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婚過後,德國法院忙什麼?女女婚姻下的親子關係該裁判處理了德國自2017年7月通過同婚法案(正式的法案全名為Gesetz zur Einführung des Rechts auf Eheschließung für Personen gleichen Geschlechts,直譯是「為同性別之人引入結婚權利之法」)之後所衍生的一項重要問題,亦即: 在由兩名女子組成的婚姻中,生子方的配偶——也就是非為生母的一方——能否基於存續中的婚姻關係,在出生登記中登記為孩子的雙親? 這件訴訟的當事人是一對女同志,她們在2014年5月依德國當時有效的同性伴侶法註冊為伴侶,並在2017年10月德國同性婚姻法案生效後的同月12日,依法轉換伴侶關係為婚姻,隨後更在同一年的11月3日誕下一名孩子。 她們的孩子是基於兩人的共同決定,藉助人工生殖的方式而受孕,精子則由精子銀行提供。由於在出生登記中,戶政機關僅將生母登記為孩子的母親,而未將孩子生母的妻子也登記為雙親。因此小孩生母的另一半在向戶政機關申請,將其並列為孩子母親遭到拒絕後,乃向法院尋求救濟。 在裁判最後,聯邦最高法院強調,這位共同母親未因孩子出生的事實,而自動成為其法律上的雙親,這並不構成平等原則意義下的差別待遇——因為女女婚下的孩子,與生母的妻子不可能存在血緣關係,這與生父推定的規定本身存在差異(非相同的事物給予不同的對待),因此當前的法律規範並未牴觸德國基本法與歐洲人權公約。 法院認為,有無血緣關係的差異證立了既有親屬法中,對於同性與異性婚姻及其所有孩子的區別。換句話說,女女婚中的共同母親因為與孩子沒有血緣關係,目前僅有生母的男性配偶可透過生父推定的規定與孩子建立親子關係,並不違背憲法。因此法院指示,在相關法律修正以前,生母之妻仍然只能透過德國民法1741條第2項第3句(§ 1741 Abs. 2 Satz 3 BGB)的繼親收養規定來取得家長的身分。 《南德意志報》(SZ)在對於這則裁判的報導中分析指出,其實聯邦最高法院早於2014年,也就是同性婚姻法案通過之前,就曾承認一對在美國結婚的德籍男同志與他們小孩(由代理孕母所生)的親子關係,不過當時該案是在外國結婚,與此案並不完全相同。 而針對此次的個案,聯邦最高法院的態度之所以趨於保守,是因為它理解前述的工作小組已對修法有全盤的考量,若總結報告中的專家建議能夠落實,未來在女女婚中不僅會有兩位母親,親子關係也會透過法律自動產生歸屬。正因如此,聯邦最高法院乃不願搶在立法者之前有所作為。 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一樣可以撫育下一代。當現行法律尚未跟上時代變遷,並讓同志及其孩子受到差別待遇時,德國同志家庭所遭遇的問題,何嘗不是台灣同婚日後在立法上需要面對的課題? 圖/美聯社 >資訊來源如下揭網址(點入網址;即出現原文暨照片!)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3481788
(2).同婚過後,德國政府忙什麼?——親子關係與收養上述的制度漏洞,雖然並未為這次德國婚姻平權法案所包含,甚至在早先由不同政黨提出的其他婚姻平權草案中,也付之闕如,但聯邦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上週接受媒體訪談時已明白表示,即將展開「身分法」的修正討論。原來德國司法部早在兩年前,即成立委員會,針對人工生殖與社會變遷對家庭結構造成的影響進行研議。 該委員會主席由前聯邦最高法院法官Meo-Micaela Hahne擔任,成員包含八位法學者、德國倫理委員會(Deutscher Ethikrat)前主席Christiane Woopen,以及一位心理學家。該委員會在德國聯邦議會通過同婚法案後,旋即於七月初向司法部長提交一份包含91項議題、厚達134頁的報告,供立法者參考。 其中與同婚息息相關的部分在於,未來將在女女婚的親子關係中,引入「共同母親」(Mit-Mutterschaft)的概念。這也就是說,無論在伴侶關係或是同性婚姻下,只要配偶之一借精生子,兩位媽媽都會立即成為孩子法律上的母親,換句話說,與異性婚姻的情況毫無二致。這與過去只能仰賴收養才能建立親子關係截然不同。
