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宰相是三品官員,那一品、二品是哪些人?99%的人都不知道?>歷史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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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宰相是三品官員,那一品、二品是哪些人?99%的人都不知道?>歷史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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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宰相是三品官員,那一品、二品是哪些人?99%的人都不知道?

 

歷史大學問 今天

 

唐朝的品級有別於明清時期,尤其是清朝。

借用《康熙王朝》孝莊的一句話: “三品官,多如牛毛,在這個京城你扔塊

石頭,都能砸中個紅頂子”。

而在清朝能帶的起紅色珊瑚珠的頂子只有一、二品官,可以說清朝的品級

是最不值錢的,相比隋唐,清的一、二品官就是一個“爛大街”的東西。

同時到了乾隆十六年,乾隆認為一品已經配不上皇族的身份,所以還特別

設置了“超品”的品級,當時上至親王,下至不入八分輔國公皆為“超品” 。

 

清朝部分職官

而在唐朝要知道,即使貴如親王也只是正一品,郡王更是只有從一品。

如此,就可知唐朝在給予官員品級的嚴謹性,這樣也就不難理解為何在

唐朝,三品官已是屬於絕頂級大佬的說法了。

事實上也的確如此。在唐代宗大歷二年之前,中書令、侍中這兩個中書省、

門下省的最高長官也就是正三品,要知道唐朝“門下省”掌中央政令和政策

的審查,及簽署章奏,有封駁(封還皇帝失宜詔令,駁正臣下奏章違誤)之

權;“中書省”掌機要,負責中央政令和政策的起草與發布,這兩個部門都

是唐朝中央最高的執政中樞部門,而作為這兩個部門的最高長官中書令和

侍中居然也才是正三品,可想而知唐朝正三品的含金量是有多高。

 

唐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

而在唐代宗大歷二年之後,中書令、侍中都被提為正二品,但門下侍郎、

中書侍郎這些“宰相”之職亦也才是正四品(自代宗之後,常常以門下侍郎和

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為首席宰相)。同時在唐時,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鳳閣

鸞台三品等這些宰相之職,也可能連三品都沒有到,因為自高宗永淳元年

開始,如果是品級沒有達到三品的,但皇帝又想讓他入“政事堂”處理國家

政務的,就會給他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或“同鳳閣鸞台三品”(武則天時期

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官銜。如此此時他雖已是形同宰相,但他的品級

可能最高也就只有正四品。

 

綜上所述,可見終唐289年的時間裡,位列宰相的官職大多都是在三品的

行列中。想想連百官之首的“宰相”品級都是只有三品,那可想而知能做在

唐朝坐上三品官的,他絕對是那時朝堂上的頂級大佬。

 

唐三省六部

而唐時,之所以會出現大多數的宰相之職悉數為三品,甚至是四品的品級,

正如《新唐書.百官志》所說“由是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侍中、中書令號

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他

名”。主要是因為唐朝的皇帝想要壓制如中書令、侍中、尚書令這些天然

的宰相的權力。

當時,因侍中、中書令等這些天然的宰相權勢實在是太大,所以唐朝皇帝

往往不會將這些官職輕授於人,但是朝政大事又不能沒人處理,於是唐朝

的皇帝就會授予一些自己比較信任,但地位不是那麼高的官員如同中書門

下平章事、同中書門下三品等這些臨時的官銜,從而讓他們可以名正言順

的替代侍中、尚書令去處理朝政大事。而臨時官銜的好處就是可以隨時剝

奪,不像中書令、侍中這樣的天然宰相之職不能輕易剝奪,如此也就能確

保皇權始終如一的穩固。

 

唐朝“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別,曰省、曰

台、曰寺、曰監、曰衛、曰府,各統其屬,以分職定位。其辯貴賤、敘勞

能,則有品、有爵、有勳、有階,以時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

事” (《新唐書.百官志》),唐時的官制基本是延續隋朝的三省六部製,中

書、門下兩省與尚書省六部、九寺五監、御史台一起構成起了一個完整的

朝政決策一執行一監察系統,這個系統就是唐朝最為核心的機構。

 

