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後警官警員退休年紀引爭議;林岱樺急滅火!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岱樺上周發文給警政署、高雄市警局等單位,建議 修改警察人員警正以下員警的退休年齡,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條件,以 65歲為屆齡退休標準,引起基層員反彈。林岱樺昨晚立即在臉書上發 文滅火,表示已請警政署暫停處理此政策討論。 林岱樺在4月16日發文給銓敘部、警政署及高雄市警局各單位,表示修 改這項退休年齡標準,是因健保完備,「民眾平均年齡已超過80歲」, 外勤的警察人員因認真執勤,雖年齡已59歲,仍生氣蓬勃,願意繼續 奉獻,認為國營事業等單位,都已將選休年齡延長65歲,建議比照公 務員屆齡退休改為65歲。 員警發現林的行文內容,引起不少人反彈,紛紛上臉書打臉。有人提及, 基層員警平均壽命62.4歲,要上一個禮拜的大輪番,「是生理時鐘 再(在)累你知道嗎?」,有人還要林岱樺「體驗1個月看看」。也有 人提到,22歲左右開始從警,如果要到65歲才能退休,要工作43年 左右,但依「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最高服務年資只有計算到40年, 「退休金已被砍了近20%,現又要凹我們基層3至5年,這樣有良 心嗎?」,還有人說向林反應的人應該是三線一星,不是一線三星。 由於反彈聲音不少,林岱樺昨晚在臉書滅火,表示一直持續走訪基層, 聽到了很多警察同仁的心聲,才建議「放寬外勤官警60歲屆齡年限, 比照公務人員65歲」,說明部分警員對於退休年限規定,有調整之 期望,才向她陳情;她考量國人平均壽命逐年增長、國家醫療水平屬世 界前段班,不排除警員有持續服務民眾的心力,才請警政署、銓敘部等 相關機關研議「放寬」退休年限;若能放寬,讓警察審視自身體力、 能力,可自由選擇是否願意繼續服務,絕非強迫到65歲才能退休。 她並留言,這項政策建議尚在研擬階段、此公文亦非法律修正提案,原 期望以正式行文方式,與主管機關討論,尚未有定見,目前已請警政署 暫停處理此政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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