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虹計畫專業督導會議討論之議題2011.9.152012-07-15
  • 「彩虹計畫專業督導會議討論之議題2011.9.15

                                                          【發言人: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吳正坤助理教授】

    議題一: HIV/AIDS收容人的定位,如何從正面角度協助HIV /AIDS收容人?

    說明:目前在矯正單位,透過持續的衛生教育及相關教育訓練,監所同仁及收容人已能了解並接受HIV/AIDS收容人,而為邁向疾病平權以及去汙名化,如何協助建立HIV/AIDS收容人在社會上之定位?目前愛滋病毒感染者發病時,雖然已有雞尾酒療法,但社會大眾對於愛滋病毒感深者仍存有相當程度的標籤化及不能接受的態度,但就醫療層面向而言,HIV/AIDS的收容人與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人並無不同,若HIV感染者定期追蹤檢查、AIDS病人接受治療及正確服用藥物,病情均可受到控制而維持身體健康。另外,過去對於HIV/AIDS收容人,大多著重在個人的衛生教育方面,較少注重在如何協助個人建立自信、協助HIV/AIDS收容人獲得家屬或社會的認同、支持及接受,俾能適於社會生活。

     

    正坤助理教授發言:

     如何協助建立HIV/AIDS收容人在社會上之定位? 如何協助個人建

    立自信、協助HIV/AIDS收容人獲得家屬或社會的認同、支持及接受,俾能適於社會生活?乃愛滋感染者的社區照顧方面,最重要的是居家照顧、住屋、經濟、社會支持、諮商輔導、權益與教育。

    (1).居家照顧:

    有些感染者出院回家後雖然可以居家自理,但是需要協助環境清潔或送餐服務,有些體弱或視力受影響的感染者需要協助就醫,社會慈善團體需僱用愛滋感染者擔任關懷員,提供協助就醫與居家探訪之服務。有些仍需要復健服務或健康照護,但由於大部分的照護中心摒除傳染性疾病者的申請,感染者也因為隱私或擔心被排斥,怯於連結照護資源,因而送進民間照護安養愛滋感染者的機構。

    (2).住屋:

    有些感染者遭親友拒絕、無力付房租,需要短期的住屋安排,社區照顧之實施住屋的提供是不容忽視的。國人常把住屋的提供與中途之家(收容機構)劃上等號,其實住屋的提供是社區照顧計畫中的一項資源。

    (3).急難救助:

    許多年青單身的感染者生病、失業時,生活拮据,無家屬的支持,亟需補助生活費、健保費、房租等。社會慈善團體之社工員評估之後,即需提供現金的支助,以解決生活的困境,因急難的救助需配合個案管理與處遇計畫,協助個案解決基本生活匱乏的同時,也增強他個人的自主與獨立能力。

    (4).社會支持:

    愛滋感染者普遍缺乏支持系統,或是陷於自我孤立。研究發現愛滋感染者若滿足於自己的社會支持網絡,並參與愛滋同儕團體,能比較正向的應對愛滋所產生的困擾,比如:有鬥志,個人成長,比較不會有情緒困擾或無助的問題,自尊心比較強,也比較會主動尋求協助以處理愛滋的問題。

    (5).輔導諮商:

    社工員在社區照顧中執行三個重要的角色:照顧管理(care management),社會照顧計畫(social care planning),與諮商輔導,這三個角色必須環環相扣。諮商輔導是愛滋照顧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感染者在生活中面臨社會與心理各方面的困境,若案主個人的議題或問題未獲得解決,僅有外在的資源提供,案主的自我功能無法建立。

    目前台灣愛滋感染的社區照顧仰賴少數民間愛滋機構,由於衛生署提供的經費資源大多投注於醫療與教育宣導,對於照顧機構所補助的款項極為有限,致社區的照顧嚴重不足也不完整。然而民間愛滋機構目前大都集中在台北市,中南部與東部的愛滋資源仍非常缺乏。而完善的愛滋社區照顧必須結合政府各級部會、民間團體及社會大眾共同參與。特別是公衛、醫療、社政與勞工等單位的資源彼此對話與合作。由於台灣社會對愛滋的烙印,許多愛滋感染者仍處於不同的生存困境中,加上現有可利用的社會資源也十分匱乏,急待改善。

    此外,目前關於愛滋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及其相關規定:

    (一)、人纇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

    (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驗預防及治療費用給付辦法。

    (四)、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辦法。

    (五)、針具服務及替代治療實施辦法。

    (六)、執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工作致感染者補償辦法。

    (七)、令: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

    (八)、令:危險性行為之範圍標準。

    (九)、令: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停留居留申覆審議作業要點。      

    (十)、公告:有接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必要者之範圍。

     

    議題二:如何加強HIV/AIDS收容人就業技能訓練及輔導就業問題?