唐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一台九寺五監

同時唐朝的品階主要是以職事官、爵位、勳官、散官等來進行區分 (如果要

確定本品的話,則是以散官的品階來定,《舊唐書.職官志》載: “凡九品已

上職事,皆帶散位,謂之本品 ”)。其中職事官、爵位無需介紹,勳官就是

授給有功之臣的一種榮譽稱號,有待遇但卻無實權,類似於現在的特級戰

鬥英雄、一等戰鬥英雄等稱號;散官就是有官名而無職事的官稱,表示官

員等級的稱號,所謂“舊謂之散位,不理職務,加官而已” (《舊唐書.職官

志》),如上所說,散官的品級就是他的本品(唐朝據本品來定官員班位、

俸給與章服)。

這裡說了這麼多,很多人都不免會有這樣的一個疑問,唐時“宰相之職”大

多都只是三品,那更高級別的二品、一品都有什麼顯赫的官職呢?

正一品

1.官: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將。

2.爵:親王。

太師、太傅、太保謂之三師,《舊唐書.職官志》載: “三師,訓導之官,天

子所師法,大抵無所統職,然非道德崇重,則不居其位。無其人,則闕

之”,三師是負責教導皇帝的師傅,沒有特別的職責,需德高望重的老臣才

可擔任,如果皇帝認為沒有這類人則可不任命,所以一般多為空置狀態,

多數會用於追贈故去的有功之臣。

太尉、司徒、司空謂之三公,《舊唐書.職官志》載: “三公,論道之官也。

蓋以佐天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其官。大祭祀,則

太尉亞獻,司徒奉俎,司空掃除”,三公在唐朝就是“論道之官”,說白了就

是虛銜,地位尊崇無比,但無實權。唐時,只有在大祭祀的時候三公才有

點用處,其中太尉亞獻,負責在祭祀中進行第二次獻酒;司徒奉俎,負責

祭祀時放祭品的器物;司空掃除,負責祭祀後的祭掃。

 

秦朝三公九卿

天策上將,武德四年,李世民平定洛陽後,唐高祖設天策上將,掌國之征

討,總判府事( 《舊唐書.職官志》載:“武德四年,太宗平洛陽之後,又置

天策上將府官員。天策上將一人,掌國之征討,總判府事” )。唐時文武百

官,文官以三師(太師、太傅、太保)為首,武官則以天策上將為首。李世

民後,因天策上將的權勢實在太大,遂將其廢除。

總的說唐朝正一品的職務或為虛銜,也就是“有名無事”的官職,或被廢除。

唐時正一品的官職基本上是用於追贈那些故去的有功之臣,在位的官員很

難得到這些官職,當然也有例外,比如長孫無忌他在世的時候,就是先被

冊封為司空,後又晉升司徒。但這些都只是極個別的,並非多數,即使是

如同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他們亦多數都沒有在在世的時候獲得這些官職,

如河間元王李孝恭,去世後追贈為司空;萊國成公杜如晦,去世後被追贈

司空;申國公高士廉,去世後被追贈司徒。

 

唐朝官製表

而唐朝的爵位中只有親王位列正一品,親王銜只限於皇帝的兒子或兄弟可

得,臣子永遠是不可能得到的,唐太宗時期“定制皇兄弟皇子為王,皆封

國之親王”。

從一品

1.職官: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2.文散官:開府儀同三司。

3.武散官:驃騎大將軍。

4.爵:嗣王、郡王、國公。

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謂之東宮三師,“太子太師、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並從一品掌以道德輔導太子,而謹護翼之”,唐朝它們皆為東

