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檔案屋 今天
數十個世紀以來,因所用動物的不同,犯人或被吞噬,或肢體殘損,甚或
被壓死。
1.扔給鱷魚吃掉
眾所周知,公元前7世紀,亞蘇巴尼巴爾,亞述國鼎盛時期的國王,就曾
經把他的囚犯扔給巨犬。埃及人也做過同樣的事情,只不過他們更喜歡用
鱷魚罷了。
馬達加斯加皇后拉娜瓦羅挪一世以殘暴聞名,被稱之為“女尼祿”,她特別
鍾情於糊錫類的動物。直至1861年去世為止,拉娜瓦羅挪一世每年都要處
死上萬人,而其中大多數囚犯都是奉命在滿是鱷魚的河中游泳而亡。
2.用大象處死犯人
在伽太基和印度,犯人被大象碾作粉塵。用大象處死犯人19世紀初的遊記
作家杜蒙·杜爾維耶在他的《環遊世界》一書裡,向我們描述了在錫蘭時,
他曾經親眼目睹過怎樣用大象行刑:
大像用鼻子將犯人捲起,拋往空中,犯人落在大象的擦牙上,穿透身體
而亡。
3、用狗將人咬死
最具凌辱性的莫過於用狗來行刑,然而在全世界卻廣為流傳,在中東、
日本、非洲,甚至在歐洲。
古代西亞奴隸制國家亞述國將這種酷刑運用到了極致,當時亞述國的國王
除了愛好在戰爭中以殺敵人為樂,在對待那些俘虜跟囚犯上,還動不動就
扔給那些隨軍巨犬,再看著他們在撕咬中死去。
這種酷刑惡劣至極,但西班牙人很好地繼承了這種不齒的刑法。且在其外
侵過程中出口了這種行刑方法,讓成千上萬的印卡人和阿茲將克人死於獸
口。
4、用馬匹將人拖死
日耳曼人有一種刑罰是專門用來對付女囚的,他們把女囚掛在野馬上,直
至把她拖死。墨洛溫火和法蘭克人偶爾也用類似的刑罰。
法國歷史記載過布魯娜奧的故事,這位奧斯塔西亞王朝的女王便是被她最
大的對頭、諾斯特里亞王朝弗雷岱貢女王之子克羅泰爾二世處以該暴刑。
5、用馬匹分屍致死
也有歷史學家說布魯娜奧是被分屍而死。這無關緊要,因為分屍刑就是用
四匹馬拴住四肢,使之與軀幹分離,也屬於動物行刑的一種。法國和英國
經常用此刑處死殺死長輩的罪犯。
當然,之所以選擇這些動物,那都是有著嚴格的象徵意義的,然而關鍵還
是在於要讓這些動物在犯人身上留下深深的傷痕。
6、關進獸籠或競技場被猛獸咬死
整個古羅馬帝國時代都非常流行觀看猛獸吃人,這是法典所允許的,並且
成了競技場和雜技場最為引人入勝的節目之一。我們有理由認為,這種刑
罰方式源於一種伽太基的傳統做法。
起初,這種刑罰只用於異族人和羅馬軍隊的逃兵。然而很快,羅馬人就將
之用於奴隸身份的人,作為加重刑罰的一種標誌。再後來,猛獸吃人成為
最具侮辱性的刑罰,專門用於那些罪犯、搶劫犯、逃跑的奴隸以及基督教
徒。
的確,他們與這種刑罰的歷史是分不開的,但是該處死方法遠非他們的專
利,早在他們使用之前,這已經是一種傳統的行刑方法了。
一般說來,在牽入猛獸前,先要讓犯人遊場示眾,在他的脖子上掛著一塊
寫有判決理由的標牌。他在石柱或橫架上,而這塊標牌就被釘於其上。
所有類型的猛獸都被用於該刑:獅子、豹子、老虎、熊,但是人們也用流
狗、狼甚或普通的狗,所有的動物事先都著實被餓了一陣,或是被囚禁得
接近狂怒。
然後它們被牽入軌道,順序非常考究。觀眾經常逾萬,都很在行,各自有
各自的喜好:有的喜歡看老虎,因為老虎一下子就把犯人吃個精光;還有
的喜歡看熊,能恰恰相反,往往是慢慢地、一點點地將犯人吞噬。
我還看過一個香港的電影,用飲水機的水桶,裡面裝滿了老鼠,然後對著
人的嘴。手電照在嘴巴那個位置,老鼠就拼命的往人嘴巴里鑽,全都跑到
了肚子裡,然後老鼠在肚子裡到處撕咬,最終撕破肚子跑了出來。至今我
對這個畫面都有陰影。
>資訊來源如下揭網址(點入網址;即出現原文字暨照片!)
https://mp.weixin.qq.com/s/hVCD7KKjoa7We17GWbWB7A
本會為內政部登記合法之非營利社團法人,接受捐款,並可憑據依法報稅。
懇請大力支持,共襄盛舉,俾得圓滿實現本會任務,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