雖然距離消弭社會上的偏見與誤解還有一段長路要走,但制度牽動著人們對於現實的理解,誠實且務實地面對需求,遠比視而不見來得好。 圖/法新社 >資訊來源如下揭網址(點入網址;即出現原文暨照片!)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3/2576463
(3).削弱梅克爾,大打婚姻平權牌的德國社民黨在此之後的其他司法爭議,主要圍繞在同性伴侶應否與夫妻相比受到歧視,大部分的法院皆認同這樣的論點,並堅持婚姻與伴侶關係本質不同——傳統婚姻是生小孩、建立家庭的重要制度,伴侶關係不是如此。在過去,德國政府僅給予結婚的異性伴侶,如減稅等政策上的福利。但從2009到2012年間,憲法法院分別在六件不同的案子上,推翻了下級法院獨惠婚姻的判決。 據憲法法院解釋,不論同性伴侶關係或異性婚姻關係,立法機關只能基於是否擁有小孩,來給予政策上的優待。換言之,婚姻本身不是政策優待的保障,沒有生小孩的夫妻等同於同性伴侶,不能享受優待。 憲法法院的判決,迫使德國議會數次修訂《生活伴侶關係法》。這樣的過程被政治學家視為「政治司法化」,意思就是說,憲法法院成為代理立法機構,尤其是在爭議性較高的議題之上。經過憲法法院多次的釋法,以及議會隨之多次的修法,在現行法律之下,德國同性伴侶的權責與異性戀的婚姻制度似乎完全相同,唯一的差別在於共同領養小孩的部分。 到目前為止,同性戀伴侶仍不能一起申請領養,只能透過所謂的「繼親領養」(Stiefkindadoption)或「接續領養」(Sukzessivadoption)來收養其伴侶親生或領養的小孩。除非是透過人工受孕的女同性伴侶,或是曾跟異性伴侶一起生小孩的人,不然以單身身分成功領養小孩的機會很小,這樣的規定因此讓同性伴侶領養小孩變得異常困難。
美國奧蘭多酒吧槍擊案的悲劇,衝擊了全世界對於同志與性別平權運動」,全球各地包括德國柏林,都有民眾自主發起悼念。 圖/美聯社 不管是德國或臺灣,政府阻擋婚姻與領養平權的每一天,都是在拖延許多想要進入結婚的同性戀者的幸福,也同時讓很多孩子找不到安定的家。自己身為同性戀者的基民黨籍議員史班(Jens Spahn)常說,他相信德國會在2020年以前,實現完全的平權。 在婚姻平權議題上,臺灣總統蔡英文也說,臺灣還沒有社會共識。對我們年輕人來說,再多等一兩年或許沒有差別,但對許多長輩而言,卻是在與生命時間賽跑、非常急迫的問題。在臺灣,連照顧住院的伴侶,陪他走人生最後之路都很困難。幸虧在這方面,德國已有完整的制度來保障同性伴侶相關的權益,但在領養小孩方面,德國依舊停滯不前。假設梅克爾再次當選總理,繼續以少數保守派的名義反同,很多今年才30幾歲的人,很有可能就會面臨到這輩子無法領養小孩的困境。因為35歲以後,成功申請到領養可能越來越低。臺灣在實施婚姻平權的路上,真的要學梅克爾嗎? 社民黨以婚姻平權作為其社會正義政見重要的一部分,找到了梅克爾進步勢力形象最薄弱的攻擊點,她在難民危機所累積的左翼支持,恐怕不足以勝選。但也有人提醒,如果社民黨真正關心平權的話,它其實早就可以提案了,因為在聯邦議會以及參議院裡支持婚姻平權的政黨,如社民黨、綠黨、左翼黨,皆佔多數,社民黨何不鼓起勇氣打破僵局呢?社民黨是否也可能是藉由操弄婚姻平權來影響選情呢?無論梅克爾在今年能否順利連任,如今已沒有法律或民意的藉口繼續剝奪同性戀者的權益了,政府應當積極處理,而非將立法的權責推給憲法法院。 社民黨以婚姻平權作為其社會正義政見重要的一部分,找到了梅克爾進步勢力形象最薄弱的攻擊點,但也有人提醒,如果社民黨真正關心平權的話,它其實早就可以提案了... 圖/美聯社 >資訊來源如下揭網址(點入網址;即出現原文暨照片!)