宮三師,乃是東宮的官屬,他們負責教導、輔佐太子處理朝政事務。

不同於正一品,從一品的職務是有實權的,他們都有明確的職責,太子太

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皆是東宮官屬,負責教導、協助太子。但是這些

皆不是常設的官職,同三師一樣,如果沒有德高望重的大臣,或是皇帝信

任的大臣,一般不會設,只會空置。

開府儀同三司,唐時為文散官的最高官階。在唐朝本來只有三公等少數幾

位官員擁有“開府”的權力,就是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去自置幕府與幕僚部屬,

但是在唐朝能得到三公官職的人很少,基本是不會在生前給的,可有些功

臣又不能不賞,於是就有“開府儀同三司”這個文散官的官職,有了這個稱

號,功臣就可以得到與三公一樣的待遇,同時擁有開府的權力。

 

唐代文官散階簡表

驃騎大將軍,唐時為武散官的最高官階。漢武帝元狩二年,武帝為了獎賞

霍去病的功勞,始創驃騎將軍一職,金印紫綬,位同三公。東漢後,歷朝

歷代都沿襲,有時就會加“大”字,謂之“驃騎大將軍”。顯慶元年(656

年),唐高宗設“驃騎大將軍”為武散官第一階,位同三公。

從一品的爵位有嗣王、郡王、國公。嗣王,是準備在日後承襲為親王的親

王嫡子可得的爵位,類似於明朝的世子,地位低於親王,而高於郡王。郡

王,唐朝皇太子的兒子可直接封郡王,親王除繼承親王爵位的兒子外,其

餘諸子若得帝恩者也可封郡王,同時大臣們若有大功於朝廷,再加上皇帝

的特恩亦可為郡王,如參與“神龍政變”的敬暉、張柬之、崔玄暐等五人皆

被封郡王,再如平定“安史之亂”的大功臣郭子儀亦被封郡王,郡王地位高

於國公。國公,地位低於郡王,而高於開國郡公,唐朝大多有功之臣都會

被賜予國公爵位,如胡國公秦叔寶、鄖國公殷開山、譙國公柴紹、邳國公

長孫順德、蔣國公屈突通等。

 

唐代爵位等級

正二品

1.職官:尚書令、大行台尚書令、中書令、侍中(代宗大歷二年擢升正

               二品)。

2.文散官:特進。

3.武散官:輔國大將軍。

4.爵:開國郡公。

5.勳:上柱國。

尚書令,掌典領百官,他是尚書省的最高長官。唐朝的尚書省事無不總,

是全國行政的總匯機構,下設六部二十四司,“一曰吏部,二曰戶部,三曰

禮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它是全國最高的行政機構,負責

執行由皇帝、中書省、門下省所製定的政策。李世民之後,因李世民曾擔

任過尚書令,“其後,以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職” (《新唐書.

百官志》),如此無人再敢擔任此職,而尚書省的實際長官也就變成了尚書

左右僕射。

大行台尚書令,“武德初,以諸道軍各事繁,分置行台尚司省。其陝東道大

行台尚書省,令一人,(正第二品。)掌管內軍人,總判省事。” (《新唐書.

百官志》),大行台尚書令總攬陝東道大行台尚書省事務,治所在洛陽,負

責幾乎整個黃河以東地區的軍政事務。同天策上將一樣,因權勢太大,所

以在武德八年(625),李世民當上太子後,就廢除了大行台尚書令。

 

中書令,“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判省事” (《新唐書.百官志》),他是中書

省的最高長官。中書省掌機要,負責中央政令和政策的起草與發布。

侍中,“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

事” (《新唐書.百官志》),他是門下省的最高長官。門下省掌中央政令、

政策的審查,及簽署,有封駁之權,可駁回皇帝有錯的詔書。“自高宗已

後,為宰相者必加"同中書門下三品",雖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師、中

書令則否” (《新唐書.百官志》) ,但是自高宗後,侍中必須加“同中書門

下三品”的官銜,否則不能為宰相。

唐時,正二品的職務在大慶二年之前,皆是或廢除,或空置。但是到了大

慶二年後,中書令、侍中就被提為正二品,如此正二品官開始有了常設的

職事官。但是沒過多久,唐後期皆習慣以兩省侍郎同平章事為宰相,而對

中書令、侍中則以“兩省長官位高權重故,不常除拜”的理由不常設,之後

更是多用以藩鎮武將加銜,不預政事。

 

