
吃葷。
二、活動期間整天穿佛教「海青衣」,一言一行,遵守佛教規律, 整日一心
一意的唸佛拜佛,懺悔過去,策勵將來。
三、每天有四堂課即四支香時間,不斷的靜坐、唸佛、拜佛暨聆聽「主七和
尚」開示佛法。
四、始業式,每位參加者,需配合受「八關齊戒」。
五、除了唸佛號,整日禁語。
當慈宗法師作上揭開示「佛規」後,筆者以為;受刑人是否會被這樣嚴厲的「教規」所嚇走,而不敢報名參加此項「佛學營」活動?惟意想不到的是;竟有過去曾過刀光劍影、浪盪江湖黑道生活的25位受刑人,躍躍欲試,當埸,馬上舉手報名參加。於是乎「水到渠成」。
1984年4月11日上午九時,全國首創在台東監獄內為受刑人「打佛七」之「佛學營」活動,於當時戒護科吳載威科長之配合起居作息暨戒護管理下,除住持慈宗法師蒞監主持佛學營活動外,該寺之慈琛法師、慈照法師及七位「護七」護法居士,隨侍在側護持,終於如願以嘗展開了(如圖2).。活動期間內,筆者既是該項活動之「過來人」,公務閒餘之際,亦加入護持陣容,自不在話下。
同年,4月19日上午九時,25位受刑人結束佛學營活動,其中有76%即19位「新生人」當場領悟,主動請求「主七和尚」予讓他們皈依佛門,清覺寺住持「慈宗法師」,慈悲喜捨,遂授予「三皈五戒」之儀式;(按:三皈: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所謂:
「罪從心起將心懺,
心若滅時罪亦亡;
罪滅心亡兩俱空,
是則名為真懺悔」
(圖2).台東監獄為受刑人「打佛七」之佛學營活動。
惟俗云;男兒眼淚不輕彈,這些過去曾是黑道江湖上之英雄好漢,當師父以楊柳枝沾手上瓶內甘露水予灑淨時,卻是個個痛哭流涕,懺悔過去所犯的過錯,矢志從新做人;而為了強調這些佛門「新弟子」浪子回頭金不換,於於發給之「皈依證書」上,慈宗法師特別以「覺」字授證,冠之法號,例如命名,「覺新」、「覺志」、「覺勇」---等,正是:
「聆聽教誨逐外尋,
未嘗回首一沈吟;
眼光欲落前程暗,
始覺平日錯用心。」
另在慈宗法師主持結業座談會時,每位受刑人均是「法喜充滿」,大家爭先恐後的舉手發言,紛紛報告這七天活動的感想與心得,罄竹難書。惟筆者尚記得「佛學營」結束之最後一天,恰巧法務部人事處「張效三處長」率同業務評鑑委員,蒞訪台東監獄。他們一行看到了該監受刑人,井然有序,竟然穿上出家人服裝;或打坐或配合法器節奏齊誦佛號,或魚貫而出繞佛,步划一致,精神抖擻,其中之「葉雪鵬評鑑委員」當埸讚嘆;「真是佛法無邊啊!高高圍牆內,竟然有如此突破與創新發展之宗教教誨活動!」,葉委員並建議監方,不妨繼續追蹤這批受過佛教浸禮的受刑人,今後在行為上的改變表現暨出獄後,是否再犯?