    說明:目前彩虹計畫之三大處遇課程,即包含技能訓練課程,其中有

    基礎電腦、美工設計以及圖檔編輯,給予學員擁有操作電腦的基礎能

    力,並利用設計課程提升學員對於電腦學習的興趣,但根據彩虹計畫

    第一階段之出監追蹤資料顯示,在受過電腦技訓班之訓練後,並無人

    從事與電腦作業相關之工作,此結果值得進一步探討,是否技能之學

    習不符合現實生活之潮流或出監後缺少就業輔導機構之輔助。

     

    正坤助理教授發言:

    一、HIV/AIDS收容人之就業技能訓練方面:

    (1).落實對HIV/AIDS收容人之調查分類制度:

    對HIV/AIDS收容人應詳加調查分類,藉以瞭解其社會背景、潛在能力、志向、作業專長及職業適應能力等特質,並詳細介紹各項作業科目,儘量配合其作業意見之選擇,俾能使其在參與監所作業中習得一技之長,有助於將來重返社會後能順利就業。

    (2).落實對HIV/AIDS收容人就業技能訓練核心價值:

    利用廣告或宣傳的方式,來改變社會大眾對HIV/AIDS收容人的觀念,以改善他(她)服刑後的「更生」情況,其技能訓練之未來發展的方向,宜朝向勞力密集度較高、外銷比例低、資本設備投資額較低等三方向來考量。

    (3).建立與HIV/AIDS收容人的技訓作業相結合之處遇方式:

    因監所特殊屬性及其他專業條件之限制,無法自行開辦能提供HIV/AIDS收容人實際操作之工作經驗,日後將尋求民間廠商以建教合作訓練方式加以彌補,另矯正機關宜妥適運用作業基金聘僱專業經理人才,專案強化訓練其職類、職能。

    (4).修正「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其中有關作業基金年度賸餘分配項目之比例,將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分配經費之比例大幅調高,方能有效運用於改善HIV/AIDS收容人生活設施及作業與技訓機具設備之汰舊更新,符合監所作業基金「取之於收容人、用之於收容人」之設置宗旨。

    (5).矯正署宜繼續與教育部、勞委會職訓局合作:培育監所自有師資,並以取得技術士證照為目標,以提昇指導HIV/AIDS收容人技能訓練之專業能力。另成立半官方作業企業公司,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例如類似藉由對美國聯邦作業公司及新加坡矯正企業公司計晝、管理及營運情況之瞭解,成立政府與民間合作之半官方企業公司,來協助監獄HIV/AIDS受刑人參與作業,並提供一個有意義工作與技能訓練機會,輔以社會市場導向工作,以利HIV/AIDS受刑人出獄後輔導就業。另外,實施類似政府與民間聯合投資計晝,由北中南東之各矯正當局與民間企業公司合辦聯合投資計畫(Joint Venture Program),其與當今一般公司最大不同即是民間僱用之勞工為各地區監獄HIV/AIDS受刑人,公司除降低成本、獲利豐盈外,HIV/AIDS受刑人也能獲取利益以及學習技藝,並且出獄後可以到公司生產線繼續工作。

    二、HIV/AIDS收容人之輔導就業:

    台灣「關愛之家協會」長期協助HIV感染者及AIDS患者之關懷與輔導,在各縣市也設立中途之家收容成人病患。唯尚發現這些個案當中,有部分是被家屬棄養,有些則是其他社福單位轉介,但政府對於HIV患者的照顧仍嫌不足,尤其在就醫、就業及就養方面,尚處於不完全接納的狀態;因此,「台灣關愛之家」曾積極提出HIV感染者及AIDS患者之權益倡導,期望政府給予此類案家更完善的措施與照顧。

    所以,為落實HIV/AIDS收容人之輔導就業,矯正機關之技能訓練,對於HIV/AIDS收容人,亦宜有「訓用合一」之理念,法務部應擬定HIV/AIDS收容人之技能訓練核績效評鑑方案,包含,訓練計畫」、「執行能力」、「執行情形」、「實施成果」以及「追蹤考核」等五大項,為各機關對HIV/AIDS收容人技能訓練業務評鑑之指標。將藉由公平之評鑑制度,發揮整體技能訓練成效,以協助HIV/AIDS收容人習得一技之長,達到自立更生之目的,減少外界對監所之HIV/AIDS收容人,技能訓練成效不彰之疑慮。

     

    議題三:如何給予HIV/AIDS收容人較合宜之處遇?