(4).#Ehefueralle 婚姻平權:德國國會眾議院通過同性戀結婚法案圖/法新社 【2017.06.30 德國】 #Ehefueralle 婚姻平權:德國國會眾議院通過同性戀結婚法案 「#Ehefueralle #婚姻平權!」6月30日是德國聯邦眾議院的本會期的最後一個議事日,在這一天,眾院也以393票支持、226票反對、4票棄權的結果,通過《婚姻平權法案》,原本只能透專法民事結合的德國同性戀伴侶,也將得以「合法結婚」,享有與異性戀相同的婚姻地位。 德國早在2001年,就通過專法的伴侶制度;但相關保障卻不比異性戀伴侶獨享的「婚姻」地位,在共同領養與稅務問題上,也存在著制度上的差異。因此,近年來德國LGBTI團體,也積極推動同婚法案。 根據德國政府2016年的民調,超過83%的德國民眾,支持同婚合法;然而由自由派所提出的同婚合法議案,卻一直因為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與其保守的執政黨基民盟的反對,而長期卡在德國國會、動彈不得。 梅克爾對同婚法案的抵制,也在德國政壇引發批評,特別是今年9月24日,德國又即將迎來國會大選,包括自由派的社民黨、綠黨、左翼黨等,都特別在月初表態,要將同婚議題當作旗艦政綱,並揚言「未來不會和不支持同婚法案的政黨合作組閣」。 然而在這樣的政治壓力之下,一向保守的梅克爾本周一卻「震撼轉彎」,在一場媒體座談會上,公開表態「放棄對同婚法案的抵制」,並表示基民盟黨團,不會再下令要求國會成員抵制同婚,支不支持同婚問題,也將交由「大家的良心投票」。 梅克爾提出鬆綁投票的發言後,保守的基民盟內部原本仍打算將同婚表決,推遲到秋季大選過後;但左翼的社民黨、綠黨與左翼黨,卻即刻動員,並成功排除了國會保守派的封鎖,將婚姻平權法案排入了30日國會會期的最後一個議事日,並在周五當天舉行記名投票。 投票結果,約莫在台灣時間周五下午三點公佈:最終,在70名基民盟議員(黨團的四分之一)「良心跑票支持」下,婚姻平權法案也以393票贊成、226反對的結果,順利在眾議院過關! 然而,本周一自稱對同志伴侶領養「改觀」的梅克爾,在表決過程中仍保守地投下「反對票」,並透過聲明,表示自己所認同的「婚姻」,仍該是「一男一女」所構成。 通過聯邦眾議院的《婚姻平權法》,預計將在7月7日送回參議院報告,之後只要德國總統簽名,德國就將成為全世界第24個同婚合法的國家,正式走入同婚合法、婚姻平權的時代。 >資訊來源如下揭網址(點入網址;即出現原文暨照片!)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2/2556165
(5).不再阻擋婚姻平權法案:一場同志晚餐,讓梅克爾對同婚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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