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提到,大法官另外以「憲法未賦予監察院有法律違憲審查權或專
屬聲請權」為由,駁回黨產條例釋憲案。並以監察委員民進黨政府上
任後,陸續通過多項敏感具爭議、政治性的法案,各種釋憲案陸續而出。
立法院前院長、國民黨立委王金平今天在立法院總質詢
時點名,二次政黨輪替後,大法官的某些裁決,非但遏止不了紛爭,安
定不了政局,反而一再折損大法官的公正性。人民的信心,正在崩解中。
王金平指出,受人民社會信賴的大法官,在化解政治紛爭,穩定政局,
具有絕對的重要性。過往核四停建案,引發行政、立法兩院職權行使的
憲政爭議,所幸有大法官釋字第520號解釋化解紛爭,國家政務才能繼
續運作。
面對黨產條例、促轉條例與前瞻預算等社會有高度爭議的法案,王金平
表示,他曾苦勸執政黨,事先多溝通,事緩則圓;事後才好施行。民進
黨挾持完全執政的優勢,不理會有違憲之虞的諫言,強制通過之後,果
然造成更多紛擾。他也曾呼籲大法官,扛起責任,在憲政體制內依法
裁決,以安躁動的社會。「遺憾的是,大法官不但未能發揮平息爭議的
功能,反而引起更多憲政體制上的紊亂。」
在野38席立委日前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條例」及其預算提出釋憲,
卻被大法官會議以聲請人高金素梅未參與表決,剔除後不符聲請釋憲
資格,及部分聲請立委,在表決議案時改投支持,不得再以「少數立委」
的地位聲請解釋為由,決議不受理此案,引起各界嘩然與質疑。
王金平說,立法委員是否出席,棄權、發言,或杯葛,都是行使職權,
政治表態的方式之一。大法官應無權指定或規範,立委職權如何行使,
做為釋憲連署有効與否的根據。面對立法委員職權行使的被干涉、被
限縮,他身為資深國會議員,深不以為然,「這是捍衛委員同仁尊嚴,
職權行使、憲政體制、大是大非的問題。不應沉默,與黨派無關。」
王金平也質疑,既然程序駁回,即表示形式要件不符。但大法官卻對「
一事二不議」的議事運作,做下二項涉及實質內容的解釋,一說:「一
事不二議,議事程序中,即有違反民主原則所蘊涵,尊重少數的
瑕疵。」,又對一事二不議的議事程序,給予合法、合憲解釋。「既以
程序退回,豈能再對內容做實質解釋?」未輔以糾舉彈劾
審計等目的性權力行使要件,為其不受其釋憲的理由。然而,過往釋字
第530號有關法官加給,589號政務官月退俸二項解釋,皆因人民陳情,
監察院提擬的釋憲,與糾舉彈劾無關,但大法官不但受理,而且做出
解釋。
王金平強調,司法、監察權限之爭,雖非關他質詢權限,但以此佐証,
大法官藉拒絕受理釋憲案為由,限縮立院與監院的釋憲申請權及職權
行使。大法官顯然逾越了憲政體制權力分立的界線。
他也說,社會普遍認為,這幾次的駁回,與其說是法理依據,不如說是
為執政者解套。損害的不僅是大法官的公正性,更大的傷害,則是國家
無一槌定音以安天下的公道,只會更加劇政治惡鬥,社會分裂對立;傷
害的是人民、國家和社會,全是輸家,沒有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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