唐朝官員

特進,為唐朝文散官第二階,位開府儀同三司之下。特進源於西漢後期的

一個官職名,非正式官名,為引見之稱,當時漢成帝時丞相張禹以老病罷,

但成帝不願意他離開,想讓他繼續為朝廷效力,於是並賜予他“特進”職,

見禮如丞相,地位同三公。之後歷代皆延續之,唐亦是。

輔國大將軍,為唐朝武散官第二階,位驃騎大將軍之下。輔國大將軍是東

漢時期所設立的高級將軍位,初與虎牙右將軍、輕車正將軍、冠軍副將軍、

度遼大將軍、橫海上將軍同為三品雜號將軍。唐時輔國大將軍為武散官第

二階。

開國郡公,地位高於開國縣公,低於國公,唐時或是賜封功臣,或是親王

除承嫡者外其餘諸子在一般情況下受封的爵位。郡公,曹魏始置,在魏晉

南朝時期,為異姓功臣(奪權的權臣除外)所能獲封的最高爵位,且皆為實

封,有封國、食邑,可置國官,可世襲。不過到唐朝,郡公變成了一個虛

封的爵位,雖帶“開國”二字,但無封國,且一般不世襲,只享食邑二千戶。

 

唐代武官散階簡表

上柱國,為唐朝最高等級的勳官。它是唐朝用於對作戰有功的人的特別表

彰,就好比在軍隊裡戰士或將領立功多了,就可能獲得“特等戰鬥英雄”、

“一等戰鬥英雄”等稱號。唐朝的勳位同現在一樣,它不看對象的身份,哪

怕是一個小兵都是有可能獲得“上柱國”的勳位的,而只要獲得這個勳位就

可以享受正二品所能享受到的一切待遇。

從二品

1.職官:尚書左右僕射、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

              府牧、大都督、大都護。

2.文散官:光祿大夫。

3.武散官:鎮軍大將軍。

4.爵:開國縣公。

5.勳:柱國。

尚書左右僕射,原是尚書省尚書令的佐官,但自李世民之後,因李世民曾

擔任過尚書令,所以後世之人皆不敢再任尚書令。如此,“其後,以太宗嘗

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職,由是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侍中、中書令

號為宰相” (《新唐書.百官志》),尚書左右僕射成為了尚書省的實際最高

長官,位列宰相。但自唐中宗之後,不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

章事的尚書左右僕射,就不再是宰相,而是虛職,有名無實罷了!

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謂之東宮三少,掌奉皇太子,以觀三師

(太子太師、太傅、太保)之德。“師”是傳授其知識的,“傅”是監督其行

動的,“保”是照管其身體的,他們負責協助三師教導、輔佐太子,同時也

有監視三師的意思,看他們是否有教導太子的德行。

 

唐朝疆域圖

京兆/河南/太原府牧,京兆府(長安)、河南府(洛陽)、太原府(太原)三地為

唐朝地位最為顯赫的地方。天授元年(690年),武則天下詔“其并州宜置

北都,改州為太原府”,北都太原與京都長安,東都洛陽合稱為“三都”。

天寶元年(742年),唐玄宗改北都為北京,太原稱為北京、與西安長安,

東京洛陽並稱“三京”。

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就是京兆、河南、太原三地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長官,