而令筆者記憶猶新的是;當時台東監獄舉辦該「佛學營」活動的第二天,適逢中國時報「蔡福蔭記者」,路過該監獄門口,他想,一向寧靜的監獄,怎麼會傳出念佛及敲木魚聲?遂好奇請求入監瞧瞧;「蔡記者」甫踏入現場即問:「怎麼祗見出家人,未見受刑人?」筆者在旁微笑指出:「那些穿黑色長袍於佛像前,正在齊聲誦經者,即是受刑人!」,蔡記者聞言,訝然驚嘆:「這麼好的新聞,我要趕快回報社撰稿!」。
翌日,中國時報第三版出現兩欄報導,文圖並茂,那斗大黑色字標題分別是:「梵音清唱我佛度眾生,暮鼓晨鐘點化受刑人。」、「台東監獄大膽嚐試,舉行一連七天佛教活動」,並加大編幅推崇報導,第三天各大報新聞亦跟進報導,變成當時醒目的社會新聞,凡此,引起社會輿論的支持與共鳴,乃為始所未料之事。
甚而,古云:「有心插花,花不開;無心栽柳,柳成蔭」,該項佛學營活動,時雖已事過境遷,卻仍餘波盪漾;乃於同年五月中,教育部函轉法務部報請>遴選所屬單位對社會教育局功人員與團體受獎。因為從廣義教育理念以觀;獄政管理之犯罪矯正工作亦屬於「社會工作」的一環,易言之,社會教育工作涵蓋犯罪矯正工作。緣此,教育部亦比照將獄政人員視為辦理表揚對象。而前揭法務部人事處張孝三處長,蒞台東監獄作人事業務評鑑時,對該監辦理「佛學營」之宗教教誨活動,印象深刻,遂遴選台東監獄為法務部之受獎團體代表,而筆者雖是協辦人,但從策劃、執行,一以貫之,順理成章被遴評為個人受獎對象。1984年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筆者遂北上台北「國父紀念館」參加紀念大會,接受教育部「李煥部長」頒獎表揚。(證書如圖3.)
(圖 3).1984年教育部頒發「社會教育」獎章暨證書 。
緣此,筆者覺得佛學、佛法,頗富教育學理論,可以運用於監、所之宗教教誨工作上,遂開始作宗教教誨「方法論」之文獻探討研究;迨1990年六月,筆者以「法雨降在乾旱的地方」為題,撰寫以如何於矯正機關實施宗教教誨之軟體技術運用為主軸的論文,計三大章,12小節,凡萬餘言,共104頁。無巧不成「書」,復於「大乘精舍印經會」之「樂崇輝會長」大居士率領下,另有佛教界37位善心人士集資,共捐23419元,交由佛教「大乘精舍印經會」印行,該書初版240本供結緣。(如附件4.)
(圖4).筆者撰寫有關如何運作「監獄宗教誨」一書。
參、總務科長工作生涯:
1989年5月5日,筆者由高雄監獄科長調派至台中監獄總務科長,總算在外漂泊七年,離鄉背井,終於返回故鄉服務。惟報到前之4月份,台中市南屯區大肚山上,該監之新監工程,甫破土典禮動工,總務科長負責督辦建造新監工程,重責大任,昭然若揭。
按:時臺中監獄係全國收容人最多的第一大監獄,原舊監位在台中市區之新生街,係日據時代遺留下來的八卦型建築。過去由於舊監房舍老舊,且位處台中市中心區,腹地狹窄,不但影響市區之發展,亦無法容納逐年增加受刑人,有礙行刑之成效,已不符現代刑事政策之需求;「遷建委員會」遂於1986年在台中市郊大肚山坡地,取得40公頃土地,併台中看守所,正式辦理遷建。
據悉,當時此地係荒郊漫草,放眼過去,盡是一望無際的相思樹林,該片土地有三分之一是市政府土地,三分之一的土地是台糖用地,剩下三分之一是近六十位左右的老百姓私有土地,因係荒郊野外,距離市區遠,土地行情無法增值,故併連地上「相思樹」之補賞費,每坪僅新台幣一仟元,然售地老百姓尚雀躍之,因而,新監用地,除國有土地辦理移撥外,民間購地則一帆風順。而今回顧;以當時一坪一仟元購入,30年後的今天,一坪約15萬元以上,水漲船高,不可同日而語。法務部名利雙收,是不爭之事實。
而台南「偉銓建設公司」葉董事長,承包該項新監建築一、二期大工程,歷盡滄桑,在本監各級長官之協助下,克服不少於工程衍生之問題,而枝枝節節之土木工程與水電工程的協調工作,常常透過筆者暨承辦人「李文照科員」,多方奔走與協調,罄竹難書。新監工程雖在1989年4月動工,然在1991年10月如期完工,案經初驗、複驗,並於1992年1月24日正式落成啟用。由於日後女子監獄的興建,遂予分割出部份土地,現該監現佔地約20公頃,建築圍牆縱深380公尺,面寬260公尺,八座大教區,40餘間工場,五仟餘位收容人,且全國僅有的監獄醫院(培德醫院) 亦設於牆內,迄今該監為全國最多收容人的監獄。