    說明:第一階段之彩虹計畫以技訓班的方式,給予電腦技能訓練之培育,而在第二階段彩虹計畫,為更符合HIV/AIDS收容人之需求,修改計畫執行方向,給予均衡之三處遇,其中包含生理醫療、心理輔導及技能訓練,以達到HIV/AIDS收容人身、心、靈健康為目的。目前矯正單位對於吸毒、HIV/AIDS感染者,在不考慮犯行內容外,皆為社會上之弱勢,而彩虹計畫之目的則是希望運用各種處遇能協助受刑人如何建立自信、健康照護並適於社會生活。

     

    正坤助理教授發言:

    各種處遇如何協助HIV/AIDS受刑人建立自信心:

    1.體認存在的意義:讓HIV/AIDS收容人;對自我與生活具有目的性及未來導向性。

    2.問題因應的能力:讓HIV/AIDS收容人,具有問題解決的能力與技巧。

    3.良好的社交技巧:讓HIV/AIDS收容人,學習社交技巧是良好的社會適應的基本能力,能有圓融的處事之方,避免與人衝突而導致形成壓力事件。

    4.多元的認知:訓練HIV/AIDS收容人,對事件能從不同角度觀察與思考。

    5.正向的思考:讓HIV/AIDS收容人,除能多元看待事物外,亦能看到生活中正向的一面,減少強調挫折感與無力感。

    6.有動機之生活:讓HIV/AIDS收容人,有改善自我及生活的動機,具正向奮起之意願。

    7.妥適的情緒管理:訓練HIV/AIDS收容人,具有表達與情緒管理的能力,即良好的EQ。

    8.自我認同與效能感:訓練HIV/AIDS收容人,能自我認同,表現出獨立及控制環境的能力,不因偶然失敗或挫折就否認自我的能力與價值。

    9.面對挑戰之精神:訓練HIV/AIDS收容人,具有向壓力/環境挑戰的能力,而不是遇到困境就逃避退縮。

     

    附註:資料來源:如下揭網址http://www.ulp2.moj.gov.tw/ct.asp?

                                                   xItem=226803&CtNode=26580&mp=052

    【計畫緣起】

    自96年3月8日起台塑關係企業贊助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經費辦理3年5期彩虹計畫,相關課程及活動對HIV收容人受益極多、成果卓著。今年(99)承蒙財團法人王詹樣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再次贊助2年3期彩虹計畫,陳典獄長世志7月上任視事後,極為重視彩虹計畫,特別指示計畫內容應更符合收容人需求,並以創新為前提。於9月14日開訓,為期六個月課程正式開始,參訓學員計有30位HIV收容人,課程以引進生理醫療處遇(戒菸、戒毒、健康照護)、心理輔導處遇(生命教育、藝術治療、諮商輔導、宗教輔導)、技能訓練處遇(基礎電腦、美工設計、圖檔編輯)三大特色,目的為使參訓學員達到身、心、靈的健康,俾便收容人出監後能適應社會、學有一技之長,給自己一個重生的機會。其中,別具意義的課程如生理醫療處遇中,健康照護特別引進笑笑功課程、透過笑+氣功來改善HIV收容人身體健康;心理輔導處遇中,藝術治療除了安排歌唱課程亦讓學員學習簡單易攜帶的小樂器後,不僅可以抒發情緒、更能自娛娛人;技能訓練處遇中,引進實用雷射雕刻課程,收容人出監後可朝個人工作室方向創業。 彩虹計畫的重點係藉由生理、心理與技訓三方面處遇,來加深愛滋收容人對戒癮的動機、建立自我價值,並運用各種社會資源促進愛滋收容人對自我健康照護以及習得一技之長,消除對社會不利之因素,使矯正機關對毒癮、愛滋病毒感染者之防治前推至預防工作,達成治本效能,形成與社會資源縱、橫向連結緊密之反毒網路,期望此計畫之執行,可以使毒癮愛滋所導致社會負面之效應,能更務實、有效的來解決,對社會和諧發展、營造美好生活有助益,也期望愛滋收容人在出獄後,能夠迎向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