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 辦理矯正學校學生「五育進步獎」獎學金實施要點
一、 緣起: 為鼓勵收容學生各方面追求進步,非侷限於單一特定智育面向,規劃每年針對矯正學校學生,提供德、智、體、群、美「五育進步獎」獎學金,任一領域有明顯進步者,均為獎勵之對象。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 三、 時間:每年元月及九月份各辦理一次。 四、 對象:少年矯正學校收容學生 五、 名額及獎學金額度: (一) 每次每校20名,每名新臺幣500元,合計1萬元,另亦得由各院校視實際情形自行調整名額及個別獎度,但每次合計金額不得逾上開總額。 (二) 上開獎學金,得由各院校視實際需要,自行規劃調整為等值之獎品或其他適合物品。 六、 辦理程序: (一) 本會每年二次定期函請各少年矯正機關,請各機關推薦學生,無論是在德育、智育、體育、群育、美育或綜合表現等各方面,任一領域有顯著進步者,即為符合本獎項之對象。 本會收到推薦名單後,即將獎學金送交機關,由機關辦理頒獎。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 辦理矯正學校學生「五育進步獎」獎學金推薦表
推薦機關:
備註: 推薦學生姓名欄,毋庸書寫全名,例如「陳O O」即可; 推薦事由以簡要敘明即可。表格大小可自行伸縮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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