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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世界歷史
在西藏有句俗語:“一家分開,乞丐一堆。”由於生存環境惡劣、生產力低下,為使家產和勞動力不分散,歷史上形成罕見的“一妻多夫”婚姻現象,實行區域自治的西藏自治區對此擁有“變通條例”,規定對執行變通條例之前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關係,凡不主動提出解除婚姻關係者,准予維持。一妻多夫制在西藏已有上千年的歷史,這是保護家庭財產不分散的一種辦法。
在一夫一妻的婚姻模式下,幾個男丁分家後會造成家中財產的分割,減弱大家庭的力量。而且也會使家中勞動力缺乏,影響家庭財富的聚集。西藏一妻多夫制是在特定的生存環境下形成的,主要存在於農區。西藏地處高原,可利用的耕地面積很少,再加上惡劣的生存環境,小家庭的力量十分微弱,一妻多夫家庭則可以壯大家庭力量。在生活環境和文化都比較相近的喜馬拉雅山南北兩麓,很多地方至今仍存在一妻多夫家庭現象。
一妻多夫家庭的內部關係藏族傳統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極個別的父子共妻幾種形式。但在康區最主要、最普遍、佔絕大多數的為兄弟共妻。解放前,譚英華先生在今甘孜地區境內調查的45戶一妻多夫家庭,其中兄弟共妻44戶,共101名男子,平均每戶均2.3人,非兄弟共妻家庭1戶,丈夫2人。一妻多夫家庭以而兄弟共妻為普遍,其次為三兄弟共妻。四兄弟以上共妻的只是極個別現象,在昌都丁青縣丁青村的一妻多夫家庭120戶,丈夫257人,平均2.29人。昌都縣妥壩鄉9戶一妻多夫家庭,一妻二夫7戶,佔78%,一妻三夫、一妻四夫各一戶,分別佔11%。
康區藏族的婚姻既有娶妻婚,也有入婚。但一妻多夫家庭均為娶妻婚,尚未發現可幾兄弟入女方家的情況。其婚禮習俗與一夫一妻的娶妻婚相同。由於多夫,在提親時,有的要明確說明是幾兄弟娶妻,也有的不說明。舉行婚禮時,有三種不同的情況,較多的一種是一人為代表參加婚禮,這種情況大多是長兄為代表娶妻,以後弟弟們逐漸長到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從名譽上丈夫變成事實上的丈夫,完成共夫家庭。當然也有少數的例外,代表者不一定長兄。如類烏齊縣有一戶兄弟共妻,哥哥是跛子,結婚時由弟弟代表婚禮。第二種為兄弟們均參加婚禮娶妻。
如丁青縣丁青村的布吉兄弟倆,參加婚禮時兄弟並排坐在一起,妻子坐在旁邊。第三種為部分兄弟參加婚禮。如丁青宗色紮部落的澤丁扎巴結婚時,父親為他們三兄弟娶一妻,但他年齡還小,只有兩個哥哥參加了婚禮。結婚時究竟採取哪一種方式,主要視其具體情況而定,如兄弟的多少,兄弟間年齡大小的差異程度,長兄弟與新娘年齡差距,等等,而且同一家庭不同代的人之間也有差異。如布吉是兄弟兩參加婚禮,但他們的兒子當代表。
一妻多夫孩子如何叫爸爸?一妻多夫家庭子女對父親的關係,從稱謂可見一斑。一種是稱大哥為爸爸,其餘為叔叔。在芒康還有稱大哥為爸爸,其餘的依次為大叔、二叔、三叔的。如果大哥去世,則可稱二哥為爸爸。另一種則不加區別,幾個丈夫均被一概稱作爸爸,這兩種不同的稱呼方法,有時還共存於同一村莊,如丁青縣丁青村就是這樣。
不同的稱呼方法僅僅是一種習慣,並不意味著子女真正是誰的。在昌都調查過的幾戶家庭的父親們沒有設想過子女中誰是自己的,誰是其他人(哥哥或弟弟的),反正這個家庭的子女,均是自己的子女,一視同仁。反之子女也一樣,對父親們也一視同仁,也不知真正的生身父親是誰。子女的所屬,從家庭的角度看待的,而不是強調個人。這種習慣也有利於家庭的和睦。對丈夫們必須一視同仁,不能偏愛多夫家庭的夫妻關係也有特點。
在昌都,對多夫家庭的妻子,社會上有一種普遍的評價標準,如果能搞好幾兄弟的團結又孝順父母,一家和睦相處,則認為很賢惠,受到輿論的稱讚。反之,如果弟兄婚後鬧著要分家,則說妻子偏心,會受到輿論的指責。這種觀念根深蒂固,大家都知曉。女人在婚後會有長者告戒對丈夫們要一視同仁,不能偏愛某一人,如貢覺縣丁卡村的松那講,她與四兄弟結婚,婚後老人對她講,對幾兄弟要平等相待,搞好團結。因此對多夫的妻子來說,也把這一點看得很重要。搞好團結,除日常生活方面外,與一夫一妻家庭不同之處就是要處理好與丈夫們的性關係。