1992年7月22日,法務部以筆者身為總務科長偕李文照承辦人,主辦台中監獄新監遷建工程暨搬遷工作,著有功績,核定予記大功一次。此在公務生涯上,獲記「大功」確實是件不容易的事。
然而俗話說:「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總務科亦管理監獄宿舍,而當時筆者所追隨的一位舊監某某前輩典獄長,行將退休;回憶1990年初,有一天,他傳喚筆者到其辦公室指示:「吳科長!我再幾個月即屆齡退休,退休後想住市區內之舊日式官舍,您趕快配合修繕整理此眷舍,並即填寫『眷舍配住申請單』,讓我核批,另外亦會『會計室』即刻請購建材暨家俱設備,責由本監外役隊修繕。」筆者聞言,面有難色:「報告典獄長!實務上沒問題,但是理論上有點問題,因為您有辦理過『公教貸款』,已購有自用住宅,依法規定,退休後不能再住公家宿舍了」。某某前輩典獄長是山東人,平易近人,很好相處,但凡事有「大而化之」之個性,他馬上「面紅耳赤」而回覆以:「什麼『法不法』的?那筆公教貸款,我是用在買我太太名下的房子,又不是以我的名字去購屋?與我何干?別囉唆了,就算退休後借個公家宿舍用,也是權宜之計,天塌下來,俺典獄長可以擔當!」。但筆者身為總務科長,若不配合,怎麼辦?亦無法迴避差事,苦無良策!就這樣「便宜行事」,於會計室審核支款無問題之配合採購下,為典獄長的退休眷舍,遂開始「大興土木」修繕了。
常言道:「樹大招風」,緣有該監戒護科管理員,湖北人劉00,曾因私事不滿該位典獄長,這下子讓他找到「把柄」了,他即具名向監察院投書,檢舉台中監獄該位典獄長、筆者(總務科長)、李會計主任,三人共謀,違法失職,另亦向台中地檢署告發,狀訴台中監獄典獄長、總務科長,涉及瀆職。真是「蠟燭兩頭燒」,筆者一方面需應付監察委員的調查,另一方面又要頻繁出庭,接受檢察官的訊問,徒喚奈何?自嘆:時也,命也,運也。祗能勇於面對。
那次的「無妄之災」,結果是監察院彈劾成立,並移送「公懲會」審議;該典獄長記過一次,筆者暨會計室李會計主任,各申誡一次,同時管制升遷二年,至於台中地檢署亦偵結,該案獲「不起訴處分」。而前揭筆者獲記一大功,正、負面相得益彰,乃依規定,當年受過公懲會懲處,後功不能補前過,考績亦不得考「甲等」,真是滋事體大。(按:據悉,2015年我矯正機關,即有15位高階同仁,受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受懲處,同理心,想必他們亦有『不可抗力』的委曲) 。
然而,俗稱「山不轉,路轉」,時來運轉;1991年7月1日,於公懲會「懲處令」未正式發出之前,筆者突然接到法務部的派令;由台中監獄總務科長調升同監>新成立之首任「台中外役分監監長」,繼續協辦新監落成後之接續硬體設備暨新設女子外役監獄附帶工程。真是「否極泰來」,柳岸花明又一村。
因為當時的不成文規定;「監長」職務,若未經過「秘書」職,嗣後仍是不宜晉升副機關首長。所以繼續辛苦三年後,1994年7月7日筆者再奉部令,先平調至台南監獄「秘書」新職服務未久,1995年01月01日復調升桃園監獄副典獄長,同年05月25日又再平調返台中監獄副典獄長,這樣的遭遇,類似「坐直升機」,等於是一年之內,連續接到三張派令,難到前揭之受監察院彈核,果真是「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感謝長官的提拔,銘感之至,更加倍努力。
肆、明德外役監獄,近五年典獄長生涯:
筆者忝任矯正機關首長十年,首站於1997年08月11日,由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調升花蓮看守所所長,迄1998年07月14日再奉調升至東成技能訓練所簡任所長,復承做督導完成該所第二期宿舍區工程暨污水處理場工程。旋續修繕該所「受感訓處分人技訓專區」,另設置該所員工KTV室(如圖5.) 供以疏解工作壓力及應用社會資源設立宿舍區佛堂(如圖6.)及涼亭一座,同時於該宿舍區外圍牆斜坡,加植百餘棵芒果樹,迄今每年得採收芒果,供員工分享!