說只是名義上的,是因為唐時充當三地“牧”的都是親王,且只是遙領,說

白了就是掛名的,他不會參與到地方的行政事務中。因此實際上在京兆/河

南/太原府三地它們的實際長官是“尹”,而非“牧”。

大都督,唐朝初立時,為了加強地方的統治,對地方行政區劃進行了大幅

度的調整,並逐漸確立了府制。唐朝府制分為府、都督府、都護府三種類

型,都督府就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區所設置的地方行政機構,如黑水都督府

和渤海都督府就是唐朝設在東北邊疆的行政機構,他們負責管理整個東北

的軍政事務。都督府按等級分為大、中、下都督府,唐初,定管十州以上

為大都督府,不滿十州稱都督府,玄宗以後進一步規定戶滿二萬以上為中

都督府,不滿二萬為下都督府,各設都督,都督以大都督地位最高,下都

督地位最次。同京兆/河南/太原府牧一樣,唐時多為親王、郡王遙領,不

領政事,實際上行使大都督權力的是大都督府的長史。

 

唐朝黑水都督府和渤海都督府

大都護,都護府是唐朝在邊疆民族地裡設置的特別行政機構,按等級分為

大都護府和上都護府,各設都護。都護的職責就是“撫慰諸藩,輯寧外寇”,

唐貞觀到天寶年間,唐朝一共設置了安東都護府、安南都護府、安西都護

府、安北都護府、單于都護府、北庭都護府等六個都護府。同大都督一樣,

大都護也由親王遙領,實際掌權的是大都護府的副都護。

可以看出,唐朝的從二品的職務多為虛職,真正有權力的尚書左右僕射自

中宗之後也成為了虛職,沒啥權力。而東宮三少雖然有教導、輔佐當朝太

子的權力,但因這三個官職都需德高望重的老臣,或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才

可能擔任,所以往往不常設,多空置。

光祿大夫,為唐朝文散官第三階,位在特進之下。漢武帝太初元年,武帝

將中大夫改名為光祿大夫,始得名,初為掌議論之官,為大夫中最為顯要

的一位,西漢後期,九卿等高官多由光祿大夫升遷上來。魏晉南北朝之後,

多為加官與褒贈之官,為虛銜,唐時即為文散官第三階。

鎮軍大將軍,為唐朝武散官第三階,位在輔國大將軍之下。魏文帝始置,

為陳群所得,西晉之後自王濬開始,不再常置。唐用於武散官第三階。

開國縣公,地位低於開國郡國,高於開國侯。曹魏咸熙元年(264年),

首開五等爵,縣公為第二級,封國75裡,食邑1800戶。晉時,縣公多為異

姓功臣所能受封的第二等爵位,同時皇族中人亦會被封,如王除嫡子外,

諸子一般會被封縣公,有封國,食邑為數千戶。自北周後,縣公再無封國,

逐漸成為榮譽性質的稱號。唐時,縣公一般不可世襲,常為虛封,只享受

食邑一千五百戶,並可得永業田2500畝。

 

唐朝都護府

柱國,為唐朝第二等勳官。戰國時楚國始置,原意為都城,《戰國策·齊策

三》載: “安邑者,魏之柱國也;晉陽者,趙之柱國也;鄢郢者,楚之柱國

也”,後楚國將其用於為最高武官的官職,位在令尹、相國下。唐以後,

將其用於勳官第二等的稱號。

綜上所述,可知唐朝一品、二品的職務多或為虛職,或不常設,常設的職

事官在一品、二品是很難見得到的,即使如大歷二年被提為正二品的中書

令、侍中,他們雖在唐初為常設的職事官,但是到唐中期後,唐皇就以他

們位高權重為由,不常置,唐晚期更是變成了藩鎮武將的加銜,逐漸成虛

職。如此,在一品、二品都是虛職,或是不常設的情況下,能到三品的官

員就自然成為了朝堂上最為頂級的一批有實權的官員了。

而對於勳位、散官、爵位等,這些都只是榮譽稱號,只象徵地位,並沒有

明確的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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