丁青縣丁青村的阿巴與盧呻兩兄弟結婚,她自己講,兩兄弟都不錯,哥哥老實忠厚,對人好,弟弟年輕伶俐,相對而言她較喜歡弟弟,但在日常生活中對兩兄弟一樣對待,在性生活上也不偏心,盡量滿足,兩兄弟對她也很好,身體不舒服時很體諒,家庭十分和睦。一妻多夫如何夫妻同房?夫妻同房,以前的資料記載一般是丈夫在門口放置一個信物表示,其他丈夫就會自然迴避。在昌都調查,則有一種新的方法。有的家庭,丈夫們之間有一種默契,並不需要任何明顯的方法,自然而然就會知道兄弟中誰與妻子同房,如睡覺時兄弟不在,去了妻子房中或睡覺後兄弟離去等。因每天在一起生活,從一些細微的舉動既可知曉,於是其他的丈夫自覺迴避。
在一些具體的生活方面,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總會有一些適合自己的方法。不像某些制度那樣規範,整齊劃一。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勞動分工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人說較高,有人說較低。從昌都調查的情況看,在家庭中妻子處於一種自然的、正常的地位、既沒有明顯的男尊女卑,也沒有女尊男卑之類的文化習俗。但在生產活動和日常生活中,卻有大致的分工。在一妻多夫家庭,幾個丈夫在務農、放牧或經商等生產經營活動中,往往有一定的側重,但不嚴格。
不同的家庭根據各自的特點,既有臨時的分工,也有長期的側重。如芒康縣嘎妥鎮的土登央培家就較典型。家長土登央培主管家庭經濟及家務安排等,妻子玉羅主要做家務事、做飯、帶孫女。三個兒子娶仁青曲珍為妻。大兒子主要做生意,二兒子主要幹農活(主要是較重的農活,如運肥、運莊稼、梨地、運柴火等),三兒子搞長、短途運輸,仁青曲珍主要做一些輕的農活(如下種、田間管理、收割等)。根據各自的特點,有大體的劃分。這是生產經營活動較複雜多樣的家庭,工種多,分工也較細。
而其他主要經營農牧業的家庭則沒這麼複雜。大體還是妻子乾家務活,帶小孩子和做較輕的農牧活,而丈夫們主要是乾較重的農牧活及出售農牧產品等對外經濟活動,其分工的基礎主要是根據年齡和性別特點進行的,並不特別歧視妻子,妻子也沒有特別權力。家庭財產如何繼承?昌都藏族傳統基層社會的整合主要靠的是宗教和地緣組織,沒有普遍的、以血緣親屬為紐帶的氏族組織(三岩等地的帕措組織除外),普通的農牧民對世系的追溯往往只能說道爺爺輩,或曾祖父輩,再往上能說清的人就很少了。家族的世系觀念不強。在家庭中對子女並不存在嫡蔗的區分,一視同仁。非婚生孩子也一樣,在社會上也不受歧視。這一點突出地表現在繼承權上。
對普遍農牧民而言,繼承權主要是家庭財產的繼承。一般的習慣,兒女長大後或分家,或結婚離家,家庭財產的劃分主要是按在家的人口計算,大多數是每人一份(有的地方給父母多一點)。子女,包括一直在家生活的非婚生子,均是同等的,沒有厚此薄彼的製度。如果家裡子女多,最後父母留誰在家,也沒有製度性的傳統。父母覺得誰孝順,誰能幹,而本人又願意留在家裡,則留誰。對於頭人而言,繼承權除財產外,還存在頭人地位的繼承,這一點對兒子而言,同樣是平等的,不存在長幼的區別,非婚生子也可繼承。如丁青宗色紮部落頭人澤丁扎巴講,當時他手下的根保尼扎彭措的妻子沒有生男孩。
旗子聽說尼扎彭措有一個非婚生的孩子,經證實後,主動將孩子接回家,還當上了根保。另一個定本,與妻子生有一子,孩子長大後去拉薩當了喇嘛不回家了,妻子於是將定本在外的非婚生子接回繼承家業。正是這樣的習慣為一妻多夫製家庭妥善解決子女問題提供了傳統的文化基礎。如上所述,一妻多夫家庭的丈夫們對家中子女,在所調查的家庭中,丈夫們並沒有刻意弄清誰是自己的子女,誰是兄長(或弟弟)的子女。
在這樣的文化傳統中,弄清這一點並不重要。而社會上對多夫家庭的子女的看法也是“以家為單位的,外人稱其子女也是某家的子女,而不是稱某人的子女”。換言之,如果一種文化特別強調男子本人的世系傳承的話,單這一點就會使多夫家庭難以存續。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我就有三個哥哥一個嫂子。”羅布猛地吸了一口煙,眼角輕撇看我的反應。
那時候我剛到拉薩不久,一次偶爾的機會聽到了“一妻多夫”這個概念,急急找到我這個藏族兄弟去求證。
我被震驚了。瞪了瞪眼睛,半晌沒說出話來。
一夫一妻自然是司空見慣,一夫多妻也自小就受古裝劇的浸潤,但,一妻多夫是怎樣一種婚姻組織形式?