(圖5).黃徵男司長陪同法務部城仲模部長,蒞訪參觀東成技訓所員工KTV室。
三年後,2001年02月12日,筆者由該所奉調明德外役監獄忝任典獄長新職,迄2005年08月05日,始再返調故鄉地區,任職台中看守所所長二年,2007年6月下旬,再奉調高雄第二監獄典獄長,係最後一站,乃時適逢僑光科技大學,欠缺一位有刑事司法實務經驗之老師,「商學管理學院」蘇意雄院長偕財經法律學系「雷萬來系主任」,先後兩次聯袂蒞訪筆者,欲延聘至該校任教,2007年8月27日,遂隨順因緣,提早六年退休,轉入大學作專任助理教授新職,完成產、官、學資歷。另筆者於矯正工作33年中,其中有10年餘歲月,在中央山脈以東之綠島、台東、花蓮、宜蘭渡過,即近三分之一的時間攜家帶眷,拔山涉水,翻山越嶺,全台走透透。緣此於花蓮、台東、台南、高雄,任職矯正機關首長期間,為子女就學方便,家眷安居台中,遂隻身流浪,不再過類似游牧民族的生活了。(按:2015年12月發行之本會會刊,內人亦曾受邀稿,撰寫:「那些年,我們一起住過的宿舍」一文,描述矯正人員眷屬,多次搬家過程暨生活情境,詳見本會網站「協會出版」單元)。
(圖6).東成技訓所運用社會資源成立佛堂>聖佶法師捐贈佛像。
惟談到矯正機關之硬體建設,筆者如數家珍,以在台南山上鄉之「明德外役監獄」任職典獄長近五年歲月,最有「成就感」了。現該監土地面積為261公頃(按:筆者到任時,原四百餘公頃,後因地廣人稀,老百姓常佔耕60餘公頃,紛紛擾擾,要難管理;後續接任首長,遂陸續申請國有財產局收回部份土地),而該處土地原為山坡地保育區,惟於1984年4月,申請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該監近奉矯正署核定收容人461名,比以前增加收容量,符合刑事政策。
回溯2001年02月12日,筆者驅車至此全國土地最廣大的監獄就任,第一次觸目所及,與想像中,難免有點落差,誠為「山中無歲月,雲深不知處」。例如到任時,目睹該監行政辦公室竟無沙門、沙窗,同仁吃便當時,需一手拿筷子,另一手邊揮手趕走蒼蠅,而辦公室前斜坡雜草叢生,且太陽西下,通往該監對外唯一之曲折聯絡道路,竟無路燈,黑漆漆的一片,另山林阻隔,同仁之手機訊號不通,猶如與世隔絕,難怪於該監服務者,薪資內享有一份「偏遠加給」。
緣以,筆者於該監近五年之任期內,遂克服許多困難,分別逐項主導,增設或改善多項硬體設施;「民以食為天」,首先籌劃經費,完成建造一座佔地近百坪、可擺16個圓型餐桌,每桌10人之大型員工餐廳(內附廚房暨一座KTV設備),解決員工暨蒞訪外賓於山區內之用餐環境。其次,拜訪當時「山上鄉」的戴振芳鄉長,協助裝設該監對外聯絡道路之路燈,讓女性同仁,若晚一點下班時,敢逕自開車下山回家。另外,洽請「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等各大通信企業單位,入監擇適當地點裝設「基地台」,嘉惠該監暨南監「戒治分監」同仁,以及該監附近之村落,從此「手機」可以通話,同時該監得向中華電信等三家入監裝設基地台業者,逐年徵收設立基地台之環境管理維護費,每年合計約有近百萬元,增加國庫收入,造成「雙嬴」之圓滿結局。
