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犯罪矯正機關即為全國各監獄、少年輔育院、戒治所、技能訓練所、看守所、少年觀護所、矯正學校等,簡稱為監、院、所、校,係法務部底下的法務行政單位(矯正署),同仁約八千餘人。而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係以非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其成立宗旨係以發展犯罪矯正理論,協助犯罪矯正制度與實務,提昇犯罪矯正品質,增進社會對犯罪矯正專業瞭解與支持,謀求犯罪矯正專業人員福利為宗旨。故而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犯罪矯正學術理論及實務調查、研究事項。
二、協助犯罪矯正事業發展,推進及獎勵事項。
三、關於犯罪矯正政策建議事項。
四、關於辦理或接受委託辦理犯罪矯正事業事項。
五、關於犯罪矯正學術刊物、書籍、電化資訊出版事項。
六、關於國際犯罪矯正團體機構聯繫事項。
七、關於犯罪矯正機構收容者權益保護及更生保護事項。
八、關於犯罪矯正專業人員及退休人員法律問題之協助及解決與福利增進事項。
九、其他有關犯罪矯正事業事項。