我拉著羅布坐下,局促又略帶興奮,甚至不知從哪裡問起。羅布自己主動說了起來。
“這其實在我們日喀則地區是很常見的了。”
“難道一個女人屬於不同的家庭?”——顯然現在是父系社會。
“不是,一妻多夫的女人,都是嫁給親兄弟們。”
“兄弟們之間,不會發生爭執麼?”
“不會。”
“他們如果想要和這個女人,比如你哥和嫂子想要發生性關係,應該怎麼確定呢。”——這個問題我想了好一會兒才問出來。
“一般如果想要和這個女人(顯然他沒好意思說嫂子)發生關係,就在門口掛一隻鞋子,其他的人就主動迴避掉了。”
儘管那天晚上聊了很多,我還是對這種婚姻形式表示無法理解。2012年藏歷新年單位放假,我也有時間去羅布家裡看了看。
他家是在日喀則地區白朗縣——一個離日喀則市區很近的小縣城,原來是從拉薩通往日喀則的必經之路,後來318國道新修之後,就繞過這個縣城,整個縣城的發展也就慢慢荒廢了。這個縣最有名的大概就是盛產家具以及蔬菜——蔬菜在高海拔的青藏高原極其少見,白朗縣的蔬菜大棚也就彌足珍貴了。
我藏歷臘月三十中午到達白朗縣的時候,縣城已經很少能看得到人了,羅佈在縣城的唯一一個十字路口等我,然後我們去買了酥油、糖果等年貨,他給家裡打了個電話,大概一個小時之後,一個男人開著一輛拖拉機過來了。
“這是我大哥。”羅布說。
我看了一眼,一個約40歲的男人,鬍子拉碴,滿面塵垢,黑紅的皮膚,憨憨地笑著。
我們上拖拉機,20分鐘後到達他們村子——在縣郊。
首先是進入一個很大的庭院,飄著牛馬等動物糞便的味道。我走進去,上二樓。
兩層樓的庭院在西藏是非常常見的,有的人家甚至一樓不住人也不安放什麼,但就是熱衷於住在樓上。
我們上樓,拐過樓道,看到一個婦女的背影,坐在一個類似於我們很古老的那種織布機旁邊。
“這是嫂子。”羅布介紹道。
“嫂子好!”我打了聲招呼,羅布也用藏語招呼著,婦女轉過身來,我才看清了她的相貌。
這一看,倒是讓我吃驚了。她竟然看起來將近四十五六歲。皺紋爬滿了大半張臉,一塊有些油污及塵土的藏式圍巾系在腰間,見到我,有些靦腆地呲著發黃的牙笑笑著,乾裂的皮膚顯得更加粗糙。
我不知道她是經過多少的日曬勞苦,才能讓不滿40歲的她看起來如此蒼老。渾身上下只有有些靚麗的嵌著紅色石塊的耳釘,能讓人聯想到她的真實年齡。
她旁邊就是羅布的媽媽,在把羊毛紡成線,而她是用那個織布機把羊毛紡成布——也就是氆氌。
氆氌在西藏地區廣泛被用於製作藏裝,帽子,毛毯等等,它手感良好,質地厚實,經久耐用,不似羊毛的襖袍般臃腫,而又絲毫不遜於遮風御寒,便於勞作。它經染色後可以製成各種鮮豔的顏色,又可以用作裝飾。一般的藏族農家都會製作氆氌,而白朗縣的在日喀則地區比較有名,在西藏地區實現大規模工業生產的就是山南地區扎囊縣了。
這母女倆停下來,熱情地把我招呼進客廳,倒上酥油茶。
之後又見到了羅布的二哥。30多歲,略微發胖,亂糟糟的頭髮,臟乎乎的毛衣,油光發亮的一件衝鋒衣。藏族的農村人多不講衛生,這家也不例外。
我們坐定正好想吃午飯,忽然外面一陣嘈雜聲,進來一個聲音洪亮的男子。羅布說是他三哥。我有些吃驚。
三哥和羅布的年齡差不多,不到30歲,皮膚黑紅但有光澤,臉上棱角分明,沒有皺紋,雙眼炯炯有神。
我是無法將眼前的這個男人和這個女人想像成為夫妻。一眼望去,兩人的年齡相差在15歲以上,基本就是兩代人的年齡了。三哥不似大哥二哥一直在村子裡,他常年在外跑運輸,見過世面而顯得整個人氣質不錯,相形之下顯得更加悲壯。
他第一次見到這個女人的時候作何感想?那個時候他尚年少,大哥新婚,他是否知道男女共同生活的含義?他是否意識到自己將來也要和這個女人有云雨之歡,也要低頭抬頭都看到她?他第一次和這個女人同床,除了原始的肉慾的發洩,他是否心中有悲傷的情感?