其他各項令人「耳目一新」之建設,琳瑯滿目,限於編輻,聊舉數則供分享:
(1).為改善該監辦公室前之門面觀瞻,筆者向花蓮摯友「黃白紅董事長」,募得
一卡車磁磚,供以修繕行政區前側,雜草欉生之斜坡 (改善後之新景觀,如
圖7.圖8.圖9.)。
(圖7.)行政區前設台階並貼上磁磚後,由受刑人自製一對「祥獅現瑞」。
(2). 因該監屬開放式矯正處遇機構,扮演著收容人回歸社會前,類似「中途之
家」的角色;然尚缺乏其他文康活動比賽用之設施,筆者遂予開闢收容人
籃球場、網球場,暨各項棋藝休閒區(如圖10.圖11.)。另,外役監獄收容
人懇親眷宿,亦是一項重要措施,收容人配偶常隨伴攜帶小孩入監懇親,
鑑於「愛屋及鳥」精神:「大人有聊、小孩卻無聊」,遂引進社會資源,於
24間收容人懇親眷舍旁,佔地500坪空地,增設一處兒童遊樂區,內有盪
鞦千、搖船、搖動鐵馬---等各項兒童嬉戲設施 (如圖12.) 。
(圖8.)行政區前斜坡台階,改善後之爬藤藝術造景,令人賞心悅目。
(圖9.)由收容人協助施工,行政區前斜坡台階,改善後耳目一新。
(3).鑑於該監收容人,夜間亦常有「宗教教誨」活動,唯苦無場所,乃復運用社
會資源,籌建收容人宗教教誨場所;筆者透過前曾任職於該監之陳德郎管理
員引荐,洽請台南市企業家吳漢清大德夫婦發心,積極募款,並邀有建築寺
廟專長之李明海先生主導硬體建設,另台南市磚瓦商陳厚印先生併隨喜捐
磚塊暨配合台南市「興濟宮」唐瑞明董事長捐助佛像、供桌、拜俱等設備。
爰經高雄名地理師「梅峰榮老師」現場會勘,選擇該監依山臨水之湖畔吉
地興建,所謂「眾志成城」,此全國首座「監獄佛寺」,佔地45建坪之「明
德佛堂」,自2001年5月1日起興建,歷經四個月餘,耗資二百餘萬元,
終告竣工。(如圖13.)。
(圖10.)加設該監收容人暨員工共用的籃球場及網球練習場。
(圖11.)收容人棋園區>樹蔭下有圍棋、象棋、跳棋等大理石製棋盤及石椅。
(圖12.)開闢一個兒童遊樂區,供懇親之小朋友,亦有遊戲之空間。
(圖13.)2001.07.15,佛光山住持心定法師,蒞臨明德外役監獄湖畔
之「明德佛堂」,為全國首座監獄佛寺之佛像開光、灑淨儀式。
又該監地處偏遠山區,佛教出家法師蒞監宏法,諸多不便,「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乃復透過社會資源,籌建出家法師蒞監長駐之寮房暨藏經閣,不必使之每日遠途來回跋涉山區。(如圖14.圖15.) 。
(圖14.) 供安心立命>明德佛堂出家人寮房(住舍)。
(圖15.)藏經閣經費共95萬元,由台南航空站主任趙蜀生發動同仁解囊慨捐24
萬5千元,另善心人士吳漢清等共捐出70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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