後來我同一些朋友聊起過這個話題。男生的反應理所當然地說,不行,一妻多夫怎麼能行。女生的反應有兩種,一種是,哇,這個好,我喜歡。另一種,是一聽說一妻多夫馬上聯想到對女性的摧殘之類的。在我看來,這分明是對男性的摧殘。
“村子裡很多都是這樣。”下午我和羅布又聊起了這個話題。
“你大哥和嫂子是怎麼認識的?”
“父母的意思。結婚前女方沒見過面。大哥和父母過去看了看,覺得可以,就結婚了。”
“他們登記過嗎?”
“沒有。只是舉行了儀式。對外說是家裡的妹妹。”
“為什麼要一妻多夫呢?”
“主要是為了兄弟之間不分家,家族的財產就不至於外流。還有就是女性一般掙錢的能力比較弱,農村會認為女性是麻煩。”——後來我查到還有一點,就是西藏解放之前的農奴時代,需要以戶為單位向政府提供差役,稱為烏拉差役,一妻多夫也減少了很多負擔。
“那麼他們生的孩子算誰的呢?”
“叫大哥爸爸,二哥三哥都叫叔叔。”
“哦,這不太好啊。看你三哥和嫂子年齡差別多大。”
羅布有些無奈地說:“是啊。”
“幸虧你出門讀書了,否則是不是還要和嫂子一起生活。”我笑著對他說。
羅布也笑了笑:“你說得對,但我因此也不能繼承家裡的財產了。”
“啊?有這事?”
“是的。一旦不共妻,就失去了繼承財產的資格了。”
“哦。”
“對了,村子裡多夫的有離婚的嗎?”
“沒有。沒聽說過。”
“還有,你哥他們總共幾個孩子,現在做什麼?”
“三個,兩男一女。大侄子已經不讀書了,在學做木匠及雕刻,其餘兩個都在讀中學。”
晚飯時候一大家子人一起吃麵團,由於日喀則地區和拉薩的藏歷年並不一樣——要早一個月,他們並不特別在意今天,只是看看西藏衛視的新年節目,時不時傳來笑聲,倒也其樂融融。
入睡時候果然如我之前所猜想的,三個哥哥住一起,嫂子住一小間,父母單獨住一屋。
第二天早晨起來,日已三竿。家裡沒有吃早餐的習慣,一塊風乾的生肉放在客廳的桌上,誰餓了誰拿刀去削一塊過來吃。我嚼了幾塊兒,開始還可以,後來實在咽不下,就讓媽媽給做了點糌粑。
媽媽做好飯之後,讓嫂子坐下。媽媽拿起一把梳子,慢慢地給嫂子梳起了長發。嫂子一直都很順從媽媽,家裡的一切,也與普通人家無異。
後來一個專門研究西藏的師兄告訴我,一妻多夫現在西藏只存在於昌都地區和日喀則的部分地區。這些地區還有一個現象,就是有很多嫁不出去而獨居的女子,但這些女子很多又有私生子,大概是多夫的家庭偷腥的結果——家庭對於這種行為似乎忍耐程度很高。
呂思勉在《中國通史》裡提到,“人類的婚姻,是以全無禁例始,逐漸發生加繁其禁例,即縮小其通婚的範圍,而成為今日的形態(一夫一妻)的” 。一妻多夫說到底還是經濟和文化落後的結果,也是西藏一些地區仍是落後的明證。隨著經濟的發展,教育的普及,這種婚姻形式也將作為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而最終走